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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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公司董事涉嫌誘使分判商不向廉署舉報遭控妨礙司法公正廉政公署昨日(9月15日)落案起訴一名室內設計公司董事妨礙司法公正,控告他涉嫌串謀他人誘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舉報。張志安,29歲,次元空間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次元空間)董事,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9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2月19日,串謀一名男子妨礙司法公正,說服及誘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舉報。案發時次元空間是一間室內設計公司,被告是該公司兩名董事之一,他負責安排向分判商支付裝修工程款項。次元空間另一名董事於2022年12月得知,公司就六項住宅物業裝修工程仍未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項約14萬元。該名董事遂連同分判商要求被告解釋事件及提供有關單據,否則將向廉署舉報。被告沒有解釋但計劃偽造單據誇大裝修費用。被告得知該名次元空間董事決定聯同一名分判商向廉署舉報後,涉嫌透過一名男子勸說該名分判商不要向廉署舉報,並表示將向分判商提供15,000元,但遭分判商即時拒絕。任何人士如懷疑遇到貪污,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發言人提醒市民,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及罰款,而且刑期及金額沒有上限。 15
2025年9月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管工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判囚八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八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八名被告早前相繼認罪,當中一名管工今日(9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鄧宇程,44歲,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早前承認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稱,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聯同多名人士詐騙僱主,嚴重打擊本地勞動市場及工人士氣,削弱香港廉潔之都的美譽。裁判官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遂將刑期扣減至八個月。另外七名實力工程前員工,即管工陳天翰、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以及五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年齡介乎35至58歲,早前亦承認該六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9月30日判刑。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05
2025年9月遭廉署起訴物業代理承認賄賂上司包庇缺勤詐騙薪金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物業代理,今日(9月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賄賂其上線分行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記錄以詐騙公司薪金逾58,000元。黃民斌,31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 前物業代理,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以及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裁判官劉淑嫻將黃民斌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發時,黃民斌是美聯物業將軍澳一間分行的物業代理,其上司為一名分行經理。美聯物業規定所有物業代理須以電子方式在工作地點記錄值勤,分行經理須向上司匯報下屬的異常缺勤情況。案情透露,黃民斌於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間與涉案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虛報值勤記錄,詐騙薪金共逾58,000元。他獲發薪金後,每月向該名分行經理提供數千元,以求對方包庇他缺勤,前後支付賄款合共38,000元。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黃民斌於案發期間在一間餐廳任職全職侍應,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黃民斌又向法庭承認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間,與該名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訛稱一宗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由他經辦,從而詐騙美聯物業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黃民斌並沒有參與該宗物業買賣。同案被告梁傑,32歲,美聯物業分行經理,今日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10月14日進行審前覆核。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宛琪代表出庭。 04
2025年9月兩名北區社區健康中心分判商工人承認串謀「工頭」收賄30萬被判刑兩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冷氣分判商工人,今日(9月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與一名「工頭」串謀,向政府北區社區健康中心發展項目的工人收賄共逾30萬元,分別被判囚及緩刑。謝樹康,65歲;及何漢基,54歲,同為大地科聯企業有限公司(大地科聯)前工人,今日承認共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謝樹康被判入獄七星期,並遭頒令須向大地科聯歸還其獲分賄款,即13,500元。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已考慮謝樹康認罪及只向一名工人收賄等因素。裁判官指何漢基在案中並無得益,只是愚忠地按「工頭」指示犯案,經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判處他監禁六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三萬元。案發時,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大地科聯是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北區社區健康中心暨福利設施大樓發展項目的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分判商。根據合約,工人日薪為2,000元。案情透露,何漢基及另外四名工人於案發期間,先後經大地科聯一名「工頭」或謝樹康介紹到該地盤工作。大地科聯禁止員工就其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謝樹康及何漢基向法庭承認,分別與該名「工頭」串謀,向經由他們介紹入職的工人收取賄款,金額為每個工作天600元至1,000元不等,總數共逾3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賄款,而何漢基亦曾向該名「工頭」提供賄款約12萬元。同案被告翁送群,62歲,大地科聯前「工頭」,早前被起訴共五項貪污罪名,即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期間他獲准繼續保釋。醫管局及大地科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殷騁代表出庭。 01
2025年9月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 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八員工全部認罪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八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繼五名管工及建築工人早前認罪,餘下三名被告今日(9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亦承認欺詐罪名。被告分別為鄧宇程,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陳天翰,實力工程前管工;黎宇橋,實力工程時任工地行政主任;以及五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八人年齡介乎35至58歲,共承認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當中黎宇橋、施國成及莊錦雄今日承認控罪,其餘五人則於早前認罪。裁判官朱文瀚將鄧宇程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其餘七名被告獲准保釋至9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2025年9月公司董事涉嫌誘使分判商不向廉署舉報遭控妨礙司法公正廉政公署昨日(9月15日)落案起訴一名室內設計公司董事妨礙司法公正,控告他涉嫌串謀他人誘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舉報。張志安,29歲,次元空間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次元空間)董事,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9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12月19日,串謀一名男子妨礙司法公正,說服及誘使一名分判商不向廉署作出舉報。案發時次元空間是一間室內設計公司,被告是該公司兩名董事之一,他負責安排向分判商支付裝修工程款項。次元空間另一名董事於2022年12月得知,公司就六項住宅物業裝修工程仍未向分判商支付工程款項約14萬元。該名董事遂連同分判商要求被告解釋事件及提供有關單據,否則將向廉署舉報。被告沒有解釋但計劃偽造單據誇大裝修費用。被告得知該名次元空間董事決定聯同一名分判商向廉署舉報後,涉嫌透過一名男子勸說該名分判商不要向廉署舉報,並表示將向分判商提供15,000元,但遭分判商即時拒絕。任何人士如懷疑遇到貪污,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發言人提醒市民,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及罰款,而且刑期及金額沒有上限。 15
