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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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港珠澳大桥「金巴」散工向旅客索贿 遭廉署起诉判囚10星期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俗称「金巴」)散工,控告他于去年疫情期间向两名旅客索贿,以协助二人在沒有有效车票情况下登车过境,由香港返回珠海。被告今日(8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囚10星期。吴光龙,36岁,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港珠澳巴)时任散工,承认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于判刑时指案情严重,案件涉及内地旅客,被告行为影响香港国际声誉,考虑量刑时有需要维护香港廉洁公正。主任裁判官亦下令被告向港珠澳巴支付等值人民币500元的港币(即港币540元)。港珠澳巴经营来往香港及珠海的「金巴」业务。案发时,「金巴」因应内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载特定数目乘客由香...| 了解更多 | 16
2024年8月遭廉署起诉男子串谋「洗黑钱」1.25亿元判囚五年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商人的前私人助理,控告他与该名商人串谋处理犯罪得益1.25亿元,有关款项为该名商人从一间上市公司透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贷款。被告今日(8月1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林松根,50岁,早前被裁定五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案中的犯罪行为是有预谋及有计划,并且涉及跨境犯案,令涉案上市公司损失超过8,000万,是加重刑责因素。廉署于接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其后与证监会于2021年採取联合行动。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商人黄自犟的私人助理。于2015年中,黄自犟安排被告及其他人士持有上市...| 了解更多 | 15
2024年8月食环署管工未经许可向下属借款6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管工未经许可向一名下属借贷六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告今日(8月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三年。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7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被颁令还押惩教署看管至今。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今日考虑被告的背景报告后,判处被告入狱四个月,缓刑三年。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净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被告承认于2023年9月27日,以须要缴付法庭款项为理由,向该名下属索取六万元贷款,并且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別许可,接受该笔贷款。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该食环署二级工人借贷,但沒有按《接受利...| 了解更多 | 14
2024年8月廉署起诉前印刷公司经理涉安排母亲到公司工作诈骗逾40万工资廉政公署今日(8月14日)落案起诉印刷公司一名前业务经理及其母亲,控告前业务经理安排其母亲在公司任职临时职员,并虚报其工作时数达一年半,诈骗工资逾40万元。被告房龙,38岁,富士胶片商业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富士胶片) 前业务经理;及张丽莲,67岁,家庭主妇。二人被控共18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二人现时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8月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涉嫌欺诈罪行。首被告当时出任富士胶片业务经理,他获公司授权可透过富士胶片委託的一间人力资源公司聘用临时职员以解决人手不足情况。于2021年8月,首被告涉嫌安排次被告以时薪75元受聘于上述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由该人力资源公司安排次被告到富士胶片工作。18项控罪指二人于20...| 了解更多 | 13
2024年8月冻肉供应商前职员涉隐瞒营运同类公司诈骗僱主供货500万被廉署起诉廉政公署今日(8月13日)落案起诉冻肉供应商前高级销售员,控告他涉嫌于在职期间隐瞒利益冲突,并诱使其僱主出售货品予由自己营运的同类公司,诈骗冻肉供应商供货超过500万元。郑铭濂,48岁,冻肉供应商海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前高级销售员,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他现时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星期四(8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以转介区域法院审理。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涉嫌欺诈罪行。被告案发时为海润高级销售员,职责包括替海润寻找客户和处理客户採购订单,他亦有权决定採购订单价格及付款条件。海润规定员工不得营运或受僱于任何与海润的业务性质相同的公司。僱佣合约亦规定,被告不得受聘于、拥有、管理、营运、控制或参与任何食品及餐饮相关公...| 了解更多 |
2024年8月港珠澳大桥「金巴」散工向旅客索贿 遭廉署起诉判囚10星期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俗称「金巴」)散工,控告他于去年疫情期间向两名旅客索贿,以协助二人在沒有有效车票情况下登车过境,由香港返回珠海。被告今日(8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囚10星期。吴光龙,36岁,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港珠澳巴)时任散工,承认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于判刑时指案情严重,案件涉及内地旅客,被告行为影响香港国际声誉,考虑量刑时有需要维护香港廉洁公正。主任裁判官亦下令被告向港珠澳巴支付等值人民币500元的港币(即港币540元)。港珠澳巴经营来往香港及珠海的「金巴」业务。案发时,「金巴」因应内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载特定数目乘客由香...| 了解更多 | 16
2024年8月遭廉署起诉男子串谋「洗黑钱」1.25亿元判囚五年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商人的前私人助理,控告他与该名商人串谋处理犯罪得益1.25亿元,有关款项为该名商人从一间上市公司透过不法手段获取的贷款。被告今日(8月1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五年。林松根,50岁,早前被裁定五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法官李庆年判刑时指,案中的犯罪行为是有预谋及有计划,并且涉及跨境犯案,令涉案上市公司损失超过8,000万,是加重刑责因素。廉署于接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其后与证监会于2021年採取联合行动。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商人黄自犟的私人助理。于2015年中,黄自犟安排被告及其他人士持有上市...| 了解更多 | 15
2024年8月食环署管工未经许可向下属借款6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环署)管工未经许可向一名下属借贷六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告今日(8月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三年。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7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被颁令还押惩教署看管至今。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今日考虑被告的背景报告后,判处被告入狱四个月,缓刑三年。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净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被告承认于2023年9月27日,以须要缴付法庭款项为理由,向该名下属索取六万元贷款,并且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別许可,接受该笔贷款。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该食环署二级工人借贷,但沒有按《接受利...| 了解更多 | 14
2024年8月廉署起诉前印刷公司经理涉安排母亲到公司工作诈骗逾40万工资廉政公署今日(8月14日)落案起诉印刷公司一名前业务经理及其母亲,控告前业务经理安排其母亲在公司任职临时职员,并虚报其工作时数达一年半,诈骗工资逾40万元。被告房龙,38岁,富士胶片商业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富士胶片) 前业务经理;及张丽莲,67岁,家庭主妇。二人被控共18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二人现时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8月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涉嫌欺诈罪行。首被告当时出任富士胶片业务经理,他获公司授权可透过富士胶片委託的一间人力资源公司聘用临时职员以解决人手不足情况。于2021年8月,首被告涉嫌安排次被告以时薪75元受聘于上述的人力资源公司,再由该人力资源公司安排次被告到富士胶片工作。18项控罪指二人于20...| 了解更多 | 13
2024年8月冻肉供应商前职员涉隐瞒营运同类公司诈骗僱主供货500万被廉署起诉廉政公署今日(8月13日)落案起诉冻肉供应商前高级销售员,控告他涉嫌于在职期间隐瞒利益冲突,并诱使其僱主出售货品予由自己营运的同类公司,诈骗冻肉供应商供货超过500万元。郑铭濂,48岁,冻肉供应商海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前高级销售员,被控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他现时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星期四(8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以转介区域法院审理。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涉嫌欺诈罪行。被告案发时为海润高级销售员,职责包括替海润寻找客户和处理客户採购订单,他亦有权决定採购订单价格及付款条件。海润规定员工不得营运或受僱于任何与海润的业务性质相同的公司。僱佣合约亦规定,被告不得受聘于、拥有、管理、营运、控制或参与任何食品及餐饮相关公...|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