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6
2023年6月
分判商使用虛假工人薪金紀錄申領15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住宅項目工程分判商使用一份虛假的工人薪金紀錄,向承辦商申領合約費涉15萬元。該分判商今日(6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五個月。梁偉堂,45歲,歷藍創作公司(歷藍)東主,早前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裁判官余俊翔在早前裁決及今日判刑時指,承辦商設計了一個監察工人支薪的制度,以保障工人利益,但被告摧毀有關監察制度,令工人得不到辛苦工作的血汗錢,令工人失去保障,由於案情嚴重,須判處監禁式刑期。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受土瓜灣一私人住宅項目其中一名承辦商富暉裝飾有限公司(富暉)委託為項目進行裝修工程。被告於2020年5月委託文氏工程(裝飾)有限公司(文氏)招聘工人及進行該工程。富暉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合約費予歷藍,歷藍再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予文氏。歷藍向富暉申領合約費時須提交一份「僱員收取薪酬聲明書」,作為歷藍已支付工人薪金的證明,有關工人亦須在聲明書上簽署確認已收取有關薪金。被告於2020年9月向富暉提交一份看來由十一名文氏工人簽署的聲明書以申領合約費。富暉相信聲明書內容真實無誤,,所以接納及批核該項申領。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當中六名工人並沒有在聲明書上簽署,亦從沒收取聲明書上所述薪金共逾15萬元。富暉及文氏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朱嘉豪協助。
05
2023年6月
廉署再控二人涉3,750萬元危疾保險賠償詐騙案今提堂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三人涉嫌安排癌症病人假冒投保人,到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檢查以取得患癌證明,詐騙危疾保險賠償3,750萬元。廉署日前(6月3日)再控一名投保人及其胞妹,二人今早(6月5日)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廖小伊,44歲,設計師,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其胞妹廖小玲,37歲,自由職業編輯,則被控三項煽惑他人偽造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兩名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女士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再提訊。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廖小伊於2017年5月在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購買了一份危疾保單,由保險代理王家強經辦。於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廖小伊涉嫌與王家強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不誠實地偽稱廖小伊被診斷患上胃癌及卵巢癌,以導致和誘使友邦保險批准其危疾索償申請,並根據其保單向她作出賠償。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兩名癌症病人涉嫌被安排假冒廖小伊,到醫療機構接受檢查以取得患癌證明。調查又顯示,廖小伊保單所涉的兩項索償申請,分別被友邦保險拒絕及暫停處理。另外,廖小玲所涉控罪指她涉嫌煽惑王家強製造三份虛假病假紙,意圖誘使其他人士接受它們為真。王家強與另外兩人,即投保人羅俊傑和涉嫌假冒羅俊傑接受醫療檢查的梁偉鍵,亦因涉嫌參與相關勾當,早前被廉署分案起訴。涉案10份由王家強經辦的保單,危疾及醫療費用索償申請共約3,750萬元。案件訂於下星期一(6月12日)再提訊。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周雲龍代表出庭。廉署為協助保險公司建立及加強其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索償程序的防貪能力,與保險業界合作,編製《保險公司防貪指南》。保險公司、保險從業員及投保人亦可參閱廉署製作的「保險業道德推廣資源網」。
02
2023年6月
廉署調查貪污揭盜竊94萬元 找換店前店長判囚15個月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找換店前店長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一份虛假交易紀錄掩飾她挪用款項。被告今日(6月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5個月。袁安琪,31歲,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前分店店長,早前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表示,被告違反誠信,觸犯嚴重罪行,但考慮到她認罪,已向前僱主歸還全數款項等因素,判處她監禁15個月。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該分店以三興行外幣找換有限公司的名稱經營,並提供外幣找換和匯款服務。被告負責該分店的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顧客的匯款申請。許氏兄弟不會向顧客提供任何貸款服務,而其職員不得以賒帳方式為顧客處理匯款申請。每間分店的職員須每日向許氏兄弟匯報財務狀況,例如分店的現金結餘。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未經許氏兄弟批准,從上述分店提取現金合共94萬元,以提供數筆貸款予一名顧客。被告於2020年2月底獲悉該分店將結業並進行內部審計,遂指示一名結數員向許氏兄弟提交一份交易紀錄,訛稱分店曾轉移94萬元至許氏兄弟另一間分店。案情透露被告其實沒有轉移該筆現金,但她以上述交易紀錄誤導許氏兄弟,並掩飾分店94萬元的現金差額。許氏兄弟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劉卓賢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鍾耀明協助。
31
2023年5月
遭廉署起訴地產代理就物業交易行賄上司判囚廉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向上司提供賄款共逾37,000元,以換取獲報稱為促成兩宗物業交易的代理。被告今日(5月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0日。劉子揚,31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前高級客戶經理,早前承認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稱,基於案件性質,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他以監禁四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考慮多項求情因素,將刑期扣減至70日。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任職中原地產高級客戶經理,隸屬屯門一間分行。根據中原地產規定,就被告促成的物業交易,被告及該分行的經理可分別獲取銷售佣金及主管佣金。中原地產禁止分行經理向下屬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以安排下屬處理或協助處理由分行經理促成的物業交易。兩名中原地產客戶於2018年1月及5月分別購買兩個屯門私人住宅物業。雖然該兩宗物業交易均是由上述分行經理所促成,但上述分行經理卻建議報稱被告為促成有關物業交易的代理。中原其後就該兩宗物業交易向被告發放銷售佣金共逾91,000元。被告因應該分行經理要求,向對方提供兩筆賄款共逾37,000元,以報稱被告為促成上述兩宗交易的代理。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廖偉雄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葉耀明協助。
31
2023年5月
遭廉署起訴中學教師隱瞞利益衝突承辦工作坊認罪候判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中學教師,今日(5月3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隱瞞其服務供應商主要股東身分,詐騙學校委聘該服務供應商為學生舉辦一個工作坊。劉達理,32歲,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宏信書院(宏信書院)前教師,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暫委裁判官朱仲強將案件押後至6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暫委裁判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宏信書院賠償48,000元,即涉案的服務費金額。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為直接資助計劃中學宏信書院的設計科教師。宏信書院的指引規定,如涉及採購及物料供應的職員得知其本人或家人與供應商或承辦商有任何關係,須盡早向法團校董會(校董會)作出書面申報。被告於2021年4月被委派在當年6月的課外活動周舉辦一個機械人工作坊。於2021年5月中,他卻提議學校舉辦一個「設計-玩具及模型工匠工作坊」。他其後向學校提交兩份報價單,並建議委聘Wonder Hobbys. Limited (Wonder Hobbys)為25名學生舉辦該工作坊,因其報價為50,000元,較競爭對手低2,000元。宏信書院批准該項採購,而Wonder Hobbys最終向學校收取48,000元,為24名學生舉辦該工作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是Wonder Hobbys的董事和股東,持有該公司七成股份,但從來沒有向學校披露他在該公司的利益。如宏信書院知道被告在Wonder Hobbys持有利益,便不會批准把工作坊判予該公司。調查亦發現,Wonder Hobbys收悉48,000元服務費用後,當中30,000元被轉帳至被告的個人戶口。宏信書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立威代表出庭。廉署提醒學校教職員應避免利益衝突,並適時根據校方指引作出申報,因為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學校可聯絡廉署各分區辦事處為其教職員安排防貪及誠信培訓,以及參考廉署出版的《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防貪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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