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8
2025年5月
機場擴建工程外勞「工頭」向工人收賄遭廉署起訴判囚四個半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外勞「工頭」,控告他向八名輸入勞工收賄以協助工人受僱。被告今日(5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半月。王振中,36歲,案發時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聘用的輸入外勞「工頭」。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並遭頒令須向金門歸還涉案的賄款35,100元。裁判官朱文瀚今日判刑時指,他以入獄九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已向金門歸還款項,遂將刑期扣減至四個半月。案情透露,金門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於建築業人手短缺,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合約訂明工人月薪為31,200元。被告案發時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八名輸入勞工工作,其工作受一間分判商監督。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24年4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中間人串謀向該八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發現,該名中間人向工人表示,他們只可享有月薪20,000元,而被告則代表該中間人收取工資差額。該八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告的不法行為。被告於案發期間,曾向其中一位工人收賄逾35,000元。廉署發言人表示,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均於工人抵港八個星期內為他們安排防貪教育講座,並會透過不同渠道持續發放相關信息。廉署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會繼續與發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類似本案的罪行發生。建造業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金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煒翔代表出庭。
07
2025年5月
廉署起訴三名地產代理涉嫌行賄受賄洩露「放盤客」資料廉政公署今日(5月7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及另外一間地產代理公司的兩名董事,控告三人涉嫌行賄受賄32,500元,洩露「放盤客」資料以兜售地產代理服務。被告為江家成,27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地產代理;唐稀爾,31歲,及周霆鋒,42歲,同為嘉誠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江家成另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五(5月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案發時江家成任職美聯物業沙田一間分行,唐稀爾和周霆鋒則是嘉誠地產的董事兼股東,該地產代理公司在大埔區及附近區域提供地產代理服務。其中一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22年5月至10月期間串謀他人,使江家成從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接受約32,500元,以協助該等人士或嘉誠地產獲取美聯物業的客戶資料。另一項控罪則指江家成於上述期間在其任職的美聯物業沙田分行,以不誠實地獲益的目的取用美聯物業的電腦。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案發半年期間,江家成涉嫌每月從嘉誠地產收取數千元賄款,以檢索美聯物業資料庫內的「放盤客」資料,包括其姓氏、電話及樓盤地址,並把逾1,000項「放盤客」資料傳送給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以便嘉誠地產向該等「放盤客」兜售地產代理服務。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6
2025年5月
香港廉署起訴四名審計人員串謀詐騙涉助澳門建築公司造假帳在港上市香港廉政公署就一宗會計師事務所員工涉嫌收賄的貪污調查,日前(5月2日)落案起訴該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同系公司共四名審計及顧問人員,控告他們涉嫌為一間澳門建築公司製備虛假會計師報告,顯示其業務有穩定增長,串謀詐騙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批准其上市申請。四人又涉嫌串謀三名親屬隱瞞身分在該建築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中認購該公司的配售股份。七名被告明日(5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四名涉案審計及顧問人員年齡介乎36至46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案發時,林瑞美及蕭婉珊分別為匯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匯聯會計)的首席審計師及審計經理;而陳偉麟及黃逸中則分別為匯聯會計的同系公司匯聯企業咨詢有限公司(匯聯企業)的助理及經理。當中蕭婉珊及黃逸中為註冊會計師。四人與三名親屬另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該三人分別為林瑞美的丈夫李文向及大伯李建設;以及黃逸中的姐姐黃穎雯,年齡介乎46至50歲。七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5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將申請轉介本案到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華記環球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華記環球)是一間澳門的建築公司。華記環球於2016年10月委聘匯聯會計擔任其申報會計師,為其製備會計師報告以用於申請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涉案四名審計及顧問人員均被指派製備該報告,以及就華記環球於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工作。華記環球的上市申請於2019年10月獲港交所批准,該公司於同年11月進行首次公開招股,高鉦証券有限公司(高鉦証券)是其中一間股份配售代理。華記環球其後於2023年9月被除牌。其中一項控罪指,案中四名審計及顧問人員涉嫌於2016年10月至2019年11月期間,串謀華記環球的主席等人欺詐匯聯會計的董事和港交所,虛假地表示由他們製備的會計師報告,準確地反映華記環球的財務狀況,致使該名匯聯會計董事為報告背書及將報告提交予港交所,導致港交所批准華記環球在主板上市的申請。