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5
2026年5月
廉署拘七人图夺楼宇大维修工程 法团主席疑涉贪包庇承办商工程顾问隐瞒双重身分廉署上星期(4月27日及28日)採取执法行动,打击一个专门针对单幢楼宇大维修工程的贪污集团,拘捕五男两女,年龄介乎37岁至75岁,当中包括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工程承办商东主,以及工程顾问公司的董事和聘用的註册检验人员。廉署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怀疑位于旺角一座商住大厦的大维修工程招标过程可能涉及贪污。廉署调查揭发被捕承办商东主,涉嫌透过亲友暗中持有涉案工程顾问公司,用低价取得工程顾问合约,并在招标过程中隐瞒承办商及工程顾问的双重身分和利益冲突,意图诱使法团拣选其工程承办商进行大维修。廉署调查发现,该工程顾问公司并沒有按法团要求,申报与该工程承办商的利益冲突,而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怀疑纵容包庇,可能涉及贪污。因有业主对招标过程存疑,涉案承办商最终未能获取该项价值约2,000万元的工程合约。廉署调查又发现被捕註册检验人员正职从事金融业,怀疑她在有关工程并沒有根据建筑物条例履行检验职责而签署建筑物检验报告。廉署已同步将相关建筑物检验资料转介屋宇署跟进。廉署人员在行动中搜查多个地点,包括涉案工程顾问公司及工程承办商的办公室,以及被捕人士的住所,并检走相关楼宇维修工程文件和会计纪录。廉署在行动中发现涉案工程顾问公司及承办商亦试图透过隐瞒关係和利益冲突,以取得另外两个位于大坑及深水埗的楼宇大维修项目,有关工程正进行招标,合约价值共约600万元。廉署行动成功堵截有关非法行为,过程中亦已提醒相关业主代表在判授合约时要留意的贪污风险。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廉署呼吁公众以及从事楼宇维修及管理业人士,如有任何贪污怀疑,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04
2026年5月
遭廉署起诉物管公司前职员承认从工程承办商收贿130万元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物业管理公司前职员,今日(5月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从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收取贿款130万,就物业装修工程优待对方。麦咏竣,51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向法官李庆年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遭即时还押。案情透露,新联益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新联益的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费用前核证工程已完成。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採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麦咏竣遂将新採购规定告知该间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的承办商,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麦咏竣先后从该承办商接受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优待对方。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同案被告李胜根,77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早前否认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彦桦协助。
30
2026年4月
遭廉署起诉穿梭巴士营运助理承认向司机收贿三万元助受僱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穿梭巴士公司时任营运助理,控告他向一名司机多次收受贿款共逾32,000元,以安排对方获该公司僱用。被告今日(4月30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周敬龙,45岁,大利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大利巴士)附属公司时任营运助理,承认五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的另一项贪污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裁判官覃有方将案件押后至5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法庭又颁令被告须向其前僱主,即大利巴士的附属公司归还约32,000元,金额相等于涉案贿款。案发时,被告负责为大利巴士及其附属公司招聘司机,以及管理该等公司营运的接载服务,包括一条接载政府员工的穿梭巴士路缐。大利巴士禁止员工就公司及附属公司僱用司机接受任何利益。案情透露,被告于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连续五个月从一名司机收取贿款共逾32,000元,以僱用对方驾驶上述穿梭巴士路缐。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每月要求该名司机支付贿款约3,400元至7,500元,如该司机拒绝支付,便不会获聘驾驶上述穿梭巴士路缐。大利巴士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锺永骏代表出庭。
24
2026年4月
廉署贪污调查揭发公司董事以假护照开银行户口罪成候判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早前揭发一名公司董事使用假护照开设银行户口。该公司董事其后被廉署起诉,今日(4月2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等罪名成立。方思远,38岁,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A(1)条;以及两项管有虚假或伪造的旅行证件,违反《入境条例》第42(2)(c)(i)条。暂委法官高伟雄将案件押后至5月15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11月及2021年9月,先后约见两间银行的职员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户口。他讹称自己是Fong Tim,并向银行职员出示一本墨西哥护照及在开户申请文件上签署确认提供的资料真确无误。被告因而不诚实地取得该两间银行的服务,成功开立八个银行户口。被告又被裁定管有两本虚假或伪造的旅行证件,即上述墨西哥护照及一本加拿大护照。被告于该两本虚假护照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与他持有的其他身分证明文件所显示的资料并不相同。涉案两间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John Marray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彦桦协助。
24
2026年4月
遭廉署起诉派对产品供应商会计主管承认冒签支票亏空公款1,600万元高院判囚六年半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早前揭发一名派对产品供应商时任会计主管,冒签逾400张公司支票,亏空公款共约1,600万元。被告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承认盗窃,判囚六年半。谭俊锋,48岁,DSL Holding Limited (DSL)时任会计及行政主管,今日(4月24日)承认五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他另外两项相类罪名则由高等法院法庭存档。暂委法官李颂然判刑时称,被告是公司的唯一会计人员,深得僱主信任,但却违反诚信,有计划地长时间犯案,利用复杂的手段盗取公款并花光所有款项。法官以监禁10年三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六年半。被告于案发时是派对产品供应商DSL会计部的唯一职员,他负责制备及保管公司所有会计纪录及支票,但并非公司银行户口的授权签署人。被告承认于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的六年半期间,先后冒签逾400张支票,从DSL的银行户口挪用共约1,600万元,并将款项转帐至其个人户口。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将款项用于赌博及其女朋友身上。他向DSL讹称款项用于向供应商採购物资及结帐,并伪造会计纪录以掩饰其盗窃行为。DS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程智威协助。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6年4月24日宣判被告监禁六年五个月。法庭于2026年4月28日修订刑期为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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