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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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聯合新聞稿: 廉署與競委會再度展開聯合行動 打擊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圍標廉政公署(廉署)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一連兩日(8月21日及22日)展開聯合行動。今次行動是繼4月中兩個機構首次進行代號「獵槍」的聯合行動打擊一個新冒起的貪污圍標集團後,經過四個月深入調查,詳細分析所收集到的證據,發現該集團有其他涉嫌貪污和圍標行為,遂展開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於是次行動再拘捕5人和會見22人,包括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兩個機構在聯合行動中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了共約20個地點,包括多間工程承辦商及顧問公司的辦公室,涉案人士的住所等,並檢走多項證物。競委會亦行使了其強制權力,要求有關公司和人士交出文件和資料,以及出席競委會的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以及從事反競爭行為,藉此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是次廉署調查,主要針對兩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之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罪行,工程合約合共約1.4億港元。兩個屋苑均有該集團骨幹成員涉嫌透過中間人,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提供利益,以確保該集團控制的兩間建築工程公司,分別取得兩個屋苑的維修工程合約,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涉案的維修工程並未執行。而競委會今次行動涉及38個分別位於港島、九龍及新界的住宅屋苑/大廈及工業大廈的維修工程,涉案工程合約總值逾10億港元,個別合約金額達2.6億港元,部份維修工程合約仍未批出,部份合約則已被推翻,而個別維修工程早於競委會展開調查前已經開始進行。在該38個住宅屋苑/大廈及工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直接,或透過中間人交換並協調投標價格,部分工程承辦商則作掩護式投標,以操控投標結果。有關行為構成圍標、合謀定價及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廉署及競委會現階段不會就有關案件作進一步評論。連串的聯合執法行動,展現了廉署與競委會決心捍衛樓宇維修業界廉潔及公平競爭的環境,絕不姑息有關貪污和反競爭行為。兩個機構會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及相關機構緊密合作,竭力打擊相關的犯罪份子,保障全港業主的權益。廉署呼籲,如業主或任何人士懷疑樓宇維修工程涉及貪污,應立即向廉署舉報或查詢。廉署24小時貪污舉報熱線:25 266 366。競委會呼籲任何人士,如可就個案或有關反競爭行為提供資料,請盡快透過電話(3462 2118)或電郵(complaints@compcomm.hk)與競委會聯絡,而認為自己可能已從事或牽涉入合謀行為的人士,則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寬待熱線:3996 8010、電郵:leniency@compcomm.hk)。廉署一直嚴厲執法打擊涉及樓宇管理界的貪污問題,同時以制度預防及宣傳教育,加强樓宇管理組織及業主抵禦貪污的能力。廉署將繼續主動接觸大廈管理組織,及早介入懷疑有貪污風險的大廈維修工程,呼籲業主積極參與樓宇管理事務,對維修項目的貪污風險提高警惕。針對樓宇維修工程中常見的貪污風險,廉署編製及派發了《防貪攻略–樓宇維修》單張,為業主提供防貪建議及相關資料。市民可於廉署防貪諮詢服務網頁(cpas.icac.hk)下載有關單張。此外,廉署與相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及商會等合辦各類培訓及講座,提升業界人士的專業誠信水平,提醒他們應堅拒貪污誘惑。廉署亦製作了多元實用的防貪教育資源並上載於廉署「誠信優質樓宇管理」專題網站(bm.icac.hk),同時亦設有誠信樓宇管理諮詢熱線2929 4555,歡迎市民查詢。除執法外,競委會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加強公眾對圍標及其他合謀行為的認知,同時亦協助採購人員加強防範,當中包括於網站推出一系列教育資源,並積極接觸各區人士。過去一年,競委會出席了19個關於樓宇維修及管理的講座,接觸不同地區的業主、物業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重點宣揚打擊圍標的訊息。此外,競委會亦推出了一套「不合謀條款」範本,供採購人員加入其招標文件及採購合約內,以減低他們在採購過程中面對反競爭行爲的風險。該條款旨在警告競投者不得作出反競爭安排,以及作出這些安排的後果,一旦出現違反條款的情況,亦可為採購方提供清晰、直接的合約保障。該範本備有中、英文版本,採購人員可於競委會網站www.compcomm.hk下載使用。 26
2024年8月女子報稱遇交通意外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53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24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女子、其丈夫及親友,涉嫌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社署)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詐騙保險賠償。涉案妻子早前承認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今日(8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4個月。莊小方,41歲,美容顧問,早前於兩宗案件承認共五項罪名,即兩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三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暫委裁判官李善彤判刑時稱,被告行為涉及詐騙公帑,罪行性質嚴重,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莊小方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化妝品公司,並分別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於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莊小方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報稱自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該三間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社署其後向莊小方批出兩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30萬元,而上述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三筆醫療賠償共逾23萬元。