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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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廉署起诉连锁快餐店时任工程顾问涉贪收承办商夫妇八万元腕錶廉政公署上星期五(2月21日)落案起诉一名时任连锁快餐店工程顾问,涉嫌从一对承办商夫妇收受价值逾八万元的腕錶以优待其工程公司,三人分別被控行贿受贿。凌满棠,45岁,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时任工程顾问,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周志权,48岁,宏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经理;及其妻陈芊儒,30岁,宏信董事及股东,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2月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MHK在香港经营逾200间「麦当劳」快餐店,其业务发展部负责快餐店的装修工程。案发时,凌满棠为该部门的工程顾问,负责为工程进行招标,包括邀请认可承办商入标、提交标书分析报告及建议,并监督工程进度。宏信是MHK其中一间认可承办商。控罪指凌满棠涉嫌于2023年12月2日,从周氏夫妇接受一只价值逾八万元的腕錶,作为在MHK事务上优待宏信的报酬。周氏夫妇则涉嫌向凌满棠提供该只腕錶以获取他优待。于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约两年期间,宏信获判予34项MHK的装修工程及小型工程,以及14张修订工程订单,涉及费用共逾1,800万元。MHK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凌满棠另涉一宗银行按揭贷款诈骗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案件同于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21
2025年2月两名「工头」向「三跑」项目工人收贿30万元遭廉署起诉各判囚三个月廉政公署早前分案起诉两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向逾30名建筑工人收取贿款共约3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聘,并且在廉署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指示工人报称沒有提供贿款。两名被告今日(2月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三个月。被告廖贤民,64岁,及蒙智奖,47岁,分別为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索具装配工人「工头」及时任木工「工头」。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时指出,建造业对香港十分重要,若不遏止行内提供非法回佣的不良风气,此「行规」只会影响更多工人的利益。裁判官以入狱六个月为两名被告的量刑起点,考虑到二人认罪并协助控方顶证另一名涉案「工头」收贿,遂将二人的刑期均扣减至三个月。裁判官又颁令廖贤民须向其时任僱主德铸归还15,500元,即廖贤民收取的贿款。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廖贤民及蒙智奖先后获另一名「工头」邓国梁介绍加入德铸担任「工头」,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廖贤民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应邓国梁指示,先后七次代表对方向29名由他介绍入职的索具装配工人收取贿款共约23万元。廖贤民其后按二人的协议,保留当中约15,500元,并把余下逾21万元交给邓国梁。蒙智奖早前则承认四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蒙智奖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按照邓国梁指示,从小组两名木工收受贿款共逾66,000元。他收取贿款后,将贿款悉数转交给邓国梁。他本身亦曾应邓国梁要求,向对方支付每个工作天100元至200元贿款,为期约半年。案情又透露,邓国梁于2021年3月被廉署拘捕。邓国梁与蒙智奖于廉署调查期间,串谋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沒有向邓国梁或蒙智奖提供贿款。廉署调查发现,上述工人都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廖贤民或蒙智奖支付贿款。两宗案件今日由锺永骏及陈延峰代表出庭。邓国梁,50岁,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他承认向约80名工人收贿共约70万元,以及参与上述妨碍司法公正勾当。案件押后至3月1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香港机场管理局、「三跑」项目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上述各宗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2
2025年2月廉署起诉四人涉贪23万元换取两日本连锁店2,500万元翻新项目廉政公署今日(2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设计顾问公司时任职员,涉嫌串谋从三名人士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四名被告分別为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时任市场推广主任;李宝华,34岁,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创崎)董事及股东;彭慧贤,50岁,创崎时任工程监督;及翁楚智,46岁,富铭工程有限公司(富铭工程)营运者。四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件明日(2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亚洲创造为设计顾问公司,于2019年获判授两个店舖翻新项目,分別涉及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的澳门店。案发时,彭嘉倩为亚洲创造的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创崎及富铭工程则为两间工程承办商,分別由李宝华在香港及翁楚智在澳门成立。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串谋使彭嘉倩从同案三名被告接受贿款逾23万元,以协助三人获上述两项由亚洲创造管理的翻新项目。该两个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亚洲创造及Donki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1
