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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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饮品公司前经理隐瞒利益冲突判授190万元广告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饮品公司前经理,在判授多张户外广告採购订单时隐瞒服务供应商其实由他操控,诈骗公司约190万元,并串谋下属以多份虚假报价单及巡查报告误导公司。被告今日(4月30日)经审讯后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陈永峰,41岁,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维他奶)市场部前经理,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同案被告姜梓萍,50岁,维他奶市场部前户外展销主任,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暂委法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6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陈永峰还押惩教署看管。案发时,陈永峰的职责包括为维他奶市场部採购组及户外广告组批核委聘服务供应商,姜梓萍则负责协助陈永峰向服务供应商索取报价单。视乎採购项目的金额,二人需取得最少两份或三份报价单。维他奶员工手册订明,所有员工必须向公司申报潜在利益冲突,并在参与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业务前索取书面批准。维他奶进行内部审计后向廉署作出贪污投诉。廉署遂展开调查,发现陈永峰于2016年1月指示女友开设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 (Why Creative)以承接维他奶的相关工作。Why Creative实质上由陈永峰操控,但他从沒有就自己在该公司的权益向维他奶作出申报。于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初期间,陈永峰把39项总值约190万元的维他奶户外广告採购订单判授予Why Creative。陈永峰女友其后就二人的协议,将Why Creative的四成利润,即约65万元,交予陈永峰。案情又透露,陈永峰绕过上司擅自批出向一间服务供应商支付月费36,000元,讹称安排巡查维他奶户外广告的状况。当维他奶要求户外广告组提交三间包括Why Creative在内的获判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报价单,以及户外广告的巡查报告时,陈永峰则串谋姜梓萍等下属捏造了30份看来由四间服务供应商发出的报价单,提交予维他奶审核,误导维他奶有关订单的採购符合公司规定,另外他们又串谋捏造38份户外广告巡查报告,误导维他奶相关服务供应商已于指定时段内完成相关检查。廉署调查发现,该四间服务供应商从沒有发出涉案的报价单,而相关服务供应商亦沒有进行报告所述的巡查。维他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是香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伟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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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隐瞒利益冲突购红酒抬价转售图利1,200万元 遭廉署起诉免税店两高层判囚57及14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连锁免税店前高层人员,控告二人串谋诈骗,隐瞒利益冲突以自组公司向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抬高价格逾1,200万元并转售予该连锁免税店图利。二人今日(4月29日)在区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狱57个月及14个月。欧子琪,71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前营销採购总监,被判监禁57个月,他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同案被告刘树贤,78岁,天传前总经理,早前承认该项罪名,今日被判囚14个月。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两人早有预谋犯案,严重违反诚信,而且犯案时间长达六年,诈骗金额逾1,200万元,遂以监禁八年为量刑起点。法庭考虑到二人的求情因素,包括二人审讯时均年过70岁,并已向天传归还其个人得益,故扣减二人的刑期。刘树贤因认罪及在审讯中协助控方举证,另获额外扣减刑期。本案源于廉署于2019年中接获的贪污投诉。案发时,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欧子琪是天传营销採购部主管,该部门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04年8月起安排天传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传经辉添及万好发出56张瓶装红酒订单,涉及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辉添及万好其实以1,400多万元购入该56批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欧子琪及刘树贤等人出资成立,并由刘树贤及其女儿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虽然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但两名被告从来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们与万好及辉添的关係。另外,欧子琪及刘树贤又协议瓜分勾当所得的部分利润。刘树贤早前承认,他因而获分共200万元。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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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遭廉署起诉「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以勒索手段收贿罪成判囚半年一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工头」向一名木工收贿共约44,000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经审讯后今日(4月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贪污及勒索罪名成立,判囚半年。周贵辉,50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前「工头」,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勒索,违反《盗窃罪条例》第23(1)条。裁判官何慧娴判刑时指贪污是严重罪行,必须判处周贵辉监禁刑罚。裁判官并颁令被告须向德铸归还涉案贿款共约44,000元。