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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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持牌放债人公司前经理诈骗佣金及「洗黑钱」32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19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持牌放债人公司前经理,控告她讹称多宗汽车按揭贷款申请由两间中介公司转介,诈骗转介佣金共约32万元及清洗相关犯罪得益。被告今日(5月31日)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囚19个月。曾剑华,47岁,环联(亚洲)信贷有限公司(环联亚洲)前高级市场经理,早前承认四项罪名,即一项欺诈及一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1)条;以及两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表示,被告为案中主谋,在勾当中有举足轻重的角色。考虑到她认罪,刑期扣减至19个月。案情透露,案发时环联亚洲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服务。环联亚洲接受其指定中介公司转介生意后,会向该中介公司支付转介佣金。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曾剑华于22份表格中向环联亚洲表示,表格中所载列的汽车按揭贷款申请是由一间汽车公司所转介的,使环联亚洲向该公司支付转介佣金共逾27万元。廉署就有关转介佣金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些汽车按揭贷款申请均并非由该汽车公司转介。曾剑华透过上述欺诈手法获得及处理有关转介佣金。曾剑华亦于另外一份表格作出类似虚假陈述,诱使环联亚洲向该汽车公司支付佣金约5万元。唯环联亚洲对有关申请存疑,最终未有处理有关申请。环联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柳清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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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涉嫌提交虚假储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廉政公署昨日(5月29日)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欺诈,向署方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储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刘浩基,43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李颖图,32岁,竣才文员;及郭家禧,39岁,竣才杂工;同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郭家祺,39岁,即郭家禧胞兄及竣才杂工,另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四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5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案发期间,水务署把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判授予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明兴),为新界东的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储水库,以维持储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水务署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储水库,并须制备每日的巡查报告,及附上巡查时储水库设施的实时照片。刘浩基、李颖图及郭家禧涉嫌串谋其他竣才僱员欺诈水务署及明兴,伪称巡查工作已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进行,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40万元。郭家祺亦涉嫌串谋刘浩基作出相类虚假陈述,欺诈水务署及明兴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20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有关巡查报告中储水库设施照片的拍摄日期或时间曾经修改,以伪称巡查小队曾在不同日子巡查有关设施,亦伪称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进行。水务署及明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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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前银行经理收贿代客开立帐户遭廉署起诉判囚18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经理从多名中介公司代表收受贿款,以协助非本地客户在其服务的银行开立个人及公司帐户,并在处理申请时使用虚假文书副本,讹称客户于开户当日身在香港。被告今日(5月3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8个月。黎赐慧,40岁,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时任高级客户经理,早前承认七项罪名,即六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及第159A条。暂委法官劳洁仪判刑时称,被告身为银行职员,违反诚信以复杂手法犯案,削弱银行的严谨开户政策,刑责较同案其他被告高,须判处阻吓性刑期。本案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发生。案发时,黎赐慧任职东亚银行金钟分行高级客户经理,职责包括协助客户开立帐户。香港和创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和创)及香港智盈谘询顾问有限公司(智盈)同为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当时陈栢材为和创顾问,柯莹莹则是智盈营运者。案情透露,陈栢材于2019年底向黎赐慧表示可转介客户在东亚银行开立户口,如对方能从中协助,可就每宗成功申请获取报酬3,000元至4,000元。黎赐慧同意陈栢材的建议。陈栢材其后要求黎赐慧协助一名客户开立公司户口,黎赐慧因而收取报酬12,000元。陈栢材其后再要求黎赐慧协助其客户开立户口,而黎赐慧因此就每宗成功申请收取报酬10,000元至15,000元不等。黎赐慧其后又分別与另外三名中介公司营运者或代表见面,并同意协助他们转介的客户开立东亚银行帐户,而黎赐慧因此就每宗成功申请收取报酬2,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有关贿款逾290,000元。东亚银行要求公司帐户申请人须亲身到分行开户,以符合尽职审查要求。黎赐慧与柯莹莹遂一同串谋向东亚银行提交八份虚假入境标籤副本,讹称八名申请人于开户当日在香港。廉署调查发现,该八人当时并沒有到访香港。陈栢材与柯莹莹亦因涉案同被廉署起诉。两人于2022年12月1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共六项有关贪污及使用虚假文书的罪名,分別判囚12个月及四个月。东亚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德龙协助。廉署一直积极向银行推广防贪服务及加犟从业员对防贪法例的认识,早前更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协助银行管理主要营运范畴,包括开立银行户口的贪污风险,并推出「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协助前缐银行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与业界共建廉洁文化。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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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前银行职员及中介人贪污助客加快开户遭廉署起诉判囚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前银行职员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们受贿和行贿,涉及贿款共13,000元,为六名客户加快开立个人银行户口的流程。二人今日(5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六星期及三星期。罗子轩,31岁,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亚洲))前销售主任,被判囚六星期;胡艺,39岁,港辰国际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港辰)唯一董事,则被判监三星期。罗子轩早前承认四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而胡艺则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上述刑期已考虑两名被告认罪、有悔意及各项求情因素。案发时罗子轩是建行(亚洲)中环分行的销售主任,负责处理个人户口开立及客户查询。港辰是一间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商业秘书及安排银行开户等服务。案情透露,罗子轩于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户索取贿款5,000元,及从另外两名客户收取贿款共5,000元,以协助三人加快开户流程。罗子轩又于上述期间向胡艺索取贿款共3,000元,为对方转介的三名客户加快开户流程,其后从胡艺收取了贿款共2,000元。建行(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嘉炜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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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廉署起诉三人涉物业装修工程贪污130万元及「洗黑钱」490万元廉政公署今日(5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职员,控告他涉嫌从一名装修工程承建商收取贿款130万以优待对方,其妻子则被控涉嫌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90万元。麦咏竣,49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前租务部物业主任,被控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被告李胜根,75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被控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麦咏竣妻子郭婉珊,47岁,律师,则被控五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下星期二(5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新联益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在该公司任职租务部物业主任,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建商为公司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费用前核证工程已完成。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只向两家公司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由李胜根独资拥有的艺霖,获支付工程费用共约2,600万元。负责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予艺霖的麦咏竣,涉嫌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从李胜根接受多笔贿款共130万元,而李胜根则涉嫌藉行贿麦咏竣,换取对方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优待艺霖。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上述行贿受贿罪行。廉署调查又发现麦咏竣妻子郭婉珊涉嫌于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利用其五个银行户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90万元。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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