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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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提交虚假配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 遭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与三僱员判囚14至21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员,向水务署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配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四名被告今日(11月18日)在区域法院今日分別被判入狱14个月至21个月。刘浩基,45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被判囚21个月;李颖图,34岁,竣才时任文员,被判监禁18个月;竣才时任杂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同41岁,则分別被判入狱19个月及14个月。四人早前承认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法官谭思乐判刑时称,被告串谋诈骗政府部门,损害公众利益及牵涉公共安全议题,罪行性质严重。他分別以入狱24至33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各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四人的刑期分別扣减至14至21个月。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请充公刘浩基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订于明年2月13日进行。案情透露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明兴)获水务署判授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为新界东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则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配水库,以维持配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水务署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配水库,并须制备每日巡查报告,以及附上巡查配水库设施时拍摄的照片。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竣才于案发期间并沒有依照水务署上述规定进行相关巡查。廉署调查发现,刘浩基先后指示郭家禧、郭家祺及竣才其他员工拍摄配水库设施的照片,并修改照片的拍摄日期及时间,令相关照片看来是在不同日子拍摄。竣才员工又按刘浩基指示,以该等照片制备相应的每日巡查报告,并提交予水务署。此外,刘浩基及李颖图又指示竣才员工制备虚假值勤纪录,虚报巡查队伍每日均有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巡查配水库,而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进行。各被告藉该串谋诈骗勾当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先后发放服务费用共约460万元。水务署及明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咏诗协助。 07
2025年11月廉署及警方採取「旗鼓」联合行动 打击特惠贷款贪污诈骗案 共拘捕32人涉贷款1.4亿元廉政公署(廉署)与警方早前一连两日(10月30日及31日)採取代号「旗鼓」联合行动,打击以贪污手段诈骗政府特惠贷款的个案,涉及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和「八成及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双方在行动中拘捕共32人,涉案贷款总额达1.4亿元。廉署在联合行动中,以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行贿及受贿等罪行,拘捕20名男子及五名女子,年龄介乎31至63岁。被捕人分別为13名银行前缐职员、七名中介公司负责人(中介),以及五名其他涉案人士,部分被捕的中介本身亦为前银行职员。廉署人员先后搜查约多个地点,检获相关中介公司及银行文件,以及逾20万元现金,怀疑为涉案部分贿款。案发于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廉署调查发现,涉案中介涉嫌招揽傀儡中小企业,安排他们透过政府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向多间本地银行申请贷款,大部分涉案中小企业均沒有实质业务。中介涉嫌藉行贿银行前缐职员,协助傀儡中小企业以虚假文件开立银行户口及申请贷款,牵涉贿款最少约50万元。涉案28宗贷款申请,涉及22间中小企业,贷款总额达1.4亿元,傀儡中小企业涉嫌获取贷款额5%至7%作报酬,撇除用以行贿银行职员的贿款,余额被中介侵吞。廉署与警方的「旗鼓」联合行动,已成功阻截部分个案的贷款审批及发放。在联合行动中,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及港岛总区刑事部人员在全港多区拘捕四名男子及三名女子,年龄介乎31至66岁,涉嫌于上述申请中欺诈。调查显示,涉案九间中小企业的被捕人士涉嫌利用虚假薪金证明及公司营运纪录,透过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及「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向多间本地银行申请贷款。部分涉案中小企业亦开立虚假的犟积金户口及递交大量虚假的财务文件作申请,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该等中小企业涉及贷款额超过5,000万元。行动中,警方人员检获一批银行文件、银行卡及电子设备。警方提醒市民,欺诈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廉署及警方的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与警方就打击罪案一直合作无间,是次联合行动彰显双方联合打击金融罪行的决心,反贪制度行之有效。廉署犟调案件只涉及个別银行前缐职员,香港银行业界整体十分廉洁,金融体系制度稳健。银行业及相关监管机构一直大力支持廉署持续提升银行业诚信文化。廉署去年伙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共同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约章》),获本港大部分银行参与。参与《约章》的银行承诺推行诚信文化、落实诚信管治、为员工提供诚信培训,并承诺及时向廉署或其他执法机构举报怀疑贪污和诈骗等非法行为。廉署会继续透过《约章》平台,为提高银行的防贪能力,向银行发佈诚信资讯,提醒银行有关处理信贷申请的贪污风险,建议相应防贪措施,并持续向银行提供防贪建议及诚信培训。香港国际廉政学院亦持续为银行管理人员举办反贪专业课程,提升银行内部管控人员的防贪及防诈骗意识,协助银行及早发现贪污欺诈罪行,策略十分凑效。因应「旗鼓」联合行动,廉署会继续与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及银行业界保持紧密合作,提供适时的建议以减低相关风险。按证保险公司会继续与银行业界和执法机构紧密合作,以尽力防止再发生同类事件。金管局、按证保险公司及相关银行于廉署及警方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7
