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8
2025年7月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兩管工三工人承認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個商廈承建商的兩名管工及三名建築工人,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五名被告今日(7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名。鄧宇程,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44歲;陳天翰,實力工程前管工,43歲;以及三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及麥志健,年齡介乎35至56歲,承認共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求情及判刑,並批准五人保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陳天翰在鄧宇程安排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實力工程前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以及兩名建築工人施國成及莊錦雄,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並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提訊。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08
2025年7月保險公司前職員向經紀公司董事索賄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 涉600架新的士車保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職員,控告他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逾2,400萬元。被告今日(7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黃嘉榮,39歲,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前團隊主管,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案發期間,被告是中銀集團保險的經紀代理拓展部團隊主管,該部門就銷售汽車保險等保險產品聯絡保險經紀公司,包括萬和保險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萬和保險)。萬和保險會就新的士的汽車保險,安排客戶向中銀集團保險購買保單後,會向中銀集團保險收取保費金額的5%作為佣金。2022年中,萬和保險一個客戶計劃為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萬和保險一名董事與中銀集團保險協商期間,提出把每架的士的每年保費,由45,500元下調至40,000元,或提升萬和保險的佣金至7.5%。案情透露,被告其後向該名萬和保險董事表示,會協助萬和保險在該項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並多次向對方索賄,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該名萬和保險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索賄要求。若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上述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共逾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中銀集團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馬詠璋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慧敏協助。 07
2025年7月遭廉署起訴顧問公司職員承認收賄助工程承辦商獲兩日本連鎖店2,500萬元翻新項目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設計顧問公司職員,今日(7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收賄逾23萬元,以協助兩間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項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彭嘉倩,41歲,亞洲創造有限公司(亞洲創造)前市場推廣主任,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批准被告保釋。案情透露,亞洲創造為設計顧問公司,於2019年獲判授兩個店舖翻新項目,分別涉及連鎖藥妝店「東京生活館」一間九龍分店,以及連鎖超級市場「日本唐吉訶德」(Donki)的澳門店。彭嘉倩當時為亞洲創造市場推廣主任,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予亞洲創造或Donki甄選。她承認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間裝修公司,即創崎設計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創崎)及富銘工程有限公司(富銘工程)的三名代表接受賄款逾23萬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東京生活館」及Donki的店舖翻新項目。就「東京生活館」項目,亞洲創造接獲兩份裝修公司的報價單,並根據彭嘉倩的推薦,向創崎判授有關工程。亞洲創造於工程完成後向創崎支付工程費用170萬元。彭嘉倩又獲亞洲創造委派協助Donki安排招標,並將五份接獲的標書供Donki甄選。Donki最終向富銘工程判授項目,並於項目完成後,向富銘工程支付工程費用逾2,340萬元。彭嘉倩承認曾就該項目的招標面試向富銘工程代表提供建議。亞洲創造及Donki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創崎董事及股東李寶華、創崎前工程監督彭慧賢,以及富銘工程營運者翁楚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時否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三人的案件訂於11月27日進行審前覆核。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劉僖婷代表出庭。 04
2025年7月私人住宅項目分判商夫婦虛報工人薪金詐騙承建商960萬元遭廉署起訴罪成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半山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分判商夫婦,控告他們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詐騙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二人今日(7月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罪名成立。韓生,53歲,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書;其妻子羅燕妮,48歲,皓星唯一董事兼股東,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8日求情,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韓生還押懲教署看管,而羅燕妮則獲准保釋。本案源於廉署接獲有關皓星發放工人工資的貪污投訴。皓星於案發時是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華營)提交支薪文件,包括發給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記錄,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領有關開支。案情透露,於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該等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該等支票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華營其後改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韓生夫婦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該等工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給皓星。華營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顧佩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葉永幫協助。 03
2025年7月廉署起訴北區社區健康中心冷氣分判商「工頭」等三人涉向工人收賄30萬廉政公署今日(7月3日)落案起訴政府北區社區健康中心發展項目冷氣分判商的一名「工頭」及兩名工人,控告三人涉嫌向由他們介紹入職的工人收賄共逾30萬元。翁送群,62歲,大地科聯企業有限公司(大地科聯)前「工頭」;以及兩名大地科聯前工人何漢基及謝樹康,分別54歲及65歲,共被控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翁送群另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三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下星期一(7月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案發時,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大地科聯是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北區社區健康中心暨福利設施大樓發展項目的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分判商。翁送群是大地科聯聘請的地盤管工,負責監督工人及介紹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根據合約,工人日薪為2,000元。大地科聯禁止員工就其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其中三項控罪指「工頭」翁送群涉嫌分別串謀工人何漢基及謝樹康從五名工人收取賄款,每個工作天為數600元至1,000元,當中何漢基亦有份向翁送群提供賄款。其餘兩項控罪則指翁送群涉嫌從另外兩名工人分別收取1,800元及8,500元賄款。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三名被告涉嫌向七名工人收取賄款共逾3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聘於大地科聯。部份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賄款。