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8
2024年7月四億日圓投資詐騙案遭廉署起訴財務顧問認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調查一宗銀行職員貪污案中,揭發四人串謀訛稱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其銀行戶口持有資產共逾370億港元,並以虛假銀行文件,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訴的自僱財務顧問今日(7月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羅文輝,50歲,自僱財務顧問,承認三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項相類罪名則由法庭存檔。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提訊,羅文輝獲准保釋候訊。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胡文浩,36歲;及陳德政,37歲,均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早前承認共四項串謀詐騙罪名。二人均獲准保釋,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發時羅文輝是一名自僱財務顧問,胡文浩及陳德政均為渣打銀行客戶經理,分別任職中小企業理財部及優先私人理財部。雖然該銀行會應客戶要求發出文件,以確認其銀行戶口的結存,但胡文浩及陳德政並無權限簽署及發出有關文件。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發期間,羅文輝、胡文浩及陳德政串謀另一名渣打銀行時任客戶經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虛假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以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間公司投資。有關虛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陳德政簽署,並看來是由渣打銀行發出。該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為兩名ADF男股東暨董事,分別贊比亞籍及韓國籍;陳德政一名泰國籍男客戶;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總裁。羅文輝承認串謀胡文浩、陳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簽發八份虛假的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訛稱渣打銀行為ADF作擔保人,並會向相關投資者支付款項。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涉及承兌款項共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而該等虛假陳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資者受騙,向ADF及多間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過其餘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向某公司訛稱就各承兌票據,渣打銀行擔保ADF承兌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胡文浩及陳德政早前承認涉及上述詐騙,並簽發虛假資金證明書,訛稱上述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億美元資金(約116億港元)可用於非洲的投資項目,以及該泰國籍男子在渣打銀行的戶口持有33億歐元價值資產(約255億港元)。廉署調查發現,渣打銀行從未代表該泰國籍男子持有所聲稱的資產,而該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亦從未持有任何渣打銀行戶口。同案被告梁浩賢,38歲,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潔貞,55歲,ADF經理,則否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渣打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貝苑協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訴殯儀經紀行賄離世長者教友爭取代辦身後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國雄,43歲,念親恩有限公司(念親恩)銷售代理,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暫委裁判官黎匡晉在裁決時表示,被告的意圖昭然若揭,將非法行為視為「行規」。他下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求情後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於2023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已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後事。二人其後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於對方離世當日,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由念親恩跟進。其中一人遂到念親恩了解事件。於接待該名到念親恩查詢的教友時,被告提出如該教友願意委託念親恩辦理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被告會提供3,000元作回佣。該名教友拒絕接受,並離開現場。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單偉琛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方鈺麟協助。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訴貿易公司二人涉逾百萬港元行賄銀行副總裁助收取資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萬港元行賄一名銀行副總裁,以協助其公司透過該公司在銀行持有的帳戶收取一筆聲稱達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顏宏麗及Jiang Jiaxin,分別為香港中聯儲國際有限公司(中聯儲) 唯一董事兼股東及代表,均55歲,同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中聯儲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設有一個銀行帳戶。星展香港規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的巨額交易向銀行提供證明文件,供銀行進行盡職審查要求。兩名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一同串謀向星展香港一名副總裁提供一筆100萬港元及一筆二萬港元的賄款,要求對方協助把中聯儲在星展香港因長時間不活動而遭暫停的帳戶重啟,以便收取一筆投資資金。該名副總裁拒絕兩名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顏宏麗向星展香港聲稱須透過中聯儲帳戶收取一筆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期間涉嫌向銀行提交虛假的證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一直積極向銀行推廣防貪服務及加強從業員對防貪法例的認識,早前更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風險,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前線銀行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故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在處理投保申請時,會考慮客戶的職業、年薪及病歷等。本案於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發生。梁景麒當時任職友邦保險的保險代理人,他於2017年12月獲晉升為小組經理後可獲取上線佣金。余勝賢是梁景麒的下線保險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獨自或串謀余勝賢、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詐騙友邦保險,在九份保單申請中虛報投保人職業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險批准該九份保單申請,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線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約9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在相關保險索償中虛報該等投保人受傷,導致友邦保險向投保人支付保險賠償共約600,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梁景麒及余勝賢。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線保險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並承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中判刑。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馬健文協助。廉署將繼續與業界合作,向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員推廣誠信及防貪信息,並編製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加強防貪能力,內容涵蓋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代理人佣金及理賠。廉署為保險業特設的網站專頁 《保險公司防貪指南》
