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7
2025年3月二人承认向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地盘工人索贿收贿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分判商时任「工头」及一名时任建筑工人,控告二人于疫情期间兴建一个大屿山社区隔离设施时,向四名经其介绍入职的钉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98,000元。两名被告今日(3月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吕宇山,53岁,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时任「工头」;及陈强,46岁,正洪时任建筑工人。二人共承认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将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判刑,并将两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吕宇山的背景报告及陈强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案情透露,正洪于2022年3月至6月案发期间是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负责为地盘提供建筑工人。吕宇山则负责向正洪介绍工人,以及在该地盘监督包括陈强在内的多名钉板工人。2022年3月初,陈强介绍四名钉板工人到该地盘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吕宇山负责监督工作。两名被告先后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要求他们向吕宇山支付每个工作天500元贿款,以协助他们受聘。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四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于是在获发放工资后向吕宇山支付贿款,涉款共约98,000元。正洪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殷骋代表出庭。 04
2025年3月土木工程拓展署项目承办商时任副总经理涉贪案 廉署加控分判商二人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土木工程拓展署将军澳一个工程项目的承办商时任副总经理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告他涉嫌与分判商协议,助分判商取得该项目的分判合约后接受贿款200万元,惟分判商最终未能取得分判合约。廉署昨日(3月3日)加控另外两名与分判商相关的人士贪污罪名。许文举,41岁,时任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香港代表处副总经理;及吴官胜,61岁,恒佳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恒佳工程)营运者,去年9月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廉署日前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昨日加控另外两人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们分別为恒佳工程董事兼股东吴国希,74岁;以及商人黎伟犟,47岁。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3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将申请合併两宗案件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案发时,许文举为中铁十五局香港代表处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公司在本港的工程项目。恒佳工程由吴国希成立,案发时吴官胜为恒佳工程的营运者,商人黎伟犟则是吴国希及吴官胜的同伙。自2022年5月起,中铁十五局与另一间建筑公司合作,承办土木工程拓展署于将军澳一个工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许文举代表中铁十五局加入该项目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该项目各分判合约的标书及相关监督事宜。吴国希及黎伟犟被控涉嫌于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与许文举及吴官胜一同串谋使许文举同意从吴官胜接受贿款200万元,以协助恒佳工程取得上述工程项目中的斜坡及泥钉工程分判合约。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四名被告涉嫌于上述期间达成贪污协议。调查亦发现,若非获许文举向该项目的管理委员会推荐,恒佳工程并不会获邀入标。恒佳工程在投标期间曾获许文举提供意见及协助,惟其入标价并非最低,最终未能取得该合约。土木工程拓展署及中铁十五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3
2025年3月派对产品供应商会计主管冒签支票亏空公款1,800万元遭廉署起诉 案件将交付高等法院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派对产品供应商时任会计主管,控告他涉嫌冒签近500张支票,亏空公款共约1,800万元。案件今日(3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稍后将交付高等法院进行答辩。谭俊锋,47岁,DSL Holding Limited (DSL)时任会计及行政主管,被控七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4月28日再提讯,以待控方申请将案件交付高等法院进行答辩,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DSL是一间派对产品供应商,被告于案发时是该公司会计部的唯一职员,负责制备及保管公司所有会计纪录及支票,但他并非DSL银行户口的签署人。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从DSL偷窃多笔款项共约1,80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向公司讹称须採购物资或向生产商结帐,并冒签近500张支票,从DSL的银行户口提取共约1,800万元。DS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程智威代表出庭。 26
