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8
2025年7月
遭廉署起诉商厦承建商两管工三工人承认更改人脸辨识登记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25万元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个商厦承建商的两名管工及三名建筑工人,擅自更改工地人脸辨识登记,替工人「扫脸」以伪造值勤纪录,诈骗工资共逾25万元。五名被告今日(7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欺诈罪名。邓宇程,实力工程有限公司(实力工程)前助理总管工,44岁;陈天翰,实力工程前管工,43岁;以及三名建筑工人赵剑云、蔡勇及麦志健,年龄介乎35至56岁,承认共六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裁判官王证瑜将案件押后至9月1日求情及判刑,并批准五人保释。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案情透露,实力工程于2021年6月获委聘为尖沙咀一个商厦建筑项目的主承建商。邓宇程及陈天翰分別是实力工程的助理总管工及管工,负责监督该工地的运作。该项目的建筑工人须透过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方能进入工地,他们并须于上下班时,透过系统扫描脸部以登记值勤纪录。实力工程会按工人的值勤情况,每月计算及发放工资。案情透露,邓宇程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先后介绍赵剑云、蔡勇及麦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担任杂工,并由陈天翰为六人在人脸辨识系统登记容貌。相关值勤纪录显示,六名建筑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实力工程其后向分判商发放工资共逾25万元。惟廉署调查发现,邓宇程向建筑工人表示他们无须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资最终被转交予邓宇程及陈天翰。廉署调查显示,陈天翰在邓宇程安排下,擅自更改该六名建筑工人在人脸辨识系统内的登记纪录,全部换上陈天翰的容貌,以便扫描脸部伪造值勤纪录。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实力工程前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桥,以及两名建筑工人施国成及庄锦雄,今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时并沒有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1日再提讯。实力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叶兆荣代表出庭。
08
2025年7月
保险公司前职员向经纪公司董事索贿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涉600架新的士车保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职员,控告他向一名经纪公司董事索贿,为对方客户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涉及保费逾2,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黄嘉荣,39岁,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前团队主管,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押后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案发期间,被告是中银集团保险的经纪代理拓展部团队主管,该部门就销售汽车保险等保险产品联络保险经纪公司,包括万和保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和保险)。万和保险会就新的士的汽车保险,安排客户向中银集团保险购买保单后,会向中银集团保险收取保费金额的5%作为佣金。2022年中,万和保险一个客户计划为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万和保险一名董事与中银集团保险协商期间,提出把每架的士的每年保费,由45,500元下调至40,000元,或提升万和保险的佣金至7.5%。案情透露,被告其后向该名万和保险董事表示,会协助万和保险在该项投保协议取得中银集团保险批准,并多次向对方索贿,索贿金额为投保协议的年度保费总额的1%至3%。该名万和保险董事拒绝同流合污,沒有答应被告的索贿要求。若有关贪污勾当如被告计划进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费40,000元投保,上述投保协议的年度保费共逾2,400万元,涉案贿款可达逾24万元。中银集团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马咏璋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慧敏协助。
07
2025年7月
遭廉署起诉顾问公司职员承认收贿助工程承办商获两日本连锁店2,500万元翻新项目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设计顾问公司职员,今日(7月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收贿逾23万元,以协助两间工程承办商获取两项日本连锁店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彭嘉倩,41岁,亚洲创造有限公司(亚洲创造)前市场推广主任,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裁判官陈志辉将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案情透露,亚洲创造为设计顾问公司,于2019年获判授两个店舖翻新项目,分別涉及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的澳门店。彭嘉倩当时为亚洲创造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她承认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从两间装修公司,即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创崎)及富铭工程有限公司(富铭工程)的三名代表接受贿款逾23万元,以协助对方取得「东京生活馆」及Donki的店舖翻新项目。就「东京生活馆」项目,亚洲创造接获两份装修公司的报价单,并根据彭嘉倩的推荐,向创崎判授有关工程。亚洲创造于工程完成后向创崎支付工程费用170万元。彭嘉倩又获亚洲创造委派协助Donki安排招标,并将五份接获的标书供Donki甄选。Donki最终向富铭工程判授项目,并于项目完成后,向富铭工程支付工程费用逾2,340万元。彭嘉倩承认曾就该项目的招标面试向富铭工程代表提供建议。亚洲创造及Donki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创崎董事及股东李宝华、创崎前工程监督彭慧贤,以及富铭工程营运者翁楚智,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时否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三人的案件订于11月27日进行审前覆核。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僖婷代表出庭。
04
2025年7月
私人住宅项目分判商夫妇虚报工人薪金诈骗承建商960万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半山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分判商夫妇,控告他们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诈骗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二人今日(7月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欺诈罪罪名成立。韩生,53岁,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书;其妻子罗燕妮,48岁,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暂委法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7月18日求情,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韩生还押惩教署看管,而罗燕妮则获准保释。本案源于廉署接获有关皓星发放工人工资的贪污投诉。皓星于案发时是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须向项目承建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华营)提交支薪文件,包括发给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关签收记录,以实报实销的形式申领有关开支。案情透露,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华营接获皓星提交逾1,200张支票影印本及相关签收纪录。该等支薪文件显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资共约3,000万元,华营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数款项。廉署调查发现,当中43张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额曾遭揑改。该等支票涉款约930万元,分別被存入韩生夫妇及其他人士的银行户口。由于有皓星工人被持续「拖粮」,华营其后改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韩生夫妇向华营夸大十数名工人的工资,致使华营多付近30万元予该等工人,并指示工人将华营多付的工资退回给皓星。华营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顾佩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叶永帮协助。
03
2025年7月
廉署起诉北区社区健康中心冷气分判商「工头」等三人涉向工人收贿30万廉政公署今日(7月3日)落案起诉政府北区社区健康中心发展项目冷气分判商的一名「工头」及两名工人,控告三人涉嫌向由他们介绍入职的工人收贿共逾30万元。翁送群,62岁,大地科联企业有限公司(大地科联)前「工头」;以及两名大地科联前工人何汉基及谢树康,分別54岁及65岁,共被控三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翁送群另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下星期一(7月7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案发时,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大地科联是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北区社区健康中心暨福利设施大楼发展项目的空气调节系统安装分判商。翁送群是大地科联聘请的地盘管工,负责监督工人及介绍工人到该地盘工作。根据合约,工人日薪为2,000元。大地科联禁止员工就其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其中三项控罪指「工头」翁送群涉嫌分別串谋工人何汉基及谢树康从五名工人收取贿款,每个工作天为数600元至1,000元,当中何汉基亦有份向翁送群提供贿款。其余两项控罪则指翁送群涉嫌从另外两名工人分別收取1,800元及8,500元贿款。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三名被告涉嫌向七名工人收取贿款共逾3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聘于大地科联。部份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贿款。医管局及大地科联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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