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7
2024年2月
廉署加控報館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五項收賄罪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報館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控告他涉嫌向下屬索賄。被告又涉嫌於其中兩名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二人收賄共約88,000元,昨日(2月6日)被加控五項貪污罪名。胡桁誌,又名胡智衡,43歲,香港商報(商報)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去年3月被控三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昨日加控他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案件將於明日(2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及轉介區域法院。案發時胡桁誌為商報廣告部助理總經理,負責監管部門運作及監督銷售代表,並會協助銷售代表向贊助商爭取活動贊助。如銷售代表為商報舉辦的活動取得贊助,可獲贊助總額的一成作佣金,而胡桁誌則會在活動後或每年底,視乎盈利情況而獲得花紅,但無權攤分銷售代表的佣金。商報亦不准許其職員因為其業務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新增的五項控罪指,胡桁誌涉嫌於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名商報銷售代表收受五筆賄款共約88,000元,以協助二人取得活動贊助。胡桁誌早前被控三項控罪,指他涉嫌串謀上述其中一名銷售代表,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三筆賄款共約35,000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案發期間,該四名銷售代表為四項活動獲取多筆贊助費共逾350萬元。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同為商報前銷售代表,早前承認共六項罪名,即五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案件押後至3月6日提訊。商報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6
2024年2月
廉署起訴傢俱公司董事涉嫌行賄銀行職員求保留戶口廉政公署昨日(2月5日)落案起訴一名傢俱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5,000元人民幣賄款,以求銀行不終止其公司戶口。付建国,41歲,浩豐傢俱集團有限公司(浩豐傢俱)唯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浩豐傢俱在香港註冊成立,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銀行)持有五個公司戶口,而被告是該些戶口的唯一的授權簽署人。星展銀行於2020年12月經審核後,通知浩豐傢俱其所有戶口將於2021年3月底被終止,並要求浩豐傢俱提取戶口內的結餘。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1年3月10日,向星展銀行一名中心主管提供5,000元人民幣賄款,以協助被告保留浩豐傢俱的所有銀行戶口。該名中心主管拒絕了被告的要求,而星展銀行其後終止了浩豐傢俱的所有戶口。被告於2023年8月底來港時被捕,廉署近日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並於昨日落案起訴被告。星展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提醒業務經營者,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減低主要營運範疇包括管理銀行帳戶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防貪能力。廉署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銀行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
02
2024年2月
銀行前職員欺詐客戶保費82萬港元遭廉署起訴判囚20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職員,控告他詐騙兩名客戶保費共逾82萬港元。被告今日(2月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0個月。陳嘉謙,34歲,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保險策劃經理,早前被裁定三項欺詐罪名及一項企圖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斥責被告處心積累犯案,行為違反誠信,影響銀行聲譽。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派駐渣打銀行灣仔一間分行,職責包括根據該銀行與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的商業協議,推介客戶透過銀行購買保誠的保險產品。他於2019年1月及3月協助兩名客戶透過渣打銀行購買兩份保誠的保單。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偽稱協助該兩名客戶向保誠繳付保費,於2019年8月及9月分別誘使他們將52,300美元(約408,000港元)及逾420,000港元轉帳至被告一名親信的銀行戶口。被告其後向保誠偽稱該兩名客戶申請取消保單,企圖誘使保誠取消該兩份保單。渣打銀行及保誠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李穎賢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張靄琳及朱冠橋協助。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銷售保險產品及轉介業務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防貪能力。廉署將繼續與銀行界合作,為其僱員提供誠信培訓。
02
2024年2月
「三跑」工人聘用貪污案:再有兩名被廉署起訴「工頭」判囚廉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貪污行為,並推出一系列相關宣傳及教育工作。今日(2月2日)再有兩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商前「工頭」,向四名紮鐵工人收賄以協助他們獲聘,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判入獄五個月。徐二高,48歲,及郭天保,43歲,同為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前紮鐵工「工頭」,早前共承認四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指,兩名被告剝削工人,而持續干犯罪行一段時間,須判處監禁式刑期。裁判官亦頒令二人須向德鑄歸還涉案賄款共逾九萬元。廉署就向「三跑」項目工人收賄的違法行為,累計落案起訴26人,被告主要為分判商「工頭」,包括本案兩名被告在內共21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6個月,另有三人尚待答辯或審訊。廉署發言人呼籲建築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建築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獲聘機會,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徐二高及郭天保任職「工頭」,帶領一組紮鐵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間,徐二高與郭天保串謀從四名紮鐵工收受賄款共逾九萬元,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德鑄。該四名紮鐵工相信,如他們不支付3,900元至約33,000元不等的賄款,便會被辭退。香港機場管理局、有關總承建商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及德鑄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曉彤代表出庭。
26
2024年1月
廉署調查貪污揭醫療儀器公司前營運總監涉嫌詐騙項目費用310萬元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醫療儀器公司時任營運總監涉嫌訛稱一間國際公司為一個研發生產項目的買家,詐騙醫療儀器公司逾310萬元項目費用。廉署昨日(1月25日)落案起訴該名前營運總監欺詐罪。馮宗熊,73歲,富識醫療技術有限公司(富識)前營運總監,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案件下星期二(1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及轉介區域法院答辯。被告於2018年底邀請一名投資者投資一個醫療儀器研發生產項目,投資者其後成立富識以營運該項目,並聘請被告為其營運總監。由於該項目發展進度緩慢,被告遂建議投資者投資另一項咖啡機研發生產項目,以其盈利為醫療儀器項目提供資金。該投資者同意透過富識投資該咖啡機項目,並同意被告的建議,聘用BM Technology Design Limited (BM Tech)及韋奇工業有限公司(韋奇)為項目進行軟件開發、製造塑膠零件及供應原型機。被告涉嫌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期間,向富識訛稱一間國際飲料公司會向富識購買該咖啡機項目,意圖詐騙而誘使富識向BM Tech及韋奇支付共逾31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國際飲料公司從來沒有與富識洽談任何生意或達成任何協議。富識及該國際飲料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