廉署早前就有關保險申索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莊小方在向社署及該三間保險公司提出相關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莊小方丈夫楊炳威,42歲,兼職廚師,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落案起訴。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9月3日作審前覆核。另一名被告為莊小方胞姊的前伴侶陳學仁,45歲,無業,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本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遂於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社署及各相關保險公司(即友邦、富衛及保誠)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春桃及朱俊軒代表出庭。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訴貿易公司二人涉逾百萬港元行賄銀行副總裁助收取資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萬港元行賄一名銀行副總裁,以協助其公司透過該公司在銀行持有的帳戶收取一筆聲稱達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顏宏麗及Jiang Jiaxin,分別為香港中聯儲國際有限公司(中聯儲) 唯一董事兼股東及代表,均55歲,同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中聯儲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設有一個銀行帳戶。星展香港規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的巨額交易向銀行提供證明文件,供銀行進行盡職審查要求。兩名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一同串謀向星展香港一名副總裁提供一筆100萬港元及一筆二萬港元的賄款,要求對方協助把中聯儲在星展香港因長時間不活動而遭暫停的帳戶重啟,以便收取一筆投資資金。該名副總裁拒絕兩名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顏宏麗向星展香港聲稱須透過中聯儲帳戶收取一筆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期間涉嫌向銀行提交虛假的證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一直積極向銀行推廣防貪服務及加強從業員對防貪法例的認識,早前更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風險,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前線銀行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故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在處理投保申請時,會考慮客戶的職業、年薪及病歷等。本案於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發生。梁景麒當時任職友邦保險的保險代理人,他於2017年12月獲晉升為小組經理後可獲取上線佣金。余勝賢是梁景麒的下線保險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獨自或串謀余勝賢、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詐騙友邦保險,在九份保單申請中虛報投保人職業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險批准該九份保單申請,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線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約9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在相關保險索償中虛報該等投保人受傷,導致友邦保險向投保人支付保險賠償共約600,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梁景麒及余勝賢。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線保險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並承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中判刑。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馬健文協助。廉署將繼續與業界合作,向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員推廣誠信及防貪信息,並編製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加強防貪能力,內容涵蓋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代理人佣金及理賠。廉署為保險業特設的網站專頁 《保險公司防貪指南》
2024年8月聯合新聞稿: 廉署與競委會再度展開聯合行動 打擊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圍標廉政公署(廉署)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一連兩日(8月21日及22日)展開聯合行動。今次行動是繼4月中兩個機構首次進行代號「獵槍」的聯合行動打擊一個新冒起的貪污圍標集團後,經過四個月深入調查,詳細分析所收集到的證據,發現該集團有其他涉嫌貪污和圍標行為,遂展開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於是次行動再拘捕5人和會見22人,包括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兩個機構在聯合行動中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了共約20個地點,包括多間工程承辦商及顧問公司的辦公室,涉案人士的住所等,並檢走多項證物。競委會亦行使了其強制權力,要求有關公司和人士交出文件和資料,以及出席競委會的聆訊以提供相關資料。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以及從事反競爭行為,藉此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是次廉署調查,主要針對兩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之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罪行,工程合約合共約1.4億港元。兩個屋苑均有該集團骨幹成員涉嫌透過中間人,向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提供利益,以確保該集團控制的兩間建築工程公司,分別取得兩個屋苑的維修工程合約,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涉案的維修工程並未執行。