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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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时任物业代理涉嫌贿赂上司包庇缺勤诈骗薪金二人同遭廉署起诉廉政公署昨日(3月26日)落案起诉一名时任物业代理,控告他涉嫌贿赂上缐经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并虚报值勤记录以诈骗公司薪金逾58,000元。二人另被控涉嫌虚报物业交易经办代理,诈骗公司佣金。黄民斌,30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时任物业代理,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黄民斌与美联物业分行经理梁杰,31岁,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明天(3月2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案发时,梁杰是美联物业将军澳一间分行的经理,黄民斌是其属下物业代理。美联物业规定所有物业代理须以电子方式在工作地点纪录值勤,分行经理须向上司匯报下属的异常缺勤情况。黄民斌涉嫌于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间,与梁杰向美联物业虚假地表示,黄民斌于该八个月的值勤记录属真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物业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58,000元。黄民斌并涉嫌于获发薪金后,每月向梁杰提供贿款数千元,合共$38,000元,作为对方包庇他缺勤的报酬。另外,黄民斌及梁杰涉嫌于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间,向美联物业虚假地表示黄民斌是一项沙田私人住宅物业买卖的经办代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黄民斌于案发期间在一间餐厅当全职侍应,他实际上仅在美联物业工作数天,而且沒有参与上述沙田私人住宅物业买卖。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6
2025年3月二人向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地盘工人索贿收贿遭廉署起诉今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分判商时任「工头」及一名时任建筑工人,控告二人于疫情期间兴建一个大屿山社区隔离设施时,向四名经其介绍入职的钉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98,000元。两名被告今日(3月2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及社会服务令。吕宇山,53岁,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时任「工头」,被判囚18星期;同案被告陈强,46岁,正洪时任建筑工人,则被判处社会服务令180小时。二人早前共承认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于判刑时斥责两名被告剥削工人。吕宇山为本案主犯,收取工人贿款,须判处监禁式刑期;同案被告陈强负责索贿,并沒有个人得益,则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署理主任裁判官早前已颁令二人须向其时任僱主正洪归还涉案的贿款约98,000元。案情透露,正洪于2022年3月至6月案发期间是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负责为地盘提供建筑工人。吕宇山则负责向正洪介绍工人,以及在该地盘监督包括陈强在内的多名钉板工人。2022年3月初,陈强介绍四名钉板工人到该地盘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吕宇山负责监督工作。两名被告先后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要求他们向吕宇山支付每个工作天500元贿款,以协助他们受聘。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四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于是在获发放工资后向吕宇山支付贿款,涉款共约98,000元。正洪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殷骋代表出庭。 19
2025年3月维修零件採购订单贪污调查:廉署起诉机电署两监工及一供应商串谋诈骗廉政公署就一宗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前缐人员的贪污调查,星期一(3月17日)落案起诉两名机电署监工及一名供应商,三人涉嫌于机电署採购维修零件时,以贪污不法手段令涉案供应商于七年间多次中标,并夸大购货订单的购买物品数量及价格,订单金额合共逾1,360万元。三人被控告串谋诈骗,今午(3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相关贪污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廉署会向律政司徵询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不排除加控三人其他罪行或检控其他涉案人士。其中两名被告为机电署衞生工程部一级监工曾德犟(57岁)及叶伟豪(51岁);另一名被告张俊杰(66岁)是三间供应商的唯一营运者,有关公司为Leader Med Technology Limited、Hi Quali Trading Company和麦格里医院设备及维修。三人现阶段被控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案发时,曾德犟及叶伟豪分別负责为伊利沙伯医院及油麻地赛马会分科诊所提供维修工程服务。二人职责包括联络供应商,索取工程所需机械零件的报价及制备内部的报价审核文件(报价文件)。根据机电署的採购指引,二人应就价值五万元或以下的採购,邀请多于一间供应商提供报价。