2025年2月傀儡保险代理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犯判囚46个月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勾当,讹称经手处理478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约5,200万元。一名保险公司时任分行经理招揽多人参与勾当,今日(2月1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6个月,同案10名傀儡保险代理则判囚11个月至22个月。卢彦桦,32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时任分行经理,判囚46个月。她早前承认共20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串谋「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另外10名分別承认上述罪名的被告则被判入狱11个月至22个月。他们年龄介乎25至61岁,分別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六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三名下缐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及黄莲欣。法官林伟权于判刑时指卢彦桦笼络多人成为傀儡保险代理,并利用该等傀儡保险代理的银行帐户去处理有关保单收入,于案件中扮演重要执行角色,并且犯案时间长达51个月。另有两名承认控罪的被告将向控方提供协助,二人判刑押后进行。同案另外四名时任保险代理早前否认控罪,案件订于5月1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无须招纳客户。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香港永明及富卫其后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別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元及共逾2,9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案情又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智业及黄国豪协助。 07
2025年2月註册会计师偷窃125万美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五年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一名註册会计师,在出任两间公司受託人处理其生意和财务时,从该两间公司偷窃合共逾125万美元。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盗窃罪名成立,今日(2月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张庆植,76岁,早前被裁定两项盗窃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暂委法官祁士伟于判刑时指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于早前定罪时亦曾斥责被告滥用作为受託人的身份,其不诚实及欺诈行为明显违反了他的信託责任。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託,为两间分別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公司,处理其生意和财务。被告是该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但未经该对夫妇同意,他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被告并须定期把公司的银行户口存摺提供予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经该对夫妇同意而将该两间公司银行户口内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被告为了掩饰他侵吞公司资金,向该对夫妇讹称自己遗失存摺,并制造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银行户口交易记录供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又发现,被告擅自出售其中一间公司所持的证券,并挪用所得收益。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杨卡娜协助。廉政公署一直与会计行业的各专业团体合作,为业界人士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秉持专业操守和最高诚信,以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廉署去年并首次联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合办反贪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专业诚信水平。会计专业人士可浏览廉政公署辖下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内与「会计业」相关的防贪资源了解更多资讯。
2025年2月廉署起诉连锁快餐店时任工程顾问涉贪收承办商夫妇八万元腕錶廉政公署上星期五(2月21日)落案起诉一名时任连锁快餐店工程顾问,涉嫌从一对承办商夫妇收受价值逾八万元的腕錶以优待其工程公司,三人分別被控行贿受贿。凌满棠,45岁,MHK Restaurants Limited (MHK)时任工程顾问,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周志权,48岁,宏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宏信)工程经理;及其妻陈芊儒,30岁,宏信董事及股东,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2月2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MHK在香港经营逾200间「麦当劳」快餐店,其业务发展部负责快餐店的装修工程。案发时,凌满棠为该部门的工程顾问,负责为工程进行招标,包括邀请认可承办商入标、提交标书分析报告及建议,并监督工程进度。宏信是MHK其中一间认可承办商。控罪指凌满棠涉嫌于2023年12月2日,从周氏夫妇接受一只价值逾八万元的腕錶,作为在MHK事务上优待宏信的报酬。周氏夫妇则涉嫌向凌满棠提供该只腕錶以获取他优待。于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约两年期间,宏信获判予34项MHK的装修工程及小型工程,以及14张修订工程订单,涉及费用共逾1,800万元。MHK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凌满棠另涉一宗银行按揭贷款诈骗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案件同于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21
2025年2月两名「工头」向「三跑」项目工人收贿30万元遭廉署起诉各判囚三个月廉政公署早前分案起诉两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向逾30名建筑工人收取贿款共约3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聘,并且在廉署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指示工人报称沒有提供贿款。两名被告今日(2月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三个月。被告廖贤民,64岁,及蒙智奖,47岁,分別为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索具装配工人「工头」及时任木工「工头」。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时指出,建造业对香港十分重要,若不遏止行内提供非法回佣的不良风气,此「行规」只会影响更多工人的利益。裁判官以入狱六个月为两名被告的量刑起点,考虑到二人认罪并协助控方顶证另一名涉案「工头」收贿,遂将二人的刑期均扣减至三个月。裁判官又颁令廖贤民须向其时任僱主德铸归还15,500元,即廖贤民收取的贿款。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廖贤民及蒙智奖先后获另一名「工头」邓国梁介绍加入德铸担任「工头」,负责带领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廖贤民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他于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应邓国梁指示,先后七次代表对方向29名由他介绍入职的索具装配工人收取贿款共约23万元。廖贤民其后按二人的协议,保留当中约15,500元,并把余下逾21万元交给邓国梁。蒙智奖早前则承认四项罪名,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蒙智奖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按照邓国梁指示,从小组两名木工收受贿款共逾66,000元。他收取贿款后,将贿款悉数转交给邓国梁。他本身亦曾应邓国梁要求,向对方支付每个工作天100元至200元贿款,为期约半年。案情又透露,邓国梁于2021年3月被廉署拘捕。邓国梁与蒙智奖于廉署调查期间,串谋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报称自己并沒有向邓国梁或蒙智奖提供贿款。廉署调查发现,上述工人都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愿地向邓国梁、廖贤民或蒙智奖支付贿款。两宗案件今日由锺永骏及陈延峰代表出庭。邓国梁,50岁,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他承认向约80名工人收贿共约70万元,以及参与上述妨碍司法公正勾当。案件押后至3月1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香港机场管理局、「三跑」项目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上述各宗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2