而競委會今次行動涉及38個分別位於港島、九龍及新界的住宅屋苑/大廈及工業大廈的維修工程,涉案工程合約總值逾10億港元,個別合約金額達2.6億港元,部份維修工程合約仍未批出,部份合約則已被推翻,而個別維修工程早於競委會展開調查前已經開始進行。在該38個住宅屋苑/大廈及工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直接,或透過中間人交換並協調投標價格,部分工程承辦商則作掩護式投標,以操控投標結果。有關行為構成圍標、合謀定價及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廉署及競委會現階段不會就有關案件作進一步評論。連串的聯合執法行動,展現了廉署與競委會決心捍衛樓宇維修業界廉潔及公平競爭的環境,絕不姑息有關貪污和反競爭行為。兩個機構會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及相關機構緊密合作,竭力打擊相關的犯罪份子,保障全港業主的權益。廉署呼籲,如業主或任何人士懷疑樓宇維修工程涉及貪污,應立即向廉署舉報或查詢。廉署24小時貪污舉報熱線:25 266 366。競委會呼籲任何人士,如可就個案或有關反競爭行為提供資料,請盡快透過電話(3462 2118)或電郵(complaints@compcomm.hk)與競委會聯絡,而認為自己可能已從事或牽涉入合謀行為的人士,則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寬待熱線:3996 8010、電郵:leniency@compcomm.hk)。廉署一直嚴厲執法打擊涉及樓宇管理界的貪污問題,同時以制度預防及宣傳教育,加强樓宇管理組織及業主抵禦貪污的能力。廉署將繼續主動接觸大廈管理組織,及早介入懷疑有貪污風險的大廈維修工程,呼籲業主積極參與樓宇管理事務,對維修項目的貪污風險提高警惕。針對樓宇維修工程中常見的貪污風險,廉署編製及派發了《防貪攻略–樓宇維修》單張,為業主提供防貪建議及相關資料。市民可於廉署防貪諮詢服務網頁(cpas.icac.hk)下載有關單張。此外,廉署與相關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及商會等合辦各類培訓及講座,提升業界人士的專業誠信水平,提醒他們應堅拒貪污誘惑。廉署亦製作了多元實用的防貪教育資源並上載於廉署「誠信優質樓宇管理」專題網站(bm.icac.hk),同時亦設有誠信樓宇管理諮詢熱線2929 4555,歡迎市民查詢。除執法外,競委會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加強公眾對圍標及其他合謀行為的認知,同時亦協助採購人員加強防範,當中包括於網站推出一系列教育資源,並積極接觸各區人士。過去一年,競委會出席了19個關於樓宇維修及管理的講座,接觸不同地區的業主、物業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重點宣揚打擊圍標的訊息。此外,競委會亦推出了一套「不合謀條款」範本,供採購人員加入其招標文件及採購合約內,以減低他們在採購過程中面對反競爭行爲的風險。該條款旨在警告競投者不得作出反競爭安排,以及作出這些安排的後果,一旦出現違反條款的情況,亦可為採購方提供清晰、直接的合約保障。該範本備有中、英文版本,採購人員可於競委會網站www.compcomm.hk下載使用。 26
2024年8月女子報稱遇交通意外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53萬元遭廉署起訴判囚24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女子、其丈夫及親友,涉嫌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社署)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詐騙保險賠償。涉案妻子早前承認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今日(8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4個月。莊小方,41歲,美容顧問,早前於兩宗案件承認共五項罪名,即兩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三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暫委裁判官李善彤判刑時稱,被告行為涉及詐騙公帑,罪行性質嚴重,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案情透露,社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莊小方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化妝品公司,並分別向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保誠)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於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間,莊小方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報稱自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又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該三間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社署其後向莊小方批出兩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30萬元,而上述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三筆醫療賠償共逾23萬元。廉署早前就有關保險申索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莊小方在向社署及該三間保險公司提出相關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及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莊小方丈夫楊炳威,42歲,兼職廚師,亦因涉案而被廉署落案起訴。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9月3日作審前覆核。另一名被告為莊小方胞姊的前伴侶陳學仁,45歲,無業,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於本年3月8日未有到法院出庭應訊,東區裁判法院遂於同日向他發出拘捕令。社署及各相關保險公司(即友邦、富衛及保誠)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春桃及朱俊軒代表出庭。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訴貿易公司二人涉逾百萬港元行賄銀行副總裁助收取資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訴一間貿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萬港元行賄一名銀行副總裁,以協助其公司透過該公司在銀行持有的帳戶收取一筆聲稱達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顏宏麗及Jiang Jiaxin,分別為香港中聯儲國際有限公司(中聯儲) 唯一董事兼股東及代表,均55歲,同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中聯儲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設有一個銀行帳戶。星展香港規定,客戶須就其帳戶內的巨額交易向銀行提供證明文件,供銀行進行盡職審查要求。