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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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前银行职员及中介人贪污助客加快开户遭廉署起诉判囚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前银行职员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们受贿和行贿,涉及贿款共13,000元,为六名客户加快开立个人银行户口的流程。二人今日(5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六星期及三星期。罗子轩,31岁,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亚洲))前销售主任,被判囚六星期;胡艺,39岁,港辰国际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港辰)唯一董事,则被判监三星期。罗子轩早前承认四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而胡艺则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上述刑期已考虑两名被告认罪、有悔意及各项求情因素。案发时罗子轩是建行(亚洲)中环分行的销售主任,负责处理个人户口开立及客户查询。港辰是一间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商业秘书及安排银行开户等服务。案情透露,罗子轩于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户索取贿款5,000元,及从另外两名客户收取贿款共5,000元,以协助三人加快开户流程。罗子轩又于上述期间向胡艺索取贿款共3,000元,为对方转介的三名客户加快开户流程,其后从胡艺收取了贿款共2,000元。建行(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嘉炜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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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廉署起诉三人涉物业装修工程贪污130万元及「洗黑钱」490万元廉政公署今日(5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职员,控告他涉嫌从一名装修工程承建商收取贿款130万以优待对方,其妻子则被控涉嫌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90万元。麦咏竣,49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前租务部物业主任,被控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被告李胜根,75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被控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麦咏竣妻子郭婉珊,47岁,律师,则被控五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下星期二(5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新联益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在该公司任职租务部物业主任,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建商为公司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费用前核证工程已完成。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只向两家公司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由李胜根独资拥有的艺霖,获支付工程费用共约2,600万元。负责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予艺霖的麦咏竣,涉嫌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从李胜根接受多笔贿款共130万元,而李胜根则涉嫌藉行贿麦咏竣,换取对方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优待艺霖。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上述行贿受贿罪行。廉署调查又发现麦咏竣妻子郭婉珊涉嫌于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利用其五个银行户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90万元。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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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女子考车犯错图送月饼券行贿运输署考牌官判囚两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在私家车驾驶考试的泊位试中犯错后,图以一张价值逾400元的月饼券行贿运输署考牌官,以换取考试及格。被告今日(5月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李正春,54岁,早前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斥责被告行贿考牌官,影响考牌制度的公平,损害公众利益,法庭须判处被告具阻吓性刑罚以儆效尤。署理主任裁判官以监禁三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遂将刑期扣减三分之一。案情透露,被告于2023年9月14日,即临近中秋节前,到香港驾驶学院(沙田)内的驾驶考试中心参加私家车驾驶考试,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获随机指派主考。被告在考泊位试时犯下严重错误,把部份车身泊在指定泊位界缐以外后,两次向该考牌主任提供一张价值逾400元的月饼券,图换取驾驶考试合格。由于被告考试时犯下严重错误,考牌主任最终评予被告考试不合格,并在考试纪录中附上贪污备註,及向运输署匯报事件。廉署同日接获运输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到驾驶考试中心拘捕被告。运输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祖恩代表出庭。廉署一直与各政府部门携手合作,透过宣传教育维持公务员队伍廉洁操守,拒绝贪污。廉署提醒市民,贪污贿赂属严重罪行,切勿以任何形式行贿公务员以换取协助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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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抬价1,200万元採购红酒遭廉署起诉今认串谋诈骗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控告他串谋他人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从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后,抬高价钱逾1,200万元,再转售给该连锁免税店图利。被告今日(5月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名。刘树贤,77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前总经理,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法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8月20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6月17日进行。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其营销採购部于案发前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案情透露,于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士促使天传改为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涉及订单56张,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辉添及万好以逾1,400万元从该法国酒厂购入该56张订单的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刘树贤与另外两名人士出资成立,刘树贤及其女儿并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但刘树贤从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与该两间公司的关係。刘树贤承认,他与另外两名出资成立万好及辉添的人士按比例瓜分勾当所得利润。案发期间他获分共约200万元。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天传前营销採购总监欧子琪,早前亦涉嫌参与该勾当而被廉署起诉。他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案件将于7月22日审讯。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郑淑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廉署提醒私营机构僱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僱主作出相关申报。僱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贿赂,更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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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廉署起诉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涉45万元汽车零件销售诈骗案廉政公署昨日(5月13日)落案起诉一名汽车代理商前员工,控告他涉嫌以欺诈手段将两个欧洲品牌的汽车零件,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货款总值共约45万元。朱国华,54岁,锦龙有限公司(锦龙)前高级零件专员,被控三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5月1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锦龙是汽车品牌褔士(Volkswagen)及奥迪(Audi)的香港授权代理商。锦龙除提供售后服务外,亦会在其油塘车厂向车房及车主出售汽车零件。锦龙的销售政策禁止员工向任何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汽车零件,以免汽车零件经销商再转售其原厂汽车零件图利。被告于案发时被锦龙派驻油塘车厂,职责包括处理销售汽车零件。他涉嫌于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向锦龙讹称多份涉及三间车房的销售交易报告及销售发票均为真实,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锦龙向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出售价值共约45万的汽车零件,导致锦龙蒙受不利。廉署接获有关汽车零件销售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案中涉及近60张看来是由上述三间车房发出的订单并非属实,即该等车房从沒有向锦龙购买相关汽车零件,而是被告把货品售予三间汽车零件经销商。若锦龙知悉实际情况,便不会容许进行有关销售。锦龙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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