2025年11月机场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遭廉署起诉填海工程分判商经理承认行贿候判廉政公署「暴雪」行动侦破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起诉多人涉嫌行贿受贿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时任经理今日(11月1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以20万元行贿一名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及一名「大判」承建商施工经理。涉案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早前已承认向两间分判商收贿共约330万元,现正还押候判。廖伟伦,58岁,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卡乐)时任项目经理,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和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另一项相类贿赂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批准廖伟伦保释以待判刑,并将案件押后明年9月7日再提讯。案发时,卡乐是三跑项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负责供应填海物料及提供运输服务。有关工程合约由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管理,他有权向「大判」承建商推荐分判商。案情透露,卡乐项目经理廖伟伦于2022年5月至7月期间,按公司东主吴启安指示向李永辉及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施工经理,各提供贿款各10万元以协助卡乐进行有关工程。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卡乐东主吴启安、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及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殷国犟,早前被控多项贿赂等罪名。吴启安早前向法院表明会认罪,案件订于明年9月7日作正式答辩。有关控罪指吴启安涉嫌就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行贿李永辉、殷国犟及上述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三名人士。李永辉早前承认两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及六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现正还押惩教署看管等候判刑,案件押后明年9月7日再提讯。李永辉承认就上述主要填海工程,从吴启安接受贿款共约250万元,以协助卡乐取得总值逾1.1亿元的分判工程合约;以及从另一间分判商的经营者收受贿款80万元,以协助该分判商取得总值逾1.4亿元的供应採购订单。殷国犟早前否认一项贪污罪名,案件订于明年9月7日开审。控罪指他涉嫌就卡乐的分判合约从吴启安收贿。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傅韦茵协助。本贪污案与工程及物料供应合约的审批、行政及财务事宜有关,廉署调查并未发现任何资料显示当中涉及工程质素及物料规格方面的问题。机管局已进行全面检视,并沒有发现相关工程质素有异常及不足的地方。 06
2025年11月廉署通缉二人涉警长招揽傀儡保险代理诈骗300万元佣金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警长等六人,涉嫌招揽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充当傀儡保险代理及投保人,以虚假资料作出投保申请并为保单缴付保费,诈骗保险公司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合共约300万元,案件今日(11月6日)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底答辩。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请并获签发手令,通缉另外两名涉案人士。两名被通缉人士为吴浩麟,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区域总监及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太寿香港)前高级分行经理,及戚善惇(前称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险代理,同为35岁,二人面对共21项罪名,即20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及第159A条。廉署早前就涉及警务人员的贪污指控展开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保险佣金诈骗勾当,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获法律意见向八名涉案人士作出检控。因吴浩麟及戚善惇当时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二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六名早前被落案起诉的被告分別为警长林显豪,其兄长林振邦、大嫂余晓丹及友人刘臻颐(前称刘敏仪),以及事务律师许懿及警员施匡泽,在案中分別充当傀儡保险下缐代理及投保人。六人分別涉及案中21项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名。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并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27日进行答辩,六人获准继续保释。案发时,林显豪是一名警长,他并非保险代理,亦沒有资格销售任何保险产品。吴浩麟当时先后任职永明金融区域总监及太寿香港高级分行经理。廉署调查发现,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招揽多名人士,包括林显豪的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等充当傀儡下缐保险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出20项投保申请并为保单缴付保费。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承保有关保单后,向涉案保险代理发放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总值分別约100万元及约200万元。另外,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以虚假学歷文件,安排刘臻颐入职太寿香港以参与勾当。