按照一般做法,二人须就每次採购取得三份由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其中一项控罪指,曾德犟及张俊杰涉嫌于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串谋诈骗机电署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付款。二人涉嫌讹称在价值五万元或以下的採购中,该三间公司分別是最低出价竞投者,夸大购买物品的数量和价格,而且虚假地表示报价文件的资料真实且准确。廉署调查显示,机电署因而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判授约180张购货订单,订单金额共逾800万元。另一项控罪则指,叶伟豪及张俊杰涉嫌于2017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以相类似的手法串谋诈骗机电署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付款。有关採购涉及约140张购货订单,订单金额共约56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张俊杰涉嫌分別与曾德犟及叶伟豪达成协议,向二人送赠礼物。为骗取金钱以购买礼物,及让张俊杰赚取利润,三人涉嫌夸大部分购货订单上机械零件的数量及价格,并揑造部份其他购货订单。廉署调查发现,于案发期间,曾德犟涉嫌从张俊杰收取逾80件总值逾50万元的礼物,而叶伟豪则涉嫌从张俊杰收取逾20件礼物,总值接近80万元。有关礼物包括名贵腕錶、名牌手袋及首饰、多款家庭电器及电子产品等。机电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因应本案所发现的情况,廉署已向机电署就相关维修及採购工作提出相应的防贪建议,并已为机电署有关员工加犟诚信培训,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廉署会继续与机电署保持紧密合作,跟进防贪建议落实情况并适时提供培训,以减低维修及採购工作的贪污风险及建立廉洁高效的文化。 18
2025年3月「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收贿70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同类案件最高刑期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多名「工头」,收贿协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被告向约80名工人收贿共约70万元并妨碍司法公正,今日(3月1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属同类案件最高刑期。被告邓国梁,50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早前承认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暂委法官罗志霖判刑时斥责邓国梁违反诚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颁令邓国梁须向其时任僱主德铸归还他收取的贿款约70万元。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邓国梁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案情透露,邓国梁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指示两名「工头」廖贤民及蒙智奖,向约80名木工、杂工、索具装配工人及电工,收取每个工作天贿款40元至400元,共约7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该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支付贿款。邓国梁又于廉署调查该案期间,串谋蒙智奖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沒有向邓国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贿款。廖贤民及蒙智奖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二人分別承认贪污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各判囚三个月。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子丰及陈延峰协助。 18
2025年3月廉署「箭雨」行动:揭发银行职员受贿助中介诈骗楼宇按揭转介费拘22人廉政公署本月採取代号为「箭雨」的执法行动,拘捕22名人士,包括18名银行前缐职员。被捕银行前缐职员涉嫌受贿共合200万元,协助中介公司诈骗楼宇按揭转介费,涉及楼宇按揭贷款申请逾200宗。22名被捕人士分別为13男9女,年龄介乎31至58岁;当中18名银行前缐职员涉及10间银行,其中一人被捕时已离职;另外四名人士为涉案人士的配偶或同党。涉案中介公司为银行认可按揭中介机构的会员,若成功转介客户予银行申请楼宇按揭贷款,会获发转介费。廉署调查显示,有银行职员涉嫌于安排客户签署楼宇按揭贷款文件时,将转介申请表混入文件中骗取客户签名,误导银行在批出按揭贷款后向中介发放转介费。调查亦发现,部分转介申请表怀疑被冒签。涉案中介公司涉嫌藉贪污手法,向银行前缐职员提供贿款200万元,以误导银行逾200宗楼宇按揭贷款申请,是经由中介公司转介至10间银行。廉署调查显示,有关申请人对转介按揭贷款申请一事并不知情。调查亦发现,涉案中介公司又行贿银行前缐职员等人士,以协助处理多名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申请,申请文件中涉及虚假入息证明,而个別人士收取贿款逾10万元。廉署人员在行动中,根据法庭手令搜查逾30个地点。所有被捕人士已获保释候查。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採取执法行动。廉署提醒市民,处理任何银行服务相关申请文件时,要提高警觉,细阅相关文件,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违法图利。廉署十分重视银行业的诚信,犟调案件只涉及个別银行前缐职员,香港银行业界整体十分廉洁。银行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大力支持廉署持续提升银行业诚信文化,包括廉署与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去年共同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廉署并持续为银行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加深他们对相关法例及贪污风险的认识,协助业界建立廉洁风气。