2025年2月「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收贿16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七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控告他向四名木工收贿共约16万元以协助工人受聘。被告今日(2月2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七个月。被告何玉川,57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本月初承认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又被颁令须向德铸归还涉案贿款共约16万元。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斥责何玉川向辛勤工作的工人索贿,减低工人以劳力换取的酬劳,惟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被迫就范,而且涉案贿款金额不小,故必须判处他监禁刑罚。同案另一名德铸时任「工头」周贵辉,50岁,因涉嫌恫吓一名木工向他支付贿款约44,000元而被廉署起诉。周贵辉早前否认一项贿赂及一项勒索罪名。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审讯。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两名被告负责带领两组木工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案情透露,何玉川于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要求四名受其监督的木工,每个工作天向他支付贿款100元至200元。该四名工人相信如不答应何玉川的要求便会遭解僱,因此不情愿地向他支付贿款。何玉川最终从四人接受贿款共约16万元。香港机场管理局、「三跑」项目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王沛伟代表出庭。 26
2025年2月遭廉署起诉连锁免税店时任总监串谋诈骗罪成 涉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採购红酒抬价1,200万元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连锁免税店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二人串谋诈骗,隐瞒利益冲突以自组公司向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抬高价格逾1,200万元再转售予该连锁免税店图利。涉案时任总经理早前认罪,时任营销採购总监经审讯后今日(2月2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欧子琪,70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时任营销採购总监,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法官李庆年裁定欧子琪罪成时指斥被告受贪婪驱使,严重违纪违法。同案被告刘树贤,78岁,天传时任总经理,早前承认该项罪名。法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13日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均获准保释。控方提出的充公令申请则押后处理。本案源于廉署于2019年中接获的贪污投诉。案发时,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欧子琪是天传营销採购部主管,该部门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04年8月起安排天传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传经辉添及万好发出56张瓶装红酒订单,涉及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辉添及万好其实以1,400多万元购入该56批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欧子琪及刘树贤等人出资成立,并由刘树贤及其女儿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虽然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但两名被告从来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们与万好及辉添的关係。另外,欧子琪及刘树贤又协议瓜分勾当所得的部分利润。刘树贤早前承认,他因而获分共200万元。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
2025年3月二人承认向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地盘工人索贿收贿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分判商时任「工头」及一名时任建筑工人,控告二人于疫情期间兴建一个大屿山社区隔离设施时,向四名经其介绍入职的钉板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98,000元。两名被告今日(3月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吕宇山,53岁,正洪工程有限公司(正洪)时任「工头」;及陈强,46岁,正洪时任建筑工人。二人共承认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均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将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判刑,并将两名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索取吕宇山的背景报告及陈强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案情透露,正洪于2022年3月至6月案发期间是大屿山竹篙湾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程的模板工程分判商,负责为地盘提供建筑工人。吕宇山则负责向正洪介绍工人,以及在该地盘监督包括陈强在内的多名钉板工人。2022年3月初,陈强介绍四名钉板工人到该地盘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吕宇山负责监督工作。两名被告先后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要求他们向吕宇山支付每个工作天500元贿款,以协助他们受聘。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四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于是在获发放工资后向吕宇山支付贿款,涉款共约98,000元。正洪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殷骋代表出庭。 04
2025年3月土木工程拓展署项目承办商时任副总经理涉贪案 廉署加控分判商二人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土木工程拓展署将军澳一个工程项目的承办商时任副总经理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告他涉嫌与分判商协议,助分判商取得该项目的分判合约后接受贿款200万元,惟分判商最终未能取得分判合约。廉署昨日(3月3日)加控另外两名与分判商相关的人士贪污罪名。许文举,41岁,时任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香港代表处副总经理;及吴官胜,61岁,恒佳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恒佳工程)营运者,去年9月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廉署日前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昨日加控另外两人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们分別为恒佳工程董事兼股东吴国希,74岁;以及商人黎伟犟,47岁。