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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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中餐廳前職員修改食客帳單盜竊款項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餐廳前職員,指她在食客結帳後擅自在餐廳電腦系統修改帳單,以偷竊中餐廳款項逾23,000元。被告今日(4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五項盜竊罪名。梁䔝盈,35歲,利苑酒家(利苑)前文員及替更收銀員,承認五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4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於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案發期間,被告在利苑中環分店任職文員及替更收銀員,她獲授權在餐廳的電腦系統修改或取消客人的訂單。案情透露,被告為三枱消費共逾20,000元的食客結帳後,擅自在系統刪除已下單出菜的數量,令利苑以為他們的結帳金額約為15,000元,從而侵吞差額共約5,000元。此外,被告又盜取一名客戶儲於其在利苑膳...| 了解更多 | 05
2024年4月廉署起訴港珠澳大橋「金巴」散工涉疫情期間向旅客索賄助登車廉政公署星期三(4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俗稱「金巴」)散工,控告他涉嫌於去年農曆新年除夕前向兩名旅客索賄,以協助二人登車由香港返回珠海。吳光龍,35歲,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港珠澳巴)時任散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4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港珠澳巴經營來往香港及珠海的「金巴」服務。案發時,「金巴」因應內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載特定數目的乘客由香港前往珠海。乘客必須持有網上實名預訂的當天有效車票,方可登上「金巴」。被告負責在港珠澳大橋的香港口岸協助乘客登車,包括在登車閘口檢查乘客是否持有當天有效車票。被告涉嫌於2023年1月20日,向兩...| 了解更多 |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 了解更多 |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 了解更多 |
2024年4月中餐廳前職員修改食客帳單盜竊款項遭廉署起訴認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中餐廳前職員,指她在食客結帳後擅自在餐廳電腦系統修改帳單,以偷竊中餐廳款項逾23,000元。被告今日(4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五項盜竊罪名。梁䔝盈,35歲,利苑酒家(利苑)前文員及替更收銀員,承認五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4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於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案發期間,被告在利苑中環分店任職文員及替更收銀員,她獲授權在餐廳的電腦系統修改或取消客人的訂單。案情透露,被告為三枱消費共逾20,000元的食客結帳後,擅自在系統刪除已下單出菜的數量,令利苑以為他們的結帳金額約為15,000元,從而侵吞差額共約5,000元。此外,被告又盜取一名客戶儲於其在利苑膳...| 了解更多 | 05
2024年4月廉署起訴港珠澳大橋「金巴」散工涉疫情期間向旅客索賄助登車廉政公署星期三(4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俗稱「金巴」)散工,控告他涉嫌於去年農曆新年除夕前向兩名旅客索賄,以協助二人登車由香港返回珠海。吳光龍,35歲,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香港)有限公司(港珠澳巴)時任散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4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港珠澳巴經營來往香港及珠海的「金巴」服務。案發時,「金巴」因應內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載特定數目的乘客由香港前往珠海。乘客必須持有網上實名預訂的當天有效車票,方可登上「金巴」。被告負責在港珠澳大橋的香港口岸協助乘客登車,包括在登車閘口檢查乘客是否持有當天有效車票。被告涉嫌於2023年1月20日,向兩...| 了解更多 |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 了解更多 |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 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