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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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租客行贿地产代理图免付「挞订」赔偿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住宅单位租客,控告他以1,0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要求对方向地产代理公司隐瞒他违约,以免却支付「挞订」赔偿16,000元。被告今日(3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杜渡,48岁,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裁判官施祖尧表示,就本案而言,法庭无可避免判处被告监禁。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25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案情透露,被告经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一名地产代理安排,于2022年11月6日早上参观大围一个「放租」住宅单位。被告与业主即场签订物业临时租赁合约(临约),以每月16,000元租住该单位。被告其后经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觅得另一个单位,于是同日下午联络涉案地产代理,表示想取消该份已签订的临约。根据临约条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约,须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项作赔偿,即16,000元。被告遂向该地产代理提供贿款1,000元,要求对方协助向美联物业隐瞒他与业主已签订临约,以及他违约的事实。该地产代理沒有接受贿赂,并向美联物业匯报事件。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哿弘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霭琳协助。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任何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代理人(包括私人机构僱员)提供利益(包括金钱、礼物、贷款、佣金、职位、契约、服务或优待等)藉以影响该代理人执行职务,即属行贿。任何人士如怀疑贪污,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23
2026年2月廉署起诉秘书公司总监涉收贿转介客户予竞争对手廉政公署今日(2月23日)落案起诉一名秘书公司前总监,控告她涉嫌收受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公司三个客户转介予竞争对手。苏淑仪,59岁,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方圆)前公司秘书部总监,被控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两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2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方圆是企业服务公司,提供多项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案发期间,被告收到三个客户的服务要求,包括拟备年度内部监控检讨报告、起草年报,以及公证和文件加签服务。六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收受卓富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卓富德)一名董事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上述三个方圆的客户共40万元之合约转介予卓富德。两项欺诈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其中一个客户讹称方圆无法为该客户提供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客户以共30,000元委聘卓富德提供服务。方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0
2026年2月时任银行职员涉收贿助中介客户开户遭廉署起诉今提堂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涉嫌收取中介人贿款,以协助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收贿500人民币。案件今早(2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潘秀珍,30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被告今日出庭应讯时沒有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再讯,她获准继续保释。被告于案发时在渣打银行中环一间分行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新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从一名中介人接受贿款,以协助由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渣打银行的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涉收贿500人民币。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于案发期间协助16名由该中介人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取贿款共8,000人民币。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郑志伟代表出庭。 13
