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1
2025年9月
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 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八員工全部認罪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八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繼五名管工及建築工人早前認罪,餘下三名被告今日(9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亦承認欺詐罪名。被告分別為鄧宇程,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陳天翰,實力工程前管工;黎宇橋,實力工程時任工地行政主任;以及五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八人年齡介乎35至58歲,共承認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當中黎宇橋、施國成及莊錦雄今日承認控罪,其餘五人則於早前認罪。裁判官朱文瀚將鄧宇程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其餘七名被告獲准保釋至9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11
2025年8月
廉署貪污調查揭四億日圓投資詐騙前銀行經理認罪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銀行職員協助不法集團簽發虛假銀行文件,訛稱數間聲稱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其銀行戶口持有資產共逾370億港元,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該等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五名被告中三人早前認罪,今日(8月11日)再多一名前銀行經理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梁浩賢,39歲,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今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另外兩名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胡文浩及陳德政,同38歲,以及自僱財務顧問羅文輝,51歲,早前已承認共五項串謀詐騙罪名。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訊,四名被告均獲准保釋等候判刑。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發時胡文浩、陳德政及梁浩賢分別任職渣打銀行中小企業理財部及優先私人理財部。該銀行會應客戶要求發出文件,以確認其銀行戶口的結存,但三人並無權限簽署及發出有關文件。羅文輝當時是一名自僱財務顧問。案情透露,四名被告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串謀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看來是由渣打銀行發出的虛假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間公司投資。有關虛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陳德政簽署。該四名涉案外籍人士包括兩名ADF男股東暨董事,分別為贊比亞籍及韓國籍;另一人為陳德政的客戶,是一名泰國籍男子;餘下一人為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總裁。梁浩賢承認串謀同案三名被告,與其中三名涉案外籍人士使用四份虛假的公司退款承兌票據,涉款共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訛稱渣打銀行為ADF作擔保人,並會向相關投資者支付款項,致使多名日本投資者受騙,向ADF及多間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同案被告胡文浩、陳德政及羅文輝承認串謀訛稱涉案泰國籍男子在渣打銀行的戶口持有33億歐元價值資產(約255億港元),並簽發八份虛假的資金證明書。另外,胡文浩承認串謀涉案贊比亞籍男子簽發一份虛假的資金證明書,訛稱涉案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億美元資金(約116億港元)可用於非洲的投資項目。羅文輝則承認與涉案人士透過另外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訛稱渣打銀行擔保ADF承兌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廉署調查發現,渣打銀行從未代表該泰國籍男子持有所聲稱的資產,而該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亦從未持有任何渣打銀行戶口。同案餘下一名被告甘潔貞,57歲,ADF經理,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案件明日(8月1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渣打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貝苑協助。
01
2025年8月
遭廉署起訴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夥下線代理串謀詐騙佣金140萬元判囚41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夥同三名不同職級的下線代理,訛稱多名客戶投保,保單申請由最低職級的下線代理經手處理,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花紅及獎金共逾140萬元。該名前區域經理及兩名下線代理今日(8月1日)在區域法院判囚20至41個月。四名被告為許藝馨,61歲,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富通保險,現稱周大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周大福人壽))前區域經理;兩名富通保險前營業經理黃鳳儀及余尚偉,分別66歲及40歲;以及周靜文,33歲,富通保險前保險代理,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許藝馨及黃鳳儀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同被判入獄41個月;早前承認控罪的余尚偉,則被判監禁20個月。另一名認罪的同案被告周靜文,則於早前已判囚10個月。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斥責各被告違反誠信,利用審批保單的漏洞,製造虛假保單申請以謀取私利。法官指區域經理許藝馨及營業經理黃鳳儀是案中主謀,從勾當中獲得最多利益,二人刑責相若,同判囚41個月。另一名營業經理余尚偉,因承認控罪及協助控方舉證,刑期由33個月扣減至20個月。