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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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廉署起诉四人涉贪23万元换取两日本连锁店2,500万元翻新项目廉政公署今日(2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设计顾问公司时任职员,涉嫌串谋从三名人士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四名被告分別为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时任市场推广主任;李宝华,34岁,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创崎)董事及股东;彭慧贤,50岁,创崎时任工程监督;及翁楚智,46岁,富铭工程有限公司(富铭工程)营运者。四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件明日(2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亚洲创造为设计顾问公司,于2019年获判授两个店舖翻新项目,分別涉及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的澳门店。案发时,彭嘉倩为亚洲创造的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创崎及富铭工程则为两间工程承办商,分別由李宝华在香港及翁楚智在澳门成立。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串谋使彭嘉倩从同案三名被告接受贿款逾23万元,以协助三人获上述两项由亚洲创造管理的翻新项目。该两个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亚洲创造及Donki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1
2025年2月傀儡保险代理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犯判囚46个月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勾当,讹称经手处理478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约5,200万元。一名保险公司时任分行经理招揽多人参与勾当,今日(2月1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6个月,同案10名傀儡保险代理则判囚11个月至22个月。卢彦桦,32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时任分行经理,判囚46个月。她早前承认共20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串谋「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另外10名分別承认上述罪名的被告则被判入狱11个月至22个月。他们年龄介乎25至61岁,分別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六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三名下缐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及黄莲欣。法官林伟权于判刑时指卢彦桦笼络多人成为傀儡保险代理,并利用该等傀儡保险代理的银行帐户去处理有关保单收入,于案件中扮演重要执行角色,并且犯案时间长达51个月。另有两名承认控罪的被告将向控方提供协助,二人判刑押后进行。同案另外四名时任保险代理早前否认控罪,案件订于5月1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无须招纳客户。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香港永明及富卫其后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別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元及共逾2,9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案情又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智业及黄国豪协助。 07
2025年2月註册会计师偷窃125万美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五年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一名註册会计师,在出任两间公司受託人处理其生意和财务时,从该两间公司偷窃合共逾125万美元。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盗窃罪名成立,今日(2月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张庆植,76岁,早前被裁定两项盗窃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暂委法官祁士伟于判刑时指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于早前定罪时亦曾斥责被告滥用作为受託人的身份,其不诚实及欺诈行为明显违反了他的信託责任。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託,为两间分別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公司,处理其生意和财务。被告是该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但未经该对夫妇同意,他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被告并须定期把公司的银行户口存摺提供予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经该对夫妇同意而将该两间公司银行户口内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被告为了掩饰他侵吞公司资金,向该对夫妇讹称自己遗失存摺,并制造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银行户口交易记录供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又发现,被告擅自出售其中一间公司所持的证券,并挪用所得收益。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杨卡娜协助。廉政公署一直与会计行业的各专业团体合作,为业界人士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秉持专业操守和最高诚信,以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廉署去年并首次联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合办反贪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专业诚信水平。会计专业人士可浏览廉政公署辖下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内与「会计业」相关的防贪资源了解更多资讯。 07