2025年2月廉署起诉四人涉贪23万元换取两日本连锁店2,500万元翻新项目廉政公署今日(2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设计顾问公司时任职员,涉嫌串谋从三名人士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四名被告分別为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时任市场推广主任;李宝华,34岁,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创崎)董事及股东;彭慧贤,50岁,创崎时任工程监督;及翁楚智,46岁,富铭工程有限公司(富铭工程)营运者。四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案件明日(2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答辩。亚洲创造为设计顾问公司,于2019年获判授两个店舖翻新项目,分別涉及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的澳门店。案发时,彭嘉倩为亚洲创造的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创崎及富铭工程则为两间工程承办商,分別由李宝华在香港及翁楚智在澳门成立。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串谋使彭嘉倩从同案三名被告接受贿款逾23万元,以协助三人获上述两项由亚洲创造管理的翻新项目。该两个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亚洲创造及Donki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11
2025年2月傀儡保险代理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犯判囚46个月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勾当,讹称经手处理478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约5,200万元。一名保险公司时任分行经理招揽多人参与勾当,今日(2月1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6个月,同案10名傀儡保险代理则判囚11个月至22个月。卢彦桦,32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时任分行经理,判囚46个月。她早前承认共20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串谋「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另外10名分別承认上述罪名的被告则被判入狱11个月至22个月。他们年龄介乎25至61岁,分別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六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三名下缐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及黄莲欣。法官林伟权于判刑时指卢彦桦笼络多人成为傀儡保险代理,并利用该等傀儡保险代理的银行帐户去处理有关保单收入,于案件中扮演重要执行角色,并且犯案时间长达51个月。另有两名承认控罪的被告将向控方提供协助,二人判刑押后进行。同案另外四名时任保险代理早前否认控罪,案件订于5月12日在区域法院审讯。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无须招纳客户。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香港永明及富卫其后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別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元及共逾2,9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案情又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智业及黄国豪协助。 07
2025年2月註册会计师偷窃125万美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五年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一名註册会计师,在出任两间公司受託人处理其生意和财务时,从该两间公司偷窃合共逾125万美元。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盗窃罪名成立,今日(2月7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张庆植,76岁,早前被裁定两项盗窃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暂委法官祁士伟于判刑时指被告行为严重违反诚信。法官于早前定罪时亦曾斥责被告滥用作为受託人的身份,其不诚实及欺诈行为明显违反了他的信託责任。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託,为两间分別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公司,处理其生意和财务。被告是该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但未经该对夫妇同意,他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被告并须定期把公司的银行户口存摺提供予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经该对夫妇同意而将该两间公司银行户口内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被告为了掩饰他侵吞公司资金,向该对夫妇讹称自己遗失存摺,并制造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银行户口交易记录供该对夫妇查阅。廉署调查又发现,被告擅自出售其中一间公司所持的证券,并挪用所得收益。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杨卡娜协助。廉政公署一直与会计行业的各专业团体合作,为业界人士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秉持专业操守和最高诚信,以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廉署去年并首次联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合办反贪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专业诚信水平。会计专业人士可浏览廉政公署辖下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内与「会计业」相关的防贪资源了解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