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投保申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於2020年7月至9月案發期間,許藝馨任職富通保險區域經理,黃鳳儀、余尚偉及周靜文為其下線代理,職級依次由高至低。周靜文若成功銷售保險產品,她及同案三名被告均會分別獲發佣金及上線佣金。四人如達到銷售目標,亦可獲發季度花紅及年終獎金。案情透露,富通保險於案發期間接獲32份報稱由周靜文經辦的保單申請。四名被告向富通保險訛稱該等保單均由相關保單持有人申請投保,詐騙富通保險批出保單並向四人發放薪金、佣金、上線佣金、季度花紅及年終獎金共逾14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周靜文雖然報稱經辦涉案投保申請,但當時她根本不在香港。大部分涉案保單持有人對有關保單不知情,亦沒有申請投保及未曾就該等保單繳付保費,涉案保單其後因「斷供」而失效。調查又發現,部分涉案保單的保費實際是由許藝馨支付。余尚偉及周靜文獲富通保險發放相關佣金及花紅等款項後,全數「上繳」予許藝馨,二人其後分別獲取5,000元及3,000元報酬。周大福人壽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詹俊祺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徐穎欣協助。廉署一向重視保險業界廉潔誠信,會繼續與業界合作,為保險中介人提供誠信培訓,協助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並提供《保險公司防貪指南》,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及加強其主要營運範疇的防貪能力,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有關廉署為保險業而設的誠信及防貪教育詳情,可瀏覽「保險業道德資源網站」及「防貪諮詢服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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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遭廉署起訴服裝公司僱員以虛假收據詐騙48萬元判囚逾20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服裝製造商前行政助理,控告她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虛假報價單及收據,詐騙公司維修工程費用共約48萬元。被告今日(7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0個月零3日。莊萃君,33歲,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前行政助理,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九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裁判官施祖堯在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僱主的信任,有計劃犯案,犯案時間歷時數個月,並非因為一時貪念,而且沒有悔意,並有干犯相同性質罪行的案底。法庭以逾2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已經償還所有涉案款項,遂將其刑期扣減至20個月零3日。案情透露,被告任職SGL行政助理期間,其職責包括替僱主處理其名下兩個住宅物業的租賃事宜,以及相關的裝修及維修工程。進行每項維修工程前,被告需事先獲僱主批准,並提供報價單供僱主確認。工程完結後被告亦需向公司提供由裝修公司發出的報價單或收據以安排支付工程費用。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間,被告先後九次向SGL提交虛假維修工程報價單或收據,誤導SGL有關文件由一間裝修公司發出,導致SGL向該裝修公司支付工程費用共約48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該裝修公司從沒有發出涉案的報價單及收據,而相關的工程費用大部分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SGL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柏愛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彥樺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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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顧問公司職員承認收賄助工程承辦商獲兩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判囚三個月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早前承認收賄逾23萬元,以協助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間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被告今日(7月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彭嘉倩,41歲,亞洲創造有限公司(亞洲創造)前市場推廣主任,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以六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其背景報告及已償還涉案賄款金額予前僱主,遂將刑期扣減至三個月。案情透露,亞洲創造為設計顧問公司,於2019年獲判授兩個店舖翻新項目,分別涉及連鎖超級市場「日本唐吉訶德」(Donki)的澳門店,以及連鎖藥妝店「東京生活館」一間九龍分店。彭嘉倩當時為亞洲創造市場推廣主任,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予亞洲創造或Donki甄選。她承認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間裝修公司,即創崎設計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創崎)及富銘工程有限公司(富銘工程)的三名代表接受賄款逾23萬元,以協助對方取得Donki及「東京生活館」的店舖翻新項目。彭嘉倩獲亞洲創造委派協助Donki安排招標,並將五份接獲的標書供Donki甄選。Donki最終向富銘工程判授項目,並於項目完成後,向富銘工程支付工程費用逾2,340萬元。彭嘉倩承認曾就該項目的招標面試向富銘工程代表提供建議。就「東京生活館」項目,亞洲創造接獲兩份裝修公司的報價單,並根據彭嘉倩的推薦,向創崎判授有關工程。亞洲創造於工程完成後向創崎支付工程費用170萬元。亞洲創造及Donki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創崎董事及股東李寶華、創崎前工程監督彭慧賢,以及富銘工程營運者翁楚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三人的案件訂於11月27日進行審前覆核。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錫祺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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