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型」商系列之破解贪污12迷思
诚信「型」商系列之破解贪污12迷思
何谓利益篇
迷思
「收受$500以下的利益不算受贿」
迷思破解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利益并无金额限制,不论贿款涉及多少金额,任何贪污贿赂的行为均属犯法
行贿者亦可能同样犯法
员工若收受与公事相关的利益,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政策(如许可金额、情况及申报程序等)
迷思
「借钱也算收受利益?连本带利还款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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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不论贷款人事后有否还款、或者有否计算利息,借贷仍属于利益
因此,任何人出于贪污动机提供或索取贷款均属违法
迷思
「节日送果篮或礼盒给客户是不会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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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篮及礼盒同属利益,若是赠予客户公司并不会构成犯法;但若借节日送礼以行贿客户员工,则仍有可能触犯法例。任何「行规」、「惯例」均不可作为辩护借口
即使不涉及贪污,客户员工在收受利益时亦应遵守公司有关收受利益的政策(如许可金额、情况及申报程序等)
商务往来篇
迷思
「中介人给我介绍生意,当然要根据行规给他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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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是指任何受雇于他人或代他人办事的人,包括雇员、顾问或获他人授权代表处理其事务的人。
代理人接受与其主事人事务或业务相关的利益,应取得其主事人许可。但若私下向个别员工提供回佣作为介绍生意的报酬,提供及收受利益者均有可能触犯法例
而且「行规」并不可作为贪污的辩护借口
迷思
「有钱大家一起赚!承接自己老板的生意,大家都有好处,没有问题吧?」
迷思破解
当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互有抵触,就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例如把采购合约予自己或亲友经营的公司。
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因此,员工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
管理层亦应为公司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确保员工遵从相关指引。
迷思
「公司董事可以在工作中收取个人利益补贴公事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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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个别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因此,个别董事如没有得到其他董事或董事局的批准,接受个人利益作为滥用职权的诱因或报酬,仍有可能触犯法例
身为董事,应以身作则,依据公司有关收受利益的政策行事,避免引起贪污嫌疑
员工操守篇
迷思
「我出席供应商活动时抽中大奖,是我幸运,不用向公司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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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员工是代表公司出席有关活动,所以亦应向公司申报抽奖得来的礼物
小心处理与公事有关的利益,可以避免日后与供应商接洽时引起利益冲突,甚或跌入贪污陷阱
迷思
「工作期间收到利益,通知上司就可以了」
迷思破解
根据法例,雇员(代理人)须得到雇主(主事人)的许可方可收受公事相关的利益,通知上司不等如获得批准
另外,上司是公司的代理人而非主事人。除非公司有授权该上司对下属的利益收受作出批核,否则上司的许可并无法律效力
员工应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内的有关指引
迷思
「上班迟到,请同事帮我先签到很正常吧」
迷思破解
利用虚假文件欺骗雇主,例如递交虚假的值勤纪录,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同事之间习以为常的不当行为不但会违反公司守则,更有可能触犯法例,切勿以身试法
贪污常识篇
迷思
「境外贪污无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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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任何一部份的贿赂行为(包括提供、索取或收受贿赂)在香港境内发生,则仍受《防止贿赂条例》所规管,廉署有权作出跟进
在海外营商时亦须遵守当地反贪法规
迷思
「要有真凭实据才可以举报贪污」
迷思破解
要举报贪污无需要掌握足够的证据,有合理怀疑便应举报
举报人只需说明已知的怀疑贪污事件,廉署会依据所得资料跟进事件
迷思
「事不关己,无谓多事」
迷思破解
对贪污置之不理,会危害公司及其他持份者的利益
若蓄意隐瞒或包庇贪污罪行,更有可能违反公司守则,甚或会被怀疑有份参与违法行为
保障自己及他人利益,挺身而出,举报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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