兩名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一同串謀向星展香港一名副總裁提供一筆100萬港元及一筆二萬港元的賄款,要求對方協助把中聯儲在星展香港因長時間不活動而遭暫停的帳戶重啟,以便收取一筆投資資金。該名副總裁拒絕兩名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銀行匯報有關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發現顏宏麗向星展香港聲稱須透過中聯儲帳戶收取一筆2,000億歐元的投資資金,期間涉嫌向銀行提交虛假的證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賄銀行職員以獲取服務。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熱線:25 266 366。廉署一直積極向銀行推廣防貪服務及加強從業員對防貪法例的認識,早前更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立銀行戶口的貪污風險,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前線銀行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屬索賄罪成判囚五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衛員下屬索賄逾10,000元,以協助對方擢升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陸蓓雪,54歲,香港警衛主管,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斥責陸蓓雪毫無悔意,又指她作為直屬上司向下屬索取利益,藉此影響下屬的晉升機會,罪行性質嚴重。裁判官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到多項求情因素,故將刑期扣減一個月。案情透露,陸蓓雪於案發時任職香港警衛助理主管,派駐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陸蓓雪是該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協助管理約40名警衛員。其中一名警衛員鄧金牛於2020年11月向陸蓓雪查詢晉升機會,他相信時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後,陸蓓雪會接任主管一職,令邨內出現一個助理主管的空缺職位。陸蓓雪其後兩次向鄧金牛表示自己將接任主管一職,並向對方索取兩筆賄款以協助對方晉升為助理主管,其中一筆金額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筆則最少5,000元。鄧金牛向陸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現金的利是,但陸蓓雪因利是金額未達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衛不容許員工就處理職務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並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衛員鄧金牛,他承認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訂於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羅心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吳卓謙協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訴兩前保險代理人詐騙佣金及賠償70萬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虛報九名投保人的職業及收入,並於對方成功投保後訛稱他們受傷,詐騙一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及賠償共約70萬元。兩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18個月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梁景麒,36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被判入獄18個月。他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勝賢,36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與梁景麒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早前認罪,今被判處須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法官林嘉欣斥責被告違反誠信,並在向梁景麒判刑時稱,決定以監禁30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向前僱主歸還涉案款項,故將刑期扣減至18個月。法官又考慮余勝賢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故向他判處社會服務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客戶提供不同保險產品,在處理投保申請時,會考慮客戶的職業、年薪及病歷等。本案於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發生。梁景麒當時任職友邦保險的保險代理人,他於2017年12月獲晉升為小組經理後可獲取上線佣金。余勝賢是梁景麒的下線保險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獨自或串謀余勝賢、另一名下線保險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詐騙友邦保險,在九份保單申請中虛報投保人職業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險批准該九份保單申請,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線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約9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有關人士在相關保險索償中虛報該等投保人受傷,導致友邦保險向投保人支付保險賠償共約600,000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梁景麒及余勝賢。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線保險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並承認控罪,案件將於8月中判刑。友邦保險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檢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馬健文協助。廉署將繼續與業界合作,向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員推廣誠信及防貪信息,並編製指南以協助保險公司加強防貪能力,內容涵蓋主要營運範疇例如核實代理人佣金及理賠。廉署為保險業特設的網站專頁 《保險公司防貪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