2025年2月房委会置业资助贷款1,000万元诈骗案首脑潜逃20年回港遭廉署拘控廉政公署2003年底侦破一个诈骗集团,招揽多名人士参与不法勾当,藉虚报傀儡申请人的职业及收入,诈骗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置业资助免息贷款共逾1,000万元,以及三间银行按揭贷款共逾500万元。廉署其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集团骨幹成员及傀儡申请者等。涉案集团首脑自2004年弃保潜逃遭廉署通缉,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午(2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萧国标,65岁,无业,昨日(2月6日)被控四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明早(2月8日)再提讯。本案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发生,当时房委会推出「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置业贷款计划」,前称「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协助合资格的家庭或单身人士置业,计划于2004年7月终止。「置业贷款计划」申请人须向房委会提交就业及入息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及月薪不高于指定上限。根据该计划,每名单身人士申请人最多可获批免息贷款330,000元作首期,家庭申请人可获批的最高免息贷款金额为660,000元。申请人除可向房委会申请免息贷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其中一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36名傀儡申请人,串谋诈骗房委会向傀儡申请人批准其「置业贷款计划」申请并发放免息贷款。该36项申请涉及免息贷款逾1,000万元。另外三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其中10名傀儡申请人,分別诈骗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批准及发放按揭贷款,涉款共逾500万元。在向房委会及该三间银行作出申请期间,萧国标及其同谋涉嫌递交虚假的僱佣合约及月薪证明文件,以虚报傀儡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及收入。廉署当年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个集团涉嫌串谋向多名物业代理及保险代理等人提供利益,以获他们协助诈骗房委会贷款。调查显示,涉案人士涉嫌虚构多间公司,讹称聘用傀儡申请人并虚报其薪酬,以便向房委会及银行申请有关贷款。廉署就上述勾当先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诈骗集团的骨幹成员、傀儡申请者、物业卖家及物业代理等。有关人士就串谋欺诈、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个月。另外,廉署又向多名参与勾当人士施行警诫。房委会及上述三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有成代表出庭。 05
2025年2月廉署起诉渠务署承办商两名时任职员涉63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订单欺诈案廉政公署昨日(2月4日)落案起诉渠务署一个承办商两名时任项目经理,控告二人涉嫌多次虚报取得所需数量报价单,欺诈承办商向三间分判商批出逾30张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订单,总值逾630万元。叶庆辉,45岁;及王震东,43岁,同为安乐工程有限公司(安乐工程)时任项目经理,分別被控两项及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两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2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安乐工程于案发时为渠务署承办商,负责全港多区污水处理设及两间污水处理厂的运作及维修。两名被告负责监督相关维修工程,须于招标时向分判商取得最少两份报价单,并以报价单分析报告记录有关报价,连同评估及建议交予由公司审批。叶庆辉涉嫌于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向安乐工程虚假地表示18份报价单分析报告属真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安乐工程向两间分判商批出相关维修订单,涉款共逾470万元。王震东则涉嫌于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以相类欺诈手段诱使安乐工程向另一间分判商批出13张维修订单,涉款逾160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报价单分析报告内列出的多间分判商,并沒有提交相关报价。渠务署及安乐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025年2月廉署起诉四人涉贪23万元换取两日本连锁店2,500万元翻新项目廉政公署今日(2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设计顾问公司时任职员,涉嫌串谋从三名人士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四名被告分別为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时任市场推广主任;李宝华,34岁,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创崎)董事及股东;彭慧贤,50岁,创崎时任工程监督;及翁楚智,46岁,富铭工程有限公司(富铭工程)营运者。四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件明日(2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亚洲创造为设计顾问公司,于2019年获判授两个店舖翻新项目,分別涉及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的澳门店。案发时,彭嘉倩为亚洲创造的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创崎及富铭工程则为两间工程承办商,分別由李宝华在香港及翁楚智在澳门成立。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串谋使彭嘉倩从同案三名被告接受贿款逾23万元,以协助三人获上述两项由亚洲创造管理的翻新项目。该两个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亚洲创造及Donki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1
2025年2月傀儡保险代理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犯判囚46个月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勾当,讹称经手处理478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约5,200万元。一名保险公司时任分行经理招揽多人参与勾当,今日(2月1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6个月,同案10名傀儡保险代理则判囚11个月至22个月。卢彦桦,32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时任分行经理,判囚46个月。她早前承认共20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串谋「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另外10名分別承认上述罪名的被告则被判入狱11个月至22个月。他们年龄介乎25至61岁,分別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六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三名下缐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及黄莲欣。法官林伟权于判刑时指卢彦桦笼络多人成为傀儡保险代理,并利用该等傀儡保险代理的银行帐户去处理有关保单收入,于案件中扮演重要执行角色,并且犯案时间长达51个月。另有两名承认控罪的被告将向控方提供协助,二人判刑押后进行。同案另外四名时任保险代理早前否认控罪,案件订于5月1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无须招纳客户。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香港永明及富卫其后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別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元及共逾2,9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案情又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智业及黄国豪协助。 07