另一項控罪指於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間,該四名審計及顧問人員涉嫌與同案三名親屬及華記環球的主席等人,串謀欺詐高鉦証券,致使高鉦証券向李建設及黃穎雯等人配發合共5,888,000股華記環球的配售股份。有關人士涉嫌偽稱李建設及黃穎雯等人是獲配發華記環球配售股份的最終實益擁有人、他們獨立於華記環球、並非由華記環球提供資金或服從於華記環球指示收購或出售配售股份的人士。香港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其後於2021年11月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前稱財務匯報局)及澳門廉政公署(澳門廉署)採取聯合行動。香港廉署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搜查匯聯會計及匯聯企業等地點並拘捕涉案人士,澳門廉署則對涉案公司於澳門的辦公點進行搜索。調查發現,涉案四名審計及顧問人員涉嫌為華記環球製備虛假會計報告,以顯示其業務有穩定增長,以助該公司申請在港交所主板上市。華記環球主席其後涉嫌向有關審計及顧問人員及其家屬提供150萬元報酬,供他們在華記環球的首次公開招股中認購其配售股份。相關貪污調查仍在繼續進行,廉署會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不排除加控涉案人其他罪行或檢控其他涉案人士。香港廉署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於2021年已簽訂諒解備忘錄,加強合作以共同打擊涉及上市實體的貪污罪行、非法活動及違規行為。是次檢控源於雙方首次聯合行動,雙方將繼續保持緊密合作,確保上市實體及其核數師的優質審計及誠信財務匯報,維護金融市場誠信廉潔。在防貪教育方面,雙方一直與有關專業團體保持緊密聯系,例如為業界提供防貪培訓及防貪資訊,以提升業界的誠信管理及防貪意識。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及澳門廉署在香港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30
2025年4月
飲品公司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判授190萬元廣告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飲品公司前經理,在判授多張戶外廣告採購訂單時隱瞞服務供應商其實由他操控,詐騙公司約190萬元,並串謀下屬以多份虛假報價單及巡查報告誤導公司。被告今日(4月30日)經審訊後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陳永峰,41歲,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維他奶)市場部前經理,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同案被告姜梓萍,50歲,維他奶市場部前戶外展銷主任,早前承認上述兩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陳永峰還押懲教署看管。案發時,陳永峰的職責包括為維他奶市場部採購組及戶外廣告組批核委聘服務供應商,姜梓萍則負責協助陳永峰向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單。視乎採購項目的金額,二人需取得最少兩份或三份報價單。維他奶員工手冊訂明,所有員工必須向公司申報潛在利益衝突,並在參與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業務前索取書面批准。維他奶進行內部審計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廉署遂展開調查,發現陳永峰於2016年1月指示女友開設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 (Why Creative)以承接維他奶的相關工作。Why Creative實質上由陳永峰操控,但他從沒有就自己在該公司的權益向維他奶作出申報。於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初期間,陳永峰把39項總值約190萬元的維他奶戶外廣告採購訂單判授予Why Creative。陳永峰女友其後就二人的協議,將Why Creative的四成利潤,即約65萬元,交予陳永峰。案情又透露,陳永峰繞過上司擅自批出向一間服務供應商支付月費36,000元,訛稱安排巡查維他奶戶外廣告的狀況。當維他奶要求戶外廣告組提交三間包括Why Creative在內的獲判服務供應商的相關報價單,以及戶外廣告的巡查報告時,陳永峰則串謀姜梓萍等下屬捏造了30份看來由四間服務供應商發出的報價單,提交予維他奶審核,誤導維他奶有關訂單的採購符合公司規定,另外他們又串謀捏造38份戶外廣告巡查報告,誤導維他奶相關服務供應商已於指定時段內完成相關檢查。廉署調查發現,該四間服務供應商從沒有發出涉案的報價單,而相關服務供應商亦沒有進行報告所述的巡查。維他奶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是香媛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馮偉進協助。
29
2025年4月
隱瞞利益衝突購紅酒抬價轉售圖利1,200萬元 遭廉署起訴免稅店兩高層判囚57及14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連鎖免稅店前高層人員,控告二人串謀詐騙,隱瞞利益衝突以自組公司向法國供應商購入瓶裝紅酒,抬高價格逾1,200萬元並轉售予該連鎖免稅店圖利。二人今日(4月29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57個月及14個月。歐子琪,71歲,天傳有限公司(天傳)前營銷採購總監,被判監禁57個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劉樹賢,78歲,天傳前總經理,早前承認該項罪名,今日被判囚14個月。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兩人早有預謀犯案,嚴重違反誠信,而且犯案時間長達六年,詐騙金額逾1,200萬元,遂以監禁八年為量刑起點。法庭考慮到二人的求情因素,包括二人審訊時均年過70歲,並已向天傳歸還其個人得益,故扣減二人的刑期。劉樹賢因認罪及在審訊中協助控方舉證,另獲額外扣減刑期。本案源於廉署於2019年中接獲的貪污投訴。案發時,天傳以「Free Duty」商號銷售免稅品,歐子琪是天傳營銷採購部主管,該部門一直向一間法國酒廠直接採購瓶裝紅酒,供「Free Duty」店舖銷售。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2004年8月起安排天傳經由輝添發展有限公司(輝添)和萬好貿易有限公司(萬好)向該法國酒廠發出訂單。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傳經輝添及萬好發出56張瓶裝紅酒訂單,涉及款項共逾2,600萬元。廉署調查顯示,輝添及萬好其實以1,400多萬元購入該56批紅酒,抬高價錢後轉售給天傳,致使天傳多付逾1,200萬元。廉署調查又發現,萬好及輝添其實由歐子琪及劉樹賢等人出資成立,並由劉樹賢及其女兒分別出任萬好及輝添的唯一股東兼董事。雖然天傳規定所有員工均須申報利益衝突,並不得參與天傳有利益衝突的業務,但兩名被告從來沒有向天傳披露他們與萬好及輝添的關係。另外,歐子琪及劉樹賢又協議瓜分勾當所得的部分利潤。劉樹賢早前承認,他因而獲分共200萬元。天傳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馮美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林慧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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