香港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025年3月时任物业代理涉嫌贿赂上司包庇缺勤诈骗薪金二人同遭廉署起诉廉政公署昨日(3月26日)落案起诉一名时任物业代理,控告他涉嫌贿赂上缐经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并虚报值勤记录以诈骗公司薪金逾58,000元。二人另被控涉嫌虚报物业交易经办代理,诈骗公司佣金。黄民斌,30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时任物业代理,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黄民斌与美联物业分行经理梁杰,31岁,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明天(3月2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案发时,梁杰是美联物业将军澳一间分行的经理,黄民斌是其属下物业代理。美联物业规定所有物业代理须以电子方式在工作地点纪录值勤,分行经理须向上司匯报下属的异常缺勤情况。黄民斌涉嫌于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间,与梁杰向美联物业虚假地表示,黄民斌于该八个月的值勤记录属真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物业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58,000元。黄民斌并涉嫌于获发薪金后,每月向梁杰提供贿款数千元,合共$38,000元,作为对方包庇他缺勤的报酬。另外,黄民斌及梁杰涉嫌于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间,向美联物业虚假地表示黄民斌是一项沙田私人住宅物业买卖的经办代理,并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黄民斌于案发期间在一间餐厅当全职侍应,他实际上仅在美联物业工作数天,而且沒有参与上述沙田私人住宅物业买卖。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6
2025年3月二人向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地盘工人索贿收贿遭廉署起诉今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分判商时任「工头」及一名时任建筑工人,控告二人于疫情期间兴建一个大屿山社区隔离设施时,向四名经其介绍入职的钉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98,000元。两名被告今日(3月2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及社会服务令。吕宇山,53岁,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时任「工头」,被判囚18星期;同案被告陈强,46岁,正洪时任建筑工人,则被判处社会服务令180小时。二人早前共承认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于判刑时斥责两名被告剥削工人。吕宇山为本案主犯,收取工人贿款,须判处监禁式刑期;同案被告陈强负责索贿,并沒有个人得益,则被判处社会服务令。署理主任裁判官早前已颁令二人须向其时任僱主正洪归还涉案的贿款约98,000元。案情透露,正洪于2022年3月至6月案发期间是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负责为地盘提供建筑工人。吕宇山则负责向正洪介绍工人,以及在该地盘监督包括陈强在内的多名钉板工人。2022年3月初,陈强介绍四名钉板工人到该地盘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吕宇山负责监督工作。两名被告先后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要求他们向吕宇山支付每个工作天500元贿款,以协助他们受聘。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四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于是在获发放工资后向吕宇山支付贿款,涉款共约98,000元。正洪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殷骋代表出庭。 19
2025年3月维修零件採购订单贪污调查:廉署起诉机电署两监工及一供应商串谋诈骗廉政公署就一宗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前缐人员的贪污调查,星期一(3月17日)落案起诉两名机电署监工及一名供应商,三人涉嫌于机电署採购维修零件时,以贪污不法手段令涉案供应商于七年间多次中标,并夸大购货订单的购买物品数量及价格,订单金额合共逾1,360万元。三人被控告串谋诈骗,今午(3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相关贪污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廉署会向律政司徵询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不排除加控三人其他罪行或检控其他涉案人士。其中两名被告为机电署衞生工程部一级监工曾德犟(57岁)及叶伟豪(51岁);另一名被告张俊杰(66岁)是三间供应商的唯一营运者,有关公司为Leader Med Technology Limited、Hi Quali Trading Company和麦格里医院设备及维修。三人现阶段被控共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案发时,曾德犟及叶伟豪分別负责为伊利沙伯医院及油麻地赛马会分科诊所提供维修工程服务。二人职责包括联络供应商,索取工程所需机械零件的报价及制备内部的报价审核文件(报价文件)。根据机电署的採购指引,二人应就价值五万元或以下的採购,邀请多于一间供应商提供报价。按照一般做法,二人须就每次採购取得三份由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其中一项控罪指,曾德犟及张俊杰涉嫌于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串谋诈骗机电署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付款。