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周贵辉负责带领一组木工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案情透露,周贵辉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间,要求一名受其监督的木工每个工作天向他支付贿款350元。周贵辉又向对方表示,如果拒绝支付贿款便需要离职。该工人相信如不答应周贵辉的要求便会遭解僱,因此不情愿地向他支付贿款共约44,000元。同案另一名德铸时任「工头」何玉川,57岁,早前承认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判入狱七个月,并须向德铸归还他从四名工人收受的贿款共约16万元。香港机场管理局、「三跑」项目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王沛伟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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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遭廉署起诉布料公司前经理诈骗客户100万元订单谋取私利及「洗黑钱」判囚30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布料公司时任项目经理,藉虚假陈述诈骗三个客户向两间由其友人持有的公司发出总值约100万元的订单,从而谋取私利,并与友人清洗犯罪得益约72万元。被告今日(4月2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0个月。李嘉荣,53岁,Showtex Hong Kong Limited (Showtex HK)时任项目经理,今日被判监30个月。他早前承认共九项罪名,即三项欺诈罪及一项企图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以及五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暂委法官陈慧敏在判刑时形容案情严重,斥责被告以欺诈手段精心策划犯案,违反诚信。同案被告赵秉国,42岁,马帮贸易有限公司(马帮贸易)营运者,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上述五项「洗黑钱」罪名,被判囚一年。本案于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发生,当时李嘉荣是Showtex HK的项目经理,负责为公司寻找生意。Showtex HK供应阻燃布帘、安装舞台投影屏幕及提供场地佈置服务。案情透露,李嘉荣先后向三个Showtex HK的客户分別讹称,马帮贸易及一间多媒体公司均为Showtex HK的分判商,该两间公司与Showtex HK起用的工厂有交易往来,或Showtex HK未能提供有关服务,诈骗该三个客户向马帮贸易或该多媒体公司发出订单。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马帮贸易及该多媒体公司均非Showtex HK的分判商,与Showtex HK或其起用的工厂亦沒有交易往来。该三个客户于案发期间向上述两间公司发出的订单总值约10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虽然三个客户向马帮贸易及该多媒体公司发出订单,但李嘉荣却以不诚实手段安排Showtex HK提供有关订单的部分项目,而客户向马帮贸易及该多媒体公司支付的订单款项,部分辗转被存入李嘉荣或其家人的银行帐户。调查又发现,赵秉国是马帮贸易的营运者,该公司从事刀具买卖,他与上述多媒体公司的营运者,均曾在Showtex HK工作。案情又透露,李嘉荣与赵秉国透过马帮贸易的银行帐户,处理上述诈骗勾当中约72万元的犯罪得益。Showtex HK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强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家杰、殷骋和何韵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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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廉署起诉机场扩建工程分判商涉压榨外劳工资收贿逾100万元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输入劳工怀疑被索贿及压榨工资,经调查后今日(4月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僱。陈善泰,62岁,富善云石厂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4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案发时金门建筑有限公司(金门)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于建筑业人手短缺,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工人日薪为1,350元,金门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富善是金门其中一个分判商,会参与金门在内地进行的工人招聘程序。金门禁止员工或代理人包括富善,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控罪指陈善泰涉嫌于2024年1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外劳「工头」串谋从21名输入劳工收取贿款,以协助该等工人受僱和继续受僱于金门。廉署调查发现,陈善泰涉嫌透过该外劳「工头」向工人表示其实际日薪为780元至1,150元,并要求工人把合约日薪与实际日薪的差额退还予富善,涉款共逾100万元。廉署今日又分案起诉另一名外劳「工头」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明日(4月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王振中,36岁,案发时由金门聘用,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八名输入劳工工作。王振中涉嫌于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串谋一名中间人从该八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以协助他们受僱和继续受僱于金门。廉署调查显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贿逾35,000元。上述两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哑忍被不法压榨工资。廉署发言人表示,为加犟输入劳工对香港反贪法例的认识,均于工人抵港八个星期内为他们安排防贪教育讲座,并会透过不同渠道持续发放相关信息。廉署对贪污採取零容忍态度,会继续与发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类似本案的罪行发生。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应即时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金门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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