该20项欺诈控罪指,林显豪及吴浩麟涉嫌于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分別与该六名涉案人士以及其他傀儡下缐代理和投保人,先后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保险公司承保涉案的20份保单,并向相关代理支付相关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他们涉嫌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讹称,涉案保单申请均为真确;相关保费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险代理曾亲身会见投保人。有关保费由被告及其同党支付。余下控罪指林显豪、吴浩麟及刘臻颐涉嫌于2021年1月至5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制造多份虚假文书,包括学歷证明,意图诱使太寿香港接受它们为真文书。警方、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雷彦霖代表出庭。被通缉人士:吴浩麟: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8.html戚善惇: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9.html 06
2025年11月廉署起诉新冠病毒社区检测中心承办商高层涉隐瞒利益冲突分判服务合约涉款1.2亿元廉政公署昨日(11月5日)落案起诉一名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服务承办商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他涉嫌隐瞒利益冲突,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并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黄利宝,56岁,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前实验室总监,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天(11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新冠疫情期间,香港分子病理检验获政府委聘为其中一间指定承办商,以营运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包括负责其日常运作及实验室化验工作。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包括检测登记及人流控制等工作,分判予康研医疗有限公司(康研)。案发时,被告是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的实验室总监,负责其运作,包括拣选承办商。该公司要求职员避免利益冲突,并须以书面申报实质或潜在利益冲突。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隐瞒或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披露他在康研的利益,意图诈骗而诱使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判授予康研。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有份成立及控制康研。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就康研于涉案期间提供的服务,向康研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惟被告从来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申报其在康研的利益。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僱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僱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僱主作出相关申报。僱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2025年11月提交虚假配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 遭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与三僱员判囚14至21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员,向水务署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配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四名被告今日(11月18日)在区域法院今日分別被判入狱14个月至21个月。刘浩基,45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被判囚21个月;李颖图,34岁,竣才时任文员,被判监禁18个月;竣才时任杂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同41岁,则分別被判入狱19个月及14个月。四人早前承认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法官谭思乐判刑时称,被告串谋诈骗政府部门,损害公众利益及牵涉公共安全议题,罪行性质严重。他分別以入狱24至33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各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四人的刑期分別扣减至14至21个月。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请充公刘浩基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订于明年2月13日进行。案情透露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明兴)获水务署判授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为新界东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则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配水库,以维持配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水务署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配水库,并须制备每日巡查报告,以及附上巡查配水库设施时拍摄的照片。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竣才于案发期间并沒有依照水务署上述规定进行相关巡查。廉署调查发现,刘浩基先后指示郭家禧、郭家祺及竣才其他员工拍摄配水库设施的照片,并修改照片的拍摄日期及时间,令相关照片看来是在不同日子拍摄。竣才员工又按刘浩基指示,以该等照片制备相应的每日巡查报告,并提交予水务署。此外,刘浩基及李颖图又指示竣才员工制备虚假值勤纪录,虚报巡查队伍每日均有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巡查配水库,而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进行。各被告藉该串谋诈骗勾当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先后发放服务费用共约460万元。水务署及明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咏诗协助。 07
