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營商
由於不同地域在法律、社會環境、員工文化上各有差異,加上因「遙距管理」所衍生的種種問題,令跨境企業需要面對各種貪污風險。 |
案例
- 一名受僱於一間香港涼茶生產商的高級採購員,負責向國內不同供應商採購草藥。
- 該採購員曾多次向一名內地草藥供應商索取貸款,作為訂貨的報酬。
- 他更誇大出外公幹的開支及提供虛假收據以詐騙公司。
8項跨境業務管理的須知
1遵守香港法例。任何在香港境內進行的貪污行為,均屬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 貪污行為包括未經許可答應給予、同意給予、索取或接受利益。
- 直接或間接(如經第三方)接受賄賂,同樣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3切勿行賄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某些國家的反貪污賄賂法例條文具有境外法律效力。 點擊此處閱讀該視頻的文字版本
- 例子包括英國《2010年反賄賂法》及美國《海外反腐敗法》。
- 觀看短片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與另一家在美國上市而在英國設有地區總部的公司,合資在中國內地經營業務。財務總監留意到在會計財務方面有很多不妥之處,於是要求有關的助理經理解釋。助理經理表示他是受上級指示提供奢侈品予內地潛在客戶的代表,以爭取採購合約。
下載專題文章《跨境營商重誠信 各地法規莫忽視》
4在處理公司業務上不應盲從「慣例」。
- 慣例不能成為免責辯護。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士,不得利用「行規」、「慣例」藉詞行賄。
5就公幹期間提供及接受利益和款待的事宜上,制訂清晰的公司指引。
- 僱員接受供應商/生意伙伴過分頻繁或奢華的款待,可能會影響他們對處理公事的客觀性。
6制訂公司行為守則及主動鼓勵舉報貪污及舞弊行為。
- 公司應遵守營商當地的法律規定及因應公司本身的經營方法而制訂公司行為守則。
- 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協助各商業機構制訂或檢視公司行為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