2024年7月四億日圓投資詐騙案遭廉署起訴財務顧問認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調查一宗銀行職員貪污案中,揭發四人串謀訛稱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其銀行戶口持有資產共逾370億港元,並以虛假銀行文件,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訴的自僱財務顧問今日(7月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羅文輝,50歲,自僱財務顧問,承認三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項相類罪名則由法庭存檔。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提訊,羅文輝獲准保釋候訊。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胡文浩,36歲;及陳德政,37歲,均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早前承認共四項串謀詐騙罪名。二人均獲准保釋,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發時羅文輝是一名自僱財務顧問,胡文浩及陳德政均為渣打銀行客戶經理,分別任職中小企業理財部及優先私人理財部。雖然該銀行會應客戶要求發出文件,以確認其銀行戶口的結存,但胡文浩及陳德政並無權限簽署及發出有關文件。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發期間,羅文輝、胡文浩及陳德政串謀另一名渣打銀行時任客戶經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虛假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以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間公司投資。有關虛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陳德政簽署,並看來是由渣打銀行發出。該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為兩名ADF男股東暨董事,分別贊比亞籍及韓國籍;陳德政一名泰國籍男客戶;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總裁。羅文輝承認串謀胡文浩、陳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簽發八份虛假的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訛稱渣打銀行為ADF作擔保人,並會向相關投資者支付款項。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涉及承兌款項共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而該等虛假陳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資者受騙,向ADF及多間涉案公司投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過其餘四份公司退款承兌票據,向某公司訛稱就各承兌票據,渣打銀行擔保ADF承兌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胡文浩及陳德政早前承認涉及上述詐騙,並簽發虛假資金證明書,訛稱上述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億美元資金(約116億港元)可用於非洲的投資項目,以及該泰國籍男子在渣打銀行的戶口持有33億歐元價值資產(約255億港元)。廉署調查發現,渣打銀行從未代表該泰國籍男子持有所聲稱的資產,而該贊比亞籍男子的公司亦從未持有任何渣打銀行戶口。同案被告梁浩賢,38歲,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潔貞,55歲,ADF經理,則否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渣打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貝苑協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訴殯儀經紀行賄離世長者教友爭取代辦身後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身後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國雄,43歲,念親恩有限公司(念親恩)銷售代理,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暫委裁判官黎匡晉在裁決時表示,被告的意圖昭然若揭,將非法行為視為「行規」。他下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和求情後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於2023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已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後事。二人其後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於對方離世當日,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交由念親恩跟進。其中一人遂到念親恩了解事件。於接待該名到念親恩查詢的教友時,被告提出如該教友願意委託念親恩辦理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被告會提供3,000元作回佣。該名教友拒絕接受,並離開現場。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單偉琛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方鈺麟協助。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訴貿易公司二人涉逾百萬港元行賄銀行副總裁助收取資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萬港元行賄一名銀行副總裁,以協助其公司透過該公司在銀行持有的帳戶收取一筆聲稱達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顏宏麗及Jiang Jiaxin,分別為香港中聯儲國際有限公司(中聯儲) 唯一董事兼股東及代表,均55歲,同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中聯儲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設有一個銀行帳戶。星展香港規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的巨額交易向銀行提供證明文件,供銀行進行盡職審查要求。兩名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一同串謀向星展香港一名副總裁提供一筆100萬港元及一筆二萬港元的賄款,要求對方協助把中聯儲在星展香港因長時間不活動而遭暫停的帳戶重啟,以便收取一筆投資資金。該名副總裁拒絕兩名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顏宏麗向星展香港聲稱須透過中聯儲帳戶收取一筆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期間涉嫌向銀行提交虛假的證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一直積極向銀行推廣防貪服務及加強從業員對防貪法例的認識,早前更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風險,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前線銀行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故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在處理投保申請時,會考慮客戶的職業、年薪及病歷等。本案於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發生。梁景麒當時任職友邦保險的保險代理人,他於2017年12月獲晉升為小組經理後可獲取上線佣金。余勝賢是梁景麒的下線保險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獨自或串謀余勝賢、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詐騙友邦保險,在九份保單申請中虛報投保人職業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險批准該九份保單申請,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線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約9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在相關保險索償中虛報該等投保人受傷,導致友邦保險向投保人支付保險賠償共約600,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梁景麒及余勝賢。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線保險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並承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中判刑。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馬健文協助。廉署將繼續與業界合作,向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員推廣誠信及防貪信息,並編製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加強防貪能力,內容涵蓋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代理人佣金及理賠。廉署為保險業特設的網站專頁 《保險公司防貪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