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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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文具商前文員以虛假報價轉售僱主720萬元原材料謀利遭廉署起訴詐騙罪成候判一名文具商前文員多次捏造報價,並暗中低價購入原材料再轉售予僱主公司,貨款總值720萬元,從而賺取差價約170萬元,被廉政公署在調查貪污時揭發及起訴。該文員經審訊後今日(9月1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歐陽賢冬,40歲,盛怡國際有限公司(盛怡)前船務文員,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暫委法官香淑嫻下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並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求情及判刑。被告於案發時是文具製造及供應商盛怡的船務文員,負責為盛怡廠房採購原材料,包括膠粒。被告須就每項採購取得不同供應商提供的報價,並向盛怡建議採用哪一間供應商。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多次向盛怡訛稱,金龍顧問有限公司(金龍)的膠粒報價每次在各供應商中均屬最低。盛怡按被告建議,於上述期間向金龍發出共34張採購訂單,以逾720萬元購入膠粒。廉署調查顯示,上述部份供應商從來沒有向被告提供報價。被告實際以較低價錢從其他供應商購入上述膠粒,並抬高價錢共約170萬元由金龍售予盛怡。廉署調查亦發現,金龍其實由被告丈夫持有,部份涉案款項最終經金龍轉帳到被告銀行戶口,而被告從沒有向盛怡申報自己與金龍的關係。盛怡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方嘉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林慧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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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廉署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兩名前工頭索賄收賄助工人受聘廉政公署今日(9月12日)落案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控告二人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000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謝藍雄淇,33歲;劉偉,47歲,同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碧海) 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二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9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謝藍雄淇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先後七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000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劉偉則涉嫌於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廉署早前接獲相關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碧海禁止僱員索取或接受利益以協助他人獲碧海聘用。碧海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強調索取或收受賄款以助他人獲聘是嚴重貪污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50萬元。另外,廉署亦呼籲建造業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拒絕並立即向廉署24小時熱線 25 266 366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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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廉署起訴私人住宅屋苑前保安主管涉向下屬收賄以編配較佳更份廉政公署昨日(9月9日)落案起訴一名私人住宅屋苑前保安主管,控告他涉嫌從四名下屬保安員收賄共逾10,000元,作為在編更時,為該四名下屬編配可獲額外津貼的更份。鄧廣祥,59歲,北角私人住宅屋苑百福花園前夜更保安主管,被控五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9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於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期間任職百福花園夜更保安主管,負責監督所有夜更保安員,並會分配他們的工作及編配更份。被告及該屋苑所有保安員均由百福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百福花園法團)聘請。由於該屋苑保安員人手短缺,部分夜更保安員會被編配特別更份,即當值時須同時負責多於一個「座頭」的保安工作。自2022年1月起,保安員在特別更份當值可獲該屋苑法團發放每更150元的津貼。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於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多次從四名下屬保安員收取每月300元的賄款,合共逾10,000元,以給該四名下屬編配特別更份。調查又發現,部分下屬後來拒絕向被告支付賄款後,懷疑因此被暫停編配任何特別更份,甚至在工作上獲被告故意作出種種刁難。百福花園法團禁止其僱員就屋苑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接受或提供利益。百福花園法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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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廉署起訴機場三跑項目木工「工頭」涉收賄助輸入勞工繼續受聘廉政公署今日(9月9日)落案起訴一名為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工作的木工「工頭」,控告他涉嫌從10名輸入勞工接受共約54,000元賄款,以協助該等工人繼續獲僱主受聘。陳顯良,62歲,木工「工頭」,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所聘用的輸入勞工,被控10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9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金門於2020年獲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判授機場三跑項目的旅客捷運系統及行李處理系統工程項目合約。被告是該合約的總承建商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所聘用的輸入勞工,負責帶領一組輸入勞工在工地擔任木工,其工作受金門一間分判商監督。被告涉嫌於2024年1月,先後從10名由其帶領的木工收取每人4,800元至5,400元的賄款,合共約54,000元,以協助該10名工人繼續獲金門聘用。廉署早前接獲涉及有輸入勞工懷疑被壓榨工資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調查顯示,該10名工人經被告介紹來港工作,並於2023年12月底從內地抵港為該合約工程工作,月薪逾37,000元。被告涉嫌在該10名工人抵港後向他們索取上述賄款。金門禁止其僱員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發展局及金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呼籲建造業工人切勿啞忍貪污,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廉署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了解,已於他們抵港八個星期內向他們提供防貪教育講座,並會透過其他渠道,持續向他們提供防貪信息。
09
2024年9月
遭廉署起訴食環署外判商前經理承認以詐騙手法壓榨清潔工薪金38,000元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一名前經理,控告他欺詐三名下屬清潔工人,訛稱公司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騙取他們在近兩年間交出薪金差額共逾38,000元。被告今日(9月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蔡偉康,50歲,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耀發)前合約經理,承認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裁判官劉淑嫻下令被告須向涉案三名清潔工人賠償共逾38,000元,即相等於被告在本案所詐騙的金額總和,並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食環署外判清潔承辦商耀發的合約經理,負責監督該公司派駐西貢區的管工及清潔工人,並處理相關招聘及僱傭合約事宜。本案於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發生,被告在未獲耀發授權下,向三名清潔工人訛稱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請他們。被告其後向該三名清潔工人訛稱耀發錯誤計算他們的薪金,詐騙三人向他歸還部分薪金,金額共逾38,000元。廉署早前就有關工人的薪金事宜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三名工人實質獲耀發招聘為全職員工,理應獲較高薪金,但被告向三人訛稱他們只以日薪420元或450元獲聘為清潔散工。被告並沒有將從三人騙取的薪金退還給耀發。食環署及耀發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錢聲宇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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