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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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廉署贪污调查揭发资产管理公司东主「洗黑钱」6,400万元判囚六年九个月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一名资产管理公司东主,透过多间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2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六年九个月。肖锐,37岁,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东主之一,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他亦另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暂委法官锺伟犟判刑时斥责被告多次参与跨境「洗黑钱」活动,涉案金额庞大,犯案时间长而且次数频繁,令本港形象受损,案情极为严重;被告使用虚假文书申请来港亦属严重欺诈行为。法庭必须判处被告具阻吓性的刑罚。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订于10月7日进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与他人共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HL及三间附属公司,并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经由最少12间公司及12名人士,将38笔共逾6,400万元的款项,存入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该等公司与AHL及其附属公司均沒有业务往来,而该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户。被告又于2013年以虚假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副本及虚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务处申报资产,以申请当时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香港居留。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15
2026年7月秘书公司东主行贿银行职员助客开户遭廉署起诉判囚六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秘书公司东主,控告她向一名银行职员提供贿款6,800元,以协助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被告今日(7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顾倩,39岁,被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处她入狱六个月,以及罚款2,000元。她早前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被告于案发时是一间秘书公司的东主。她于2025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间,曾转介多名客户予一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尖沙咀分行助理客户服务经理,其中八人成功开立银行户口。被告就该名银行职员协助由其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于2025年10月27日向对方提供贿款6,800元。该名银行职员拒绝接受贿款,并向银行匯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期间获中银香港提供全面协助。涉案成功开立的户口,均通过中银香港的尽职审查要求。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慧旌代表出庭。 03
2026年7月物业卖家贿赂地产代理图豁免支付佣金遭廉署起诉认罪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物业卖家,控告二人在放售一个住宅单位时以30,0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要求对方豁免他们向地产代理公司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认罪判刑,余下一名被告今日(7月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谢慧羚,35岁,今日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处她入狱六个月,缓刑三年,以及罚款5,000元。同案被告梁纪茗,48岁,早前承认上述罪名,亦被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三年,以及罚款5,000元。案情透露,梁纪茗于案发时委託了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放售大屿山一个住宅单位。他与中原地产签订的地产代理协议(俗称「放盘纸」)订明,同意在成功交易后向中原地产支付物业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中原地产一名地产代理其后为单位成功物色潜在买家,并通知梁纪茗对方拟以1,550万元购入其单位。根据已签订的放盘纸,成功交易后梁纪茗须向中原地产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地产代理其后安排买卖双方于2023年12月24日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临约)。谢慧羚承认于2023年12月23日,即买卖双方原订签署临约前一天,向该名地产代理提供贿款30,000元,以豁免中原地产收取买卖交易代理佣金。该地产代理拒绝受贿,并即日向中原地产匯报事件。中原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安之代表出庭。 23
2026年6月廉署贪污调查揭发资产管理公司东主「洗黑钱」6,400万元罪成候判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一名资产管理公司东主,透过多间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万元。被告今日(6月23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肖锐,37岁,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东主之一,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他另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暂委法官锺伟犟裁决时指被告干犯罪行性质严重。案件现押后至7月23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廉署今日并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将排期进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与他人共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HL及三间附属公司,并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经由最少12间公司及12名人士,将38笔共逾6,400万元的款项,存入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该等公司与AHL及其附属公司均沒有业务往来,而该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户。被告又于2013年以虚假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副本及虚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务处申报资产,以申请当时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香港居留。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12
2026年6月二人就物业装修工程贪污130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15及14个月贿款被充公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及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控告二人受贿行贿130万元以换取在物业装修工程中获优待。二人今日(6月12日)在区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狱15个月及14个月,涉案贿款被充公。麦咏竣,51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被判监禁15个月,他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被告李胜根,76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则被判囚14个月,他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法官李庆年判刑时称,廉洁社会是社会法治的基石,基石一旦被蚕食便会削弱公平竞争。法官斥责麦咏竣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破坏僱主对他的信任,损害公司声誉,而李胜根亦配合麦咏竣的索贿要求而主动提出协助,法官认为二人刑责相若。法官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遂将麦咏竣及李胜根分別判监15个月及14个月。法官同时颁令充公李胜根已经向麦咏竣提供的120万元贿款。案情透露,新联益是一间物业投资公司,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为新联益的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竣工后验收工程以支付费用。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採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艺霖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当时艺霖已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麦咏竣遂将新採购规定告知艺霖东主李胜根,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李胜根先后向麦咏竣提供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获对方优待。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胡泽熙协助。