2025年11月廉署及警方採取「旗鼓」联合行动 打击特惠贷款贪污诈骗案 共拘捕32人涉贷款1.4亿元廉政公署(廉署)与警方早前一连两日(10月30日及31日)採取代号「旗鼓」联合行动,打击以贪污手段诈骗政府特惠贷款的个案,涉及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和「八成及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双方在行动中拘捕共32人,涉案贷款总额达1.4亿元。廉署在联合行动中,以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行贿及受贿等罪行,拘捕20名男子及五名女子,年龄介乎31至63岁。被捕人分別为13名银行前缐职员、七名中介公司负责人(中介),以及五名其他涉案人士,部分被捕的中介本身亦为前银行职员。廉署人员先后搜查约多个地点,检获相关中介公司及银行文件,以及逾20万元现金,怀疑为涉案部分贿款。案发于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廉署调查发现,涉案中介涉嫌招揽傀儡中小企业,安排他们透过政府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向多间本地银行申请贷款,大部分涉案中小企业均沒有实质业务。中介涉嫌藉行贿银行前缐职员,协助傀儡中小企业以虚假文件开立银行户口及申请贷款,牵涉贿款最少约50万元。涉案28宗贷款申请,涉及22间中小企业,贷款总额达1.4亿元,傀儡中小企业涉嫌获取贷款额5%至7%作报酬,撇除用以行贿银行职员的贿款,余额被中介侵吞。廉署与警方的「旗鼓」联合行动,已成功阻截部分个案的贷款审批及发放。在联合行动中,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及港岛总区刑事部人员在全港多区拘捕四名男子及三名女子,年龄介乎31至66岁,涉嫌于上述申请中欺诈。调查显示,涉案九间中小企业的被捕人士涉嫌利用虚假薪金证明及公司营运纪录,透过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及「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向多间本地银行申请贷款。部分涉案中小企业亦开立虚假的犟积金户口及递交大量虚假的财务文件作申请,以获得更高的贷款额。该等中小企业涉及贷款额超过5,000万元。行动中,警方人员检获一批银行文件、银行卡及电子设备。警方提醒市民,欺诈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廉署及警方的调查仍在进行,不排除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与警方就打击罪案一直合作无间,是次联合行动彰显双方联合打击金融罪行的决心,反贪制度行之有效。廉署犟调案件只涉及个別银行前缐职员,香港银行业界整体十分廉洁,金融体系制度稳健。银行业及相关监管机构一直大力支持廉署持续提升银行业诚信文化。廉署去年伙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共同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约章》),获本港大部分银行参与。参与《约章》的银行承诺推行诚信文化、落实诚信管治、为员工提供诚信培训,并承诺及时向廉署或其他执法机构举报怀疑贪污和诈骗等非法行为。廉署会继续透过《约章》平台,为提高银行的防贪能力,向银行发佈诚信资讯,提醒银行有关处理信贷申请的贪污风险,建议相应防贪措施,并持续向银行提供防贪建议及诚信培训。香港国际廉政学院亦持续为银行管理人员举办反贪专业课程,提升银行内部管控人员的防贪及防诈骗意识,协助银行及早发现贪污欺诈罪行,策略十分凑效。因应「旗鼓」联合行动,廉署会继续与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及银行业界保持紧密合作,提供适时的建议以减低相关风险。按证保险公司会继续与银行业界和执法机构紧密合作,以尽力防止再发生同类事件。金管局、按证保险公司及相关银行于廉署及警方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7
2025年11月机场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遭廉署起诉填海工程分判商经理承认行贿候判廉政公署「暴雪」行动侦破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贪污案,起诉多人涉嫌行贿受贿罪名。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时任经理今日(11月1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以20万元行贿一名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及一名「大判」承建商施工经理。涉案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早前已承认向两间分判商收贿共约330万元,现正还押候判。廖伟伦,58岁,卡乐工程有限公司(卡乐)时任项目经理,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和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另一项相类贿赂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批准廖伟伦保释以待判刑,并将案件押后明年9月7日再提讯。案发时,卡乐是三跑项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负责供应填海物料及提供运输服务。有关工程合约由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管理,他有权向「大判」承建商推荐分判商。案情透露,卡乐项目经理廖伟伦于2022年5月至7月期间,按公司东主吴启安指示向李永辉及三跑项目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施工经理,各提供贿款各10万元以协助卡乐进行有关工程。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卡乐东主吴启安、机管局时任首席高级经理李永辉及机管局时任总经理殷国犟,早前被控多项贿赂等罪名。吴启安早前向法院表明会认罪,案件订于明年9月7日作正式答辩。有关控罪指吴启安涉嫌就三跑项目分判合约行贿李永辉、殷国犟及上述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三名人士。李永辉早前承认两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及六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现正还押惩教署看管等候判刑,案件押后明年9月7日再提讯。李永辉承认就上述主要填海工程,从吴启安接受贿款共约250万元,以协助卡乐取得总值逾1.1亿元的分判工程合约;以及从另一间分判商的经营者收受贿款80万元,以协助该分判商取得总值逾1.4亿元的供应採购订单。殷国犟早前否认一项贪污罪名,案件订于明年9月7日开审。控罪指他涉嫌就卡乐的分判合约从吴启安收贿。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傅韦茵协助。本贪污案与工程及物料供应合约的审批、行政及财务事宜有关,廉署调查并未发现任何资料显示当中涉及工程质素及物料规格方面的问题。机管局已进行全面检视,并沒有发现相关工程质素有异常及不足的地方。 06