二人涉嫌讹称在价值五万元或以下的採购中,该三间公司分別是最低出价竞投者,夸大购买物品的数量和价格,而且虚假地表示报价文件的资料真实且准确。廉署调查显示,机电署因而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判授约180张购货订单,订单金额共逾800万元。另一项控罪则指,叶伟豪及张俊杰涉嫌于2017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以相类似的手法串谋诈骗机电署向张俊杰的三间公司付款。有关採购涉及约140张购货订单,订单金额共约56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张俊杰涉嫌分別与曾德犟及叶伟豪达成协议,向二人送赠礼物。为骗取金钱以购买礼物,及让张俊杰赚取利润,三人涉嫌夸大部分购货订单上机械零件的数量及价格,并揑造部份其他购货订单。廉署调查发现,于案发期间,曾德犟涉嫌从张俊杰收取逾80件总值逾50万元的礼物,而叶伟豪则涉嫌从张俊杰收取逾20件礼物,总值接近80万元。有关礼物包括名贵腕錶、名牌手袋及首饰、多款家庭电器及电子产品等。机电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因应本案所发现的情况,廉署已向机电署就相关维修及採购工作提出相应的防贪建议,并已为机电署有关员工加犟诚信培训,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廉署会继续与机电署保持紧密合作,跟进防贪建议落实情况并适时提供培训,以减低维修及採购工作的贪污风险及建立廉洁高效的文化。 18
2025年3月「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收贿70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同类案件最高刑期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多名「工头」,收贿协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被告向约80名工人收贿共约70万元并妨碍司法公正,今日(3月1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属同类案件最高刑期。被告邓国梁,50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早前承认三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暂委法官罗志霖判刑时斥责邓国梁违反诚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颁令邓国梁须向其时任僱主德铸归还他收取的贿款约70万元。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邓国梁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案情透露,邓国梁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指示两名「工头」廖贤民及蒙智奖,向约80名木工、杂工、索具装配工人及电工,收取每个工作天贿款40元至400元,共约7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该等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支付贿款。邓国梁又于廉署调查该案期间,串谋蒙智奖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沒有向邓国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贿款。廖贤民及蒙智奖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二人分別承认贪污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各判囚三个月。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冯美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子丰及陈延峰协助。 18
2025年3月廉署「箭雨」行动:揭发银行职员受贿助中介诈骗楼宇按揭转介费拘22人廉政公署本月採取代号为「箭雨」的执法行动,拘捕22名人士,包括18名银行前缐职员。被捕银行前缐职员涉嫌受贿共合200万元,协助中介公司诈骗楼宇按揭转介费,涉及楼宇按揭贷款申请逾200宗。22名被捕人士分別为13男9女,年龄介乎31至58岁;当中18名银行前缐职员涉及10间银行,其中一人被捕时已离职;另外四名人士为涉案人士的配偶或同党。涉案中介公司为银行认可按揭中介机构的会员,若成功转介客户予银行申请楼宇按揭贷款,会获发转介费。廉署调查显示,有银行职员涉嫌于安排客户签署楼宇按揭贷款文件时,将转介申请表混入文件中骗取客户签名,误导银行在批出按揭贷款后向中介发放转介费。调查亦发现,部分转介申请表怀疑被冒签。涉案中介公司涉嫌藉贪污手法,向银行前缐职员提供贿款200万元,以误导银行逾200宗楼宇按揭贷款申请,是经由中介公司转介至10间银行。廉署调查显示,有关申请人对转介按揭贷款申请一事并不知情。调查亦发现,涉案中介公司又行贿银行前缐职员等人士,以协助处理多名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申请,申请文件中涉及虚假入息证明,而个別人士收取贿款逾10万元。廉署人员在行动中,根据法庭手令搜查逾30个地点。所有被捕人士已获保释候查。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再採取执法行动。廉署提醒市民,处理任何银行服务相关申请文件时,要提高警觉,细阅相关文件,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违法图利。廉署十分重视银行业的诚信,犟调案件只涉及个別银行前缐职员,香港银行业界整体十分廉洁。银行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大力支持廉署持续提升银行业诚信文化,包括廉署与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去年共同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廉署并持续为银行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加深他们对相关法例及贪污风险的认识,协助业界建立廉洁风气。香港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