2026年7月廉署贪污调查揭发资产管理公司东主「洗黑钱」6,400万元判囚六年九个月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一名资产管理公司东主,透过多间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2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六年九个月。肖锐,37岁,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东主之一,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他亦另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暂委法官锺伟犟判刑时斥责被告多次参与跨境「洗黑钱」活动,涉案金额庞大,犯案时间长而且次数频繁,令本港形象受损,案情极为严重;被告使用虚假文书申请来港亦属严重欺诈行为。法庭必须判处被告具阻吓性的刑罚。廉署早前已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订于10月7日进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与他人共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HL及三间附属公司,并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经由最少12间公司及12名人士,将38笔共逾6,400万元的款项,存入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该等公司与AHL及其附属公司均沒有业务往来,而该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户。被告又于2013年以虚假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副本及虚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务处申报资产,以申请当时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香港居留。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15
2026年7月秘书公司东主行贿银行职员助客开户遭廉署起诉判囚六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秘书公司东主,控告她向一名银行职员提供贿款6,800元,以协助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被告今日(7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顾倩,39岁,被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处她入狱六个月,以及罚款2,000元。她早前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被告于案发时是一间秘书公司的东主。她于2025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间,曾转介多名客户予一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尖沙咀分行助理客户服务经理,其中八人成功开立银行户口。被告就该名银行职员协助由其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于2025年10月27日向对方提供贿款6,800元。该名银行职员拒绝接受贿款,并向银行匯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期间获中银香港提供全面协助。涉案成功开立的户口,均通过中银香港的尽职审查要求。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慧旌代表出庭。 03
2026年7月物业卖家贿赂地产代理图豁免支付佣金遭廉署起诉认罪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物业卖家,控告二人在放售一个住宅单位时以30,0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要求对方豁免他们向地产代理公司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认罪判刑,余下一名被告今日(7月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谢慧羚,35岁,今日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判处她入狱六个月,缓刑三年,以及罚款5,000元。同案被告梁纪茗,48岁,早前承认上述罪名,亦被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三年,以及罚款5,000元。案情透露,梁纪茗于案发时委託了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放售大屿山一个住宅单位。他与中原地产签订的地产代理协议(俗称「放盘纸」)订明,同意在成功交易后向中原地产支付物业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中原地产一名地产代理其后为单位成功物色潜在买家,并通知梁纪茗对方拟以1,550万元购入其单位。根据已签订的放盘纸,成功交易后梁纪茗须向中原地产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地产代理其后安排买卖双方于2023年12月24日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临约)。谢慧羚承认于2023年12月23日,即买卖双方原订签署临约前一天,向该名地产代理提供贿款30,000元,以豁免中原地产收取买卖交易代理佣金。该地产代理拒绝受贿,并即日向中原地产匯报事件。中原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安之代表出庭。 23
2026年6月廉署贪污调查揭发资产管理公司东主「洗黑钱」6,400万元罪成候判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一名资产管理公司东主,透过多间公司及多名人士清洗犯罪得益共逾6,400万元。被告今日(6月23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肖锐,37岁,Augustine Holdings Limited (AHL)东主之一,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成立,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他另被裁定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暂委法官锺伟犟裁决时指被告干犯罪行性质严重。案件现押后至7月23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廉署今日并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关聆讯将排期进行。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期间与他人共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AHL及三间附属公司,并于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经由最少12间公司及12名人士,将38笔共逾6,400万元的款项,存入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该等公司与AHL及其附属公司均沒有业务往来,而该12名人士亦非其客户。被告又于2013年以虚假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副本及虚假存摺的副本向入境事务处申报资产,以申请当时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香港居留。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戚雅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12
2026年6月二人就物业装修工程贪污130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15及14个月贿款被充公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及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控告二人受贿行贿130万元以换取在物业装修工程中获优待。二人今日(6月12日)在区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狱15个月及14个月,涉案贿款被充公。麦咏竣,51岁,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新联益)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被判监禁15个月,他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同案被告李胜根,76岁,艺霖装饰公司(艺霖)独资东主,则被判囚14个月,他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法官李庆年判刑时称,廉洁社会是社会法治的基石,基石一旦被蚕食便会削弱公平竞争。法官斥责麦咏竣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破坏僱主对他的信任,损害公司声誉,而李胜根亦配合麦咏竣的索贿要求而主动提出协助,法官认为二人刑责相若。法官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遂将麦咏竣及李胜根分別判监15个月及14个月。法官同时颁令充公李胜根已经向麦咏竣提供的120万元贿款。案情透露,新联益是一间物业投资公司,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为新联益的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竣工后验收工程以支付费用。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採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艺霖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当时艺霖已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麦咏竣遂将新採购规定告知艺霖东主李胜根,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李胜根先后向麦咏竣提供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获对方优待。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新联益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胡泽熙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