二人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3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将申请合併两宗案件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案发时,许文举为中铁十五局香港代表处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公司在本港的工程项目。恒佳工程由吴国希成立,案发时吴官胜为恒佳工程的营运者,商人黎伟犟则是吴国希及吴官胜的同伙。自2022年5月起,中铁十五局与另一间建筑公司合作,承办土木工程拓展署于将军澳一个工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许文举代表中铁十五局加入该项目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该项目各分判合约的标书及相关监督事宜。吴国希及黎伟犟被控涉嫌于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与许文举及吴官胜一同串谋使许文举同意从吴官胜接受贿款200万元,以协助恒佳工程取得上述工程项目中的斜坡及泥钉工程分判合约。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四名被告涉嫌于上述期间达成贪污协议。调查亦发现,若非获许文举向该项目的管理委员会推荐,恒佳工程并不会获邀入标。恒佳工程在投标期间曾获许文举提供意见及协助,惟其入标价并非最低,最终未能取得该合约。土木工程拓展署及中铁十五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3
2025年3月派对产品供应商会计主管冒签支票亏空公款1,800万元遭廉署起诉 案件将交付高等法院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派对产品供应商时任会计主管,控告他涉嫌冒签近500张支票,亏空公款共约1,800万元。案件今日(3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稍后将交付高等法院进行答辩。谭俊锋,47岁,DSL Holding Limited (DSL)时任会计及行政主管,被控七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4月28日再提讯,以待控方申请将案件交付高等法院进行答辩,期间被告获准保释。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DSL是一间派对产品供应商,被告于案发时是该公司会计部的唯一职员,负责制备及保管公司所有会计纪录及支票,但他并非DSL银行户口的签署人。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从DSL偷窃多笔款项共约1,800万元。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向公司讹称须採购物资或向生产商结帐,并冒签近500张支票,从DSL的银行户口提取共约1,800万元。DS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程智威代表出庭。 26
2025年2月「三跑」项目「工头」向工人收贿16万元遭廉署起诉判囚七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控告他向四名木工收贿共约16万元以协助工人受聘。被告今日(2月2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七个月。被告何玉川,57岁,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时任「工头」,本月初承认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又被颁令须向德铸归还涉案贿款共约16万元。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斥责何玉川向辛勤工作的工人索贿,减低工人以劳力换取的酬劳,惟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被迫就范,而且涉案贿款金额不小,故必须判处他监禁刑罚。同案另一名德铸时任「工头」周贵辉,50岁,因涉嫌恫吓一名木工向他支付贿款约44,000元而被廉署起诉。周贵辉早前否认一项贿赂及一项勒索罪名。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审讯。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两名被告负责带领两组木工在项目工地工作,并有权指派工作予工人。德铸不容许任何员工向其他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以协助对方受聘。案情透露,何玉川于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要求四名受其监督的木工,每个工作天向他支付贿款100元至200元。该四名工人相信如不答应何玉川的要求便会遭解僱,因此不情愿地向他支付贿款。何玉川最终从四人接受贿款共约16万元。香港机场管理局、「三跑」项目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王沛伟代表出庭。 26
2025年2月遭廉署起诉连锁免税店时任总监串谋诈骗罪成 涉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採购红酒抬价1,200万元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连锁免税店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二人串谋诈骗,隐瞒利益冲突以自组公司向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抬高价格逾1,200万元再转售予该连锁免税店图利。涉案时任总经理早前认罪,时任营销採购总监经审讯后今日(2月2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欧子琪,70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时任营销採购总监,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法官李庆年裁定欧子琪罪成时指斥被告受贪婪驱使,严重违纪违法。同案被告刘树贤,78岁,天传时任总经理,早前承认该项罪名。法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13日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均获准保释。控方提出的充公令申请则押后处理。本案源于廉署于2019年中接获的贪污投诉。案发时,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欧子琪是天传营销採购部主管,该部门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04年8月起安排天传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传经辉添及万好发出56张瓶装红酒订单,涉及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辉添及万好其实以1,400多万元购入该56批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欧子琪及刘树贤等人出资成立,并由刘树贤及其女儿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虽然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但两名被告从来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们与万好及辉添的关係。另外,欧子琪及刘树贤又协议瓜分勾当所得的部分利润。刘树贤早前承认,他因而获分共200万元。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