2026年2月廉署拘捕22人涉七个屋苑及大厦楼宇大维修贪污阻截批出逾一亿元合约廉政公署本星期初(2月9日及10日)採取代号为「狮子山」的执法行动,打击楼宇大维修工程涉嫌贪污及相关违法行为,涉及全港多区七个屋苑及大厦,拘捕共22名人士。被捕人士分別为17名男子及五名女子,年龄介乎36至78岁,包括四间工程顾问公司及三间工程承办商的董事及职员,以及部分屋苑及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主席。廉署人员在行动中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多个地点,包括涉案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承办商的办公室,并检走多项证物,包括相关大维修工程的招标和工程文件,以及银行和会计纪录。行动涉及三个屋苑、三座单幢住宅大厦及一座工业大厦的大维修工程,分布于全港多个地区,分別为荃湾、深水埗、大角咀、新蒲岗、观塘、上环及筲箕湾,工程合约金额介乎200万元至逾一亿元,总值逾二亿元。其中两项总值逾一亿元的工程仍在筹备阶段,廉署执法行动成功阻截批出工程合约。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工程承办商涉嫌藉贪污手段,行贿工程顾问公司及法团成员以取得屋苑及大厦的大维修工程合约。廉署调查发现,有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承办商的帐目怀疑造假以掩饰不寻常收入及支出。调查又发现其中一名法团主席涉嫌应入标工程顾问公司要求,洩露机密招标面试题目,协助对方成功获聘为相关工程的顾问。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採取执法行动后,已主动联络有关屋苑及大厦的相关持分者,提醒他们在跟进涉案工程时需留意的贪污风险。廉署一直密切关注涉及楼宇管理及维修的贪污情况,採取结合执法、预防及教育的「三管齐下」的全方位策略,并会继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紧密合作,全力打击楼宇维修工程中可能涉及的贪污及其他不法行为。廉署提醒公众及相关业内人士,如怀疑任何与楼宇维修相关的贪污行为,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 : 25 266 366。 10
2026年2月廉署贪污调查揭药业公司前总经理诈骗服务费110万元二人认罪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药业公司时任总经理,今日(2月1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虚报一间由其下属营运的秘书公司,曾向药业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以诈骗服务费共约110万元。涉案秘书公司一名董事则承认「洗黑钱」。邱伟臣,56岁,金活药业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金活药业)时任总经理;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他另一项相同控罪,则由法庭存档。同案被告周柏豪,41岁,基德服务有限公司(基德)董事兼股东,则承认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洗黑钱」)罪名,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7月24日判刑,期间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发时,金活药业在香港及内地经销和代理药物及健康产品,邱伟臣负责监督其产品销售及推广。周柏豪则与邱伟臣一名下属同为基德的董事兼股东,该公司提供秘书及会计服务。案情透露,于2017年2月至2022年5月期间,邱伟臣向金活药业提交七份由基德发出的发票,讹称基德曾为金活药业提供顾问服务,范畴包括食物营养标籤、法律规定及进出口许可证等,以诈骗金活药业向基德支付顾问服务费用共逾53万元。另外,邱伟臣又要求金活药业的合约广告代理商香港灵锋广告有限公司(灵锋)协助报销基德的费用。他向灵锋讹称基德曾为金活药业提供顾问服务,并表示灵锋可按其与金活药业签订的年度广告合约,从金活药业预先支付予灵锋的款项中扣减相关费用以支付基德。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期间,邱伟臣向灵锋提交六份由基德发出的发票,诈骗灵锋代金活药业向基德支付顾问服务费共逾54万元。廉署调查发现,基德从未向金活药业提供任何服务而获支付服务费共约110万元。周柏豪协助处理其中约18万元,把款项转帐给邱伟臣。同案被告余远涛,即金活药业时任市场推广主任及基德董事兼股东,早前否认两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7月6日进行审讯。金活药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庄文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潘志玮协助。
2026年3月租客行贿地产代理图免付「挞订」赔偿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住宅单位租客,控告他以1,0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要求对方向地产代理公司隐瞒他违约,以免却支付「挞订」赔偿16,000元。被告今日(3月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杜渡,48岁,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裁判官施祖尧表示,就本案而言,法庭无可避免判处被告监禁。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25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案情透露,被告经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一名地产代理安排,于2022年11月6日早上参观大围一个「放租」住宅单位。被告与业主即场签订物业临时租赁合约(临约),以每月16,000元租住该单位。被告其后经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觅得另一个单位,于是同日下午联络涉案地产代理,表示想取消该份已签订的临约。根据临约条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约,须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项作赔偿,即16,000元。被告遂向该地产代理提供贿款1,000元,要求对方协助向美联物业隐瞒他与业主已签订临约,以及他违约的事实。该地产代理沒有接受贿赂,并向美联物业匯报事件。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哿弘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霭琳协助。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任何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代理人(包括私人机构僱员)提供利益(包括金钱、礼物、贷款、佣金、职位、契约、服务或优待等)藉以影响该代理人执行职务,即属行贿。任何人士如怀疑贪污,应立即向廉署举报。 23
2026年2月廉署起诉秘书公司总监涉收贿转介客户予竞争对手廉政公署今日(2月23日)落案起诉一名秘书公司前总监,控告她涉嫌收受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公司三个客户转介予竞争对手。苏淑仪,59岁,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方圆)前公司秘书部总监,被控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两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2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方圆是企业服务公司,提供多项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案发期间,被告收到三个客户的服务要求,包括拟备年度内部监控检讨报告、起草年报,以及公证和文件加签服务。六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收受卓富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卓富德)一名董事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上述三个方圆的客户共40万元之合约转介予卓富德。两项欺诈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其中一个客户讹称方圆无法为该客户提供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客户以共30,000元委聘卓富德提供服务。方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0