2025年9月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管工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判囚八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八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八名被告早前相繼認罪,當中一名管工今日(9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鄧宇程,44歲,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早前承認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稱,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聯同多名人士詐騙僱主,嚴重打擊本地勞動市場及工人士氣,削弱香港廉潔之都的美譽。裁判官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遂將刑期扣減至八個月。另外七名實力工程前員工,即管工陳天翰、工地行政主任黎宇橋,以及五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年齡介乎35至58歲,早前亦承認該六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9月30日判刑。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 05
2025年9月遭廉署起訴物業代理承認賄賂上司包庇缺勤詐騙薪金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物業代理,今日(9月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賄賂其上線分行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記錄以詐騙公司薪金逾58,000元。黃民斌,31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 前物業代理,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以及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裁判官劉淑嫻將黃民斌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發時,黃民斌是美聯物業將軍澳一間分行的物業代理,其上司為一名分行經理。美聯物業規定所有物業代理須以電子方式在工作地點記錄值勤,分行經理須向上司匯報下屬的異常缺勤情況。案情透露,黃民斌於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間與涉案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虛報值勤記錄,詐騙薪金共逾58,000元。他獲發薪金後,每月向該名分行經理提供數千元,以求對方包庇他缺勤,前後支付賄款合共38,000元。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黃民斌於案發期間在一間餐廳任職全職侍應,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黃民斌又向法庭承認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間,與該名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訛稱一宗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由他經辦,從而詐騙美聯物業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黃民斌並沒有參與該宗物業買賣。同案被告梁傑,32歲,美聯物業分行經理,今日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10月14日進行審前覆核。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宛琪代表出庭。 04
2025年9月兩名北區社區健康中心分判商工人承認串謀「工頭」收賄30萬被判刑兩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冷氣分判商工人,今日(9月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與一名「工頭」串謀,向政府北區社區健康中心發展項目的工人收賄共逾30萬元,分別被判囚及緩刑。謝樹康,65歲;及何漢基,54歲,同為大地科聯企業有限公司(大地科聯)前工人,今日承認共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謝樹康被判入獄七星期,並遭頒令須向大地科聯歸還其獲分賄款,即13,500元。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已考慮謝樹康認罪及只向一名工人收賄等因素。裁判官指何漢基在案中並無得益,只是愚忠地按「工頭」指示犯案,經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判處他監禁六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三萬元。案發時,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大地科聯是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北區社區健康中心暨福利設施大樓發展項目的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分判商。根據合約,工人日薪為2,000元。案情透露,何漢基及另外四名工人於案發期間,先後經大地科聯一名「工頭」或謝樹康介紹到該地盤工作。大地科聯禁止員工就其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謝樹康及何漢基向法庭承認,分別與該名「工頭」串謀,向經由他們介紹入職的工人收取賄款,金額為每個工作天600元至1,000元不等,總數共逾3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賄款,而何漢基亦曾向該名「工頭」提供賄款約12萬元。同案被告翁送群,62歲,大地科聯前「工頭」,早前被起訴共五項貪污罪名,即三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期間他獲准繼續保釋。醫管局及大地科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殷騁代表出庭。 01
2025年9月更改人臉辨識登記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25萬元 遭廉署起訴商廈承建商八員工全部認罪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八名商廈承建商員工,擅自更改工地人臉辨識登記,替工人「掃臉」以偽造值勤紀錄,詐騙工資共逾25萬元。繼五名管工及建築工人早前認罪,餘下三名被告今日(9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亦承認欺詐罪名。被告分別為鄧宇程,實力工程有限公司(實力工程)前助理總管工;陳天翰,實力工程前管工;黎宇橋,實力工程時任工地行政主任;以及五名建築工人,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八人年齡介乎35至58歲,共承認六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當中黎宇橋、施國成及莊錦雄今日承認控罪,其餘五人則於早前認罪。裁判官朱文瀚將鄧宇程還押懲教署看管至9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其餘七名被告獲准保釋至9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案情透露,實力工程於2021年6月獲委聘為尖沙咀一個商廈建築項目的主承建商。鄧宇程及陳天翰分別是實力工程的助理總管工及管工,負責監督該工地的運作。該項目的建築工人須透過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方能進入工地,他們並須於上下班時,透過系統掃描臉部以登記值勤紀錄。實力工程會按工人的值勤情況,每月計算及發放工資。黎宇橋案發時獲授權操作該系統。案情透露,鄧宇程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先後介紹趙劍雲、蔡勇、施國成、莊錦雄及麥志健等六名人士到工地擔任雜工,並由陳天翰為六人在人臉辨識系統登記容貌。相關值勤紀錄顯示,六名建築工人分別在工地上班36至43天,實力工程其後向分判商發放工資共逾25萬元。惟廉署調查發現,鄧宇程向建築工人表示他們無須到工地工作,涉案工資最終被轉交予鄧宇程及陳天翰。廉署調查顯示,鄧宇程安排陳天翰在黎宇橋的協助下,擅自更改該六名建築工人在人臉辨識系統內的登記紀錄,全部換上陳天翰的容貌,以便掃描臉部偽造值勤紀錄。實力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葉兆榮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