醫管局及大地科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2025年7月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兩管工三工人承認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個商廈承建商的兩名管工及三名建築工人,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五名被告今日(7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名。鄧宇程,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44歲;陳天翰,實力工程前管工,43歲;以及三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及麥志健,年齡介乎35至56歲,承認共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求情及判刑,並批准五人保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陳天翰在鄧宇程安排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實力工程前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以及兩名建築工人施國成及莊錦雄,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並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日再提訊。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08
2025年7月保險公司前職員向經紀公司董事索賄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 涉600架新的士車保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職員,控告他向一名經紀公司董事索賄,為對方客戶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涉及保費逾2,400萬元。被告今日(7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黃嘉榮,39歲,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前團隊主管,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將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案發期間,被告是中銀集團保險的經紀代理拓展部團隊主管,該部門就銷售汽車保險等保險產品聯絡保險經紀公司,包括萬和保險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萬和保險)。萬和保險會就新的士的汽車保險,安排客戶向中銀集團保險購買保單後,會向中銀集團保險收取保費金額的5%作為佣金。2022年中,萬和保險一個客戶計劃為逾600架新的士購買汽車保險。萬和保險一名董事與中銀集團保險協商期間,提出把每架的士的每年保費,由45,500元下調至40,000元,或提升萬和保險的佣金至7.5%。案情透露,被告其後向該名萬和保險董事表示,會協助萬和保險在該項投保協議取得中銀集團保險批准,並多次向對方索賄,索賄金額為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總額的1%至3%。該名萬和保險董事拒絕同流合污,沒有答應被告的索賄要求。若有關貪污勾當如被告計劃進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費40,000元投保,上述投保協議的年度保費共逾2,400萬元,涉案賄款可達逾24萬元。中銀集團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馬詠璋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慧敏協助。 07
2025年7月遭廉署起訴顧問公司職員承認收賄助工程承辦商獲兩日本連鎖店2,500萬元翻新項目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設計顧問公司職員,今日(7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收賄逾23萬元,以協助兩間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項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彭嘉倩,41歲,亞洲創造有限公司(亞洲創造)前市場推廣主任,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批准被告保釋。案情透露,亞洲創造為設計顧問公司,於2019年獲判授兩個店舖翻新項目,分別涉及連鎖藥妝店「東京生活館」一間九龍分店,以及連鎖超級市場「日本唐吉訶德」(Donki)的澳門店。彭嘉倩當時為亞洲創造市場推廣主任,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予亞洲創造或Donki甄選。她承認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兩間裝修公司,即創崎設計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創崎)及富銘工程有限公司(富銘工程)的三名代表接受賄款逾23萬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東京生活館」及Donki的店舖翻新項目。就「東京生活館」項目,亞洲創造接獲兩份裝修公司的報價單,並根據彭嘉倩的推薦,向創崎判授有關工程。亞洲創造於工程完成後向創崎支付工程費用170萬元。彭嘉倩又獲亞洲創造委派協助Donki安排招標,並將五份接獲的標書供Donki甄選。Donki最終向富銘工程判授項目,並於項目完成後,向富銘工程支付工程費用逾2,340萬元。彭嘉倩承認曾就該項目的招標面試向富銘工程代表提供建議。亞洲創造及Donki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創崎董事及股東李寶華、創崎前工程監督彭慧賢,以及富銘工程營運者翁楚智,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時否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三人的案件訂於11月27日進行審前覆核。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劉僖婷代表出庭。 04
2025年7月私人住宅項目分判商夫婦虛報工人薪金詐騙承建商960萬元遭廉署起訴罪成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半山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分判商夫婦,控告他們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詐騙項目承建商近960萬元。二人今日(7月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罪名成立。韓生,53歲,皓星工程有限公司(皓星)公司秘書;其妻子羅燕妮,48歲,皓星唯一董事兼股東,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8日求情,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韓生還押懲教署看管,而羅燕妮則獲准保釋。本案源於廉署接獲有關皓星發放工人工資的貪污投訴。皓星於案發時是半山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華營)提交支薪文件,包括發給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相關簽收記錄,以實報實銷的形式申領有關開支。案情透露,於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該等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資共約3,000萬元,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該等支票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韓生夫婦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華營其後改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於2019年5月至8月期間,韓生夫婦向華營誇大十數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該等工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給皓星。華營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顧佩芳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葉永幫協助。 03
2025年7月廉署起訴北區社區健康中心冷氣分判商「工頭」等三人涉向工人收賄30萬廉政公署今日(7月3日)落案起訴政府北區社區健康中心發展項目冷氣分判商的一名「工頭」及兩名工人,控告三人涉嫌向由他們介紹入職的工人收賄共逾30萬元。翁送群,62歲,大地科聯企業有限公司(大地科聯)前「工頭」;以及兩名大地科聯前工人何漢基及謝樹康,分別54歲及65歲,共被控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翁送群另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三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下星期一(7月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案發時,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大地科聯是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北區社區健康中心暨福利設施大樓發展項目的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分判商。翁送群是大地科聯聘請的地盤管工,負責監督工人及介紹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根據合約,工人日薪為2,000元。大地科聯禁止員工就其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其中三項控罪指「工頭」翁送群涉嫌分別串謀工人何漢基及謝樹康從五名工人收取賄款,每個工作天為數600元至1,000元,當中何漢基亦有份向翁送群提供賄款。其餘兩項控罪則指翁送群涉嫌從另外兩名工人分別收取1,800元及8,500元賄款。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三名被告涉嫌向七名工人收取賄款共逾3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聘於大地科聯。部份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賄款。醫管局及大地科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