2026年2月时任银行职员涉收贿助中介客户开户遭廉署起诉今提堂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涉嫌收取中介人贿款,以协助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收贿500人民币。案件今早(2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潘秀珍,30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被告今日出庭应讯时沒有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再讯,她获准继续保释。被告于案发时在渣打银行中环一间分行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新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从一名中介人接受贿款,以协助由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渣打银行的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涉收贿500人民币。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于案发期间协助16名由该中介人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取贿款共8,000人民币。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郑志伟代表出庭。 13
2026年2月廉署拘捕22人涉七个屋苑及大厦楼宇大维修贪污阻截批出逾一亿元合约廉政公署本星期初(2月9日及10日)採取代号为「狮子山」的执法行动,打击楼宇大维修工程涉嫌贪污及相关违法行为,涉及全港多区七个屋苑及大厦,拘捕共22名人士。被捕人士分別为17名男子及五名女子,年龄介乎36至78岁,包括四间工程顾问公司及三间工程承办商的董事及职员,以及部分屋苑及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主席。廉署人员在行动中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多个地点,包括涉案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承办商的办公室,并检走多项证物,包括相关大维修工程的招标和工程文件,以及银行和会计纪录。行动涉及三个屋苑、三座单幢住宅大厦及一座工业大厦的大维修工程,分布于全港多个地区,分別为荃湾、深水埗、大角咀、新蒲岗、观塘、上环及筲箕湾,工程合约金额介乎200万元至逾一亿元,总值逾二亿元。其中两项总值逾一亿元的工程仍在筹备阶段,廉署执法行动成功阻截批出工程合约。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工程承办商涉嫌藉贪污手段,行贿工程顾问公司及法团成员以取得屋苑及大厦的大维修工程合约。廉署调查发现,有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承办商的帐目怀疑造假以掩饰不寻常收入及支出。调查又发现其中一名法团主席涉嫌应入标工程顾问公司要求,洩露机密招标面试题目,协助对方成功获聘为相关工程的顾问。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採取执法行动后,已主动联络有关屋苑及大厦的相关持分者,提醒他们在跟进涉案工程时需留意的贪污风险。廉署一直密切关注涉及楼宇管理及维修的贪污情况,採取结合执法、预防及教育的「三管齐下」的全方位策略,并会继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紧密合作,全力打击楼宇维修工程中可能涉及的贪污及其他不法行为。廉署提醒公众及相关业内人士,如怀疑任何与楼宇维修相关的贪污行为,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 : 25 266 366。 10
2026年2月廉署贪污调查揭药业公司前总经理诈骗服务费110万元二人认罪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药业公司时任总经理,今日(2月1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虚报一间由其下属营运的秘书公司,曾向药业公司提供顾问服务以诈骗服务费共约110万元。涉案秘书公司一名董事则承认「洗黑钱」。邱伟臣,56岁,金活药业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金活药业)时任总经理;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他另一项相同控罪,则由法庭存档。同案被告周柏豪,41岁,基德服务有限公司(基德)董事兼股东,则承认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洗黑钱」)罪名,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7月24日判刑,期间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案发时,金活药业在香港及内地经销和代理药物及健康产品,邱伟臣负责监督其产品销售及推广。周柏豪则与邱伟臣一名下属同为基德的董事兼股东,该公司提供秘书及会计服务。案情透露,于2017年2月至2022年5月期间,邱伟臣向金活药业提交七份由基德发出的发票,讹称基德曾为金活药业提供顾问服务,范畴包括食物营养标籤、法律规定及进出口许可证等,以诈骗金活药业向基德支付顾问服务费用共逾53万元。另外,邱伟臣又要求金活药业的合约广告代理商香港灵锋广告有限公司(灵锋)协助报销基德的费用。他向灵锋讹称基德曾为金活药业提供顾问服务,并表示灵锋可按其与金活药业签订的年度广告合约,从金活药业预先支付予灵锋的款项中扣减相关费用以支付基德。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期间,邱伟臣向灵锋提交六份由基德发出的发票,诈骗灵锋代金活药业向基德支付顾问服务费共逾54万元。廉署调查发现,基德从未向金活药业提供任何服务而获支付服务费共约110万元。周柏豪协助处理其中约18万元,把款项转帐给邱伟臣。同案被告余远涛,即金活药业时任市场推广主任及基德董事兼股东,早前否认两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7月6日进行审讯。金活药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庄文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潘志玮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