2025年2月註册会计师偷窃125万美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五年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一名註册会计师,在出任两间公司受託人处理其生意和财务时,从该两间公司偷窃合共逾125万美元。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盗窃罪名成立,今日(2月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张庆植,76岁,早前被裁定两项盗窃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暂委法官祁士伟于判刑时指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于早前定罪时亦曾斥责被告滥用作为受託人的身份,其不诚实及欺诈行为明显违反了他的信託责任。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託,为两间分別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公司,处理其生意和财务。被告是该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但未经该对夫妇同意,他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被告并须定期把公司的银行户口存摺提供予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经该对夫妇同意而将该两间公司银行户口内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被告为了掩饰他侵吞公司资金,向该对夫妇讹称自己遗失存摺,并制造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银行户口交易记录供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又发现,被告擅自出售其中一间公司所持的证券,并挪用所得收益。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杨卡娜协助。廉政公署一直与会计行业的各专业团体合作,为业界人士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秉持专业操守和最高诚信,以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廉署去年并首次联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合办反贪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专业诚信水平。会计专业人士可浏览廉政公署辖下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内与「会计业」相关的防贪资源了解更多资讯。 07
2025年2月房委会置业资助贷款1,000万元诈骗案首脑潜逃20年回港遭廉署拘控廉政公署2003年底侦破一个诈骗集团,招揽多名人士参与不法勾当,藉虚报傀儡申请人的职业及收入,诈骗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置业资助免息贷款共逾1,000万元,以及三间银行按揭贷款共逾500万元。廉署其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集团骨幹成员及傀儡申请者等。涉案集团首脑自2004年弃保潜逃遭廉署通缉,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午(2月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萧国标,65岁,无业,昨日(2月6日)被控四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明早(2月8日)再提讯。本案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发生,当时房委会推出「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置业贷款计划」,前称「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协助合资格的家庭或单身人士置业,计划于2004年7月终止。「置业贷款计划」申请人须向房委会提交就业及入息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还款能力及月薪不高于指定上限。根据该计划,每名单身人士申请人最多可获批免息贷款330,000元作首期,家庭申请人可获批的最高免息贷款金额为660,000元。申请人除可向房委会申请免息贷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其中一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36名傀儡申请人,串谋诈骗房委会向傀儡申请人批准其「置业贷款计划」申请并发放免息贷款。该36项申请涉及免息贷款逾1,000万元。另外三项控罪指,萧国标涉嫌与诈骗集团成员及其中10名傀儡申请人,分別诈骗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批准及发放按揭贷款,涉款共逾500万元。在向房委会及该三间银行作出申请期间,萧国标及其同谋涉嫌递交虚假的僱佣合约及月薪证明文件,以虚报傀儡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及收入。廉署当年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个集团涉嫌串谋向多名物业代理及保险代理等人提供利益,以获他们协助诈骗房委会贷款。调查显示,涉案人士涉嫌虚构多间公司,讹称聘用傀儡申请人并虚报其薪酬,以便向房委会及银行申请有关贷款。廉署就上述勾当先后落案起诉逾30名人士,包括诈骗集团的骨幹成员、傀儡申请者、物业卖家及物业代理等。有关人士就串谋欺诈、使用虚假文书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个月。另外,廉署又向多名参与勾当人士施行警诫。房委会及上述三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林有成代表出庭。 05
2025年2月廉署起诉渠务署承办商两名时任职员涉63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订单欺诈案廉政公署昨日(2月4日)落案起诉渠务署一个承办商两名时任项目经理,控告二人涉嫌多次虚报取得所需数量报价单,欺诈承办商向三间分判商批出逾30张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订单,总值逾630万元。叶庆辉,45岁;及王震东,43岁,同为安乐工程有限公司(安乐工程)时任项目经理,分別被控两项及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两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2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安乐工程于案发时为渠务署承办商,负责全港多区污水处理设及两间污水处理厂的运作及维修。两名被告负责监督相关维修工程,须于招标时向分判商取得最少两份报价单,并以报价单分析报告记录有关报价,连同评估及建议交予由公司审批。叶庆辉涉嫌于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向安乐工程虚假地表示18份报价单分析报告属真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安乐工程向两间分判商批出相关维修订单,涉款共逾470万元。王震东则涉嫌于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以相类欺诈手段诱使安乐工程向另一间分判商批出13张维修订单,涉款逾160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报价单分析报告内列出的多间分判商,并沒有提交相关报价。渠务署及安乐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