2025年11月廉署通缉二人涉警长招揽傀儡保险代理诈骗300万元佣金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警长等六人,涉嫌招揽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充当傀儡保险代理及投保人,以虚假资料作出投保申请并为保单缴付保费,诈骗保险公司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合共约300万元,案件今日(11月6日)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底答辩。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请并获签发手令,通缉另外两名涉案人士。两名被通缉人士为吴浩麟,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区域总监及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太寿香港)前高级分行经理,及戚善惇(前称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险代理,同为35岁,二人面对共21项罪名,即20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及第159A条。廉署早前就涉及警务人员的贪污指控展开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保险佣金诈骗勾当,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获法律意见向八名涉案人士作出检控。因吴浩麟及戚善惇当时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二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六名早前被落案起诉的被告分別为警长林显豪,其兄长林振邦、大嫂余晓丹及友人刘臻颐(前称刘敏仪),以及事务律师许懿及警员施匡泽,在案中分別充当傀儡保险下缐代理及投保人。六人分別涉及案中21项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名。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并转介至区域法院11月27日进行答辩,六人获准继续保释。案发时,林显豪是一名警长,他并非保险代理,亦沒有资格销售任何保险产品。吴浩麟当时先后任职永明金融区域总监及太寿香港高级分行经理。廉署调查发现,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招揽多名人士,包括林显豪的家人、友人及警队同袍等充当傀儡下缐保险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出20项投保申请并为保单缴付保费。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承保有关保单后,向涉案保险代理发放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总值分別约100万元及约200万元。另外,林显豪与吴浩麟涉嫌以虚假学歷文件,安排刘臻颐入职太寿香港以参与勾当。该20项欺诈控罪指,林显豪及吴浩麟涉嫌于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分別与该六名涉案人士以及其他傀儡下缐代理和投保人,先后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虚假陈述,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保险公司承保涉案的20份保单,并向相关代理支付相关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他们涉嫌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讹称,涉案保单申请均为真确;相关保费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险代理曾亲身会见投保人。有关保费由被告及其同党支付。余下控罪指林显豪、吴浩麟及刘臻颐涉嫌于2021年1月至5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制造多份虚假文书,包括学歷证明,意图诱使太寿香港接受它们为真文书。警方、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雷彦霖代表出庭。被通缉人士:吴浩麟: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8.html戚善惇: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9.html 06
2025年11月廉署起诉新冠病毒社区检测中心承办商高层涉隐瞒利益冲突分判服务合约涉款1.2亿元廉政公署昨日(11月5日)落案起诉一名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服务承办商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他涉嫌隐瞒利益冲突,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并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黄利宝,56岁,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前实验室总监,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天(11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新冠疫情期间,香港分子病理检验获政府委聘为其中一间指定承办商,以营运2019冠状病毒病社区检测中心,包括负责其日常运作及实验室化验工作。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包括检测登记及人流控制等工作,分判予康研医疗有限公司(康研)。案发时,被告是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的实验室总监,负责其运作,包括拣选承办商。该公司要求职员避免利益冲突,并须以书面申报实质或潜在利益冲突。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隐瞒或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披露他在康研的利益,意图诈骗而诱使香港分子病理检验把社区检测中心的日常运作服务合约判授予康研。廉署早前接获有关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有份成立及控制康研。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就康研于涉案期间提供的服务,向康研支付服务费共1.2亿元,惟被告从来沒有向香港分子病理检验申报其在康研的利益。香港分子病理检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僱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僱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僱主作出相关申报。僱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