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8
2024年7月四亿日圆投资诈骗案遭廉署起诉财务顾问认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调查一宗银行职员贪污案中,揭发四人串谋讹称数间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370亿港元,并以虚假银行文件,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诉的自僱财务顾问今日(7月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罗文辉,50岁,自僱财务顾问,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项相类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再提讯,罗文辉获准保释候讯。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胡文浩,36岁;及陈德政,37岁,均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二人均获准保释,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发时罗文辉是一名自僱财务顾问,胡文浩及陈德政均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分別任职中小企业理财部及优先私人理财部。虽然该银行会应客户要求发出文件,以确认其银行户口的结存,但胡文浩及陈德政并无权限签署及发出有关文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发期间,罗文辉、胡文浩及陈德政串谋另一名渣打银行时任客户经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虚假资金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以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间公司投资。有关虚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陈德政签署,并看来是由渣打银行发出。该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为两名ADF男股东暨董事,分別贊比亚籍及韩国籍;陈德政一名泰国籍男客户;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总裁。罗文辉承认串谋胡文浩、陈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签发八份虚假的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ADF作担保人,并会向相关投资者支付款项。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涉及承兑款项共720万美元(逾5,600万港元),而该等虚假陈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资者受骗,向ADF及多间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过其余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向某公司讹称就各承兑票据,渣打银行担保ADF承兑5,000万美元(约3.9亿港元)。胡文浩及陈德政早前承认涉及上述诈骗,并签发虚假资金证明书,讹称上述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亿美元资金(约116亿港元)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以及该泰国籍男子在渣打银行的户口持有33亿欧元价值资产(约255亿港元)。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而该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亦从未持有任何渣打银行户口。同案被告梁浩贤,38岁,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洁贞,55岁,ADF经理,则否认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贝苑协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诉殡仪经纪行贿离世长者教友争取代办身后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殡仪经纪,控告他以3,000元行贿一名离世长者的教友,以获取为该名长者办理身后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国雄,43岁,念亲恩有限公司(念亲恩)销售代理,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暂委裁判官黎匡晋在裁决时表示,被告的意图昭然若揭,将非法行为视为「行规」。他下令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押后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报告和求情后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于安老院的长者于2023年3月6日离世,他生前已将数万元交予两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后事。二人其后发现,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于对方离世当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由念亲恩跟进。其中一人遂到念亲恩了解事件。于接待该名到念亲恩查询的教友时,被告提出如该教友愿意委託念亲恩办理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被告会提供3,000元作回佣。该名教友拒绝接受,并离开现场。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方钰麟协助。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诉贸易公司二人涉逾百万港元行贿银行副总裁助收取资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诉一间贸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万港元行贿一名银行副总裁,以协助其公司透过该公司在银行持有的帐户收取一笔声称达2,000亿欧元的投资资金。颜宏丽及Jiang Jiaxin,分別为香港中联储国际有限公司(中联储) 唯一董事兼股东及代表,均55岁,同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案发时中联储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设有一个银行帐户。星展香港规定,客户须就其帐户内的巨额交易向银行提供证明文件,供银行进行尽职审查要求。两名被告涉嫌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一同串谋向星展香港一名副总裁提供一笔100万港元及一笔二万港元的贿款,要求对方协助把中联储在星展香港因长时间不活动而遭暂停的帐户重启,以便收取一笔投资资金。该名副总裁拒绝两名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银行匯报有关事件。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并展开调查,发现颜宏丽向星展香港声称须透过中联储帐户收取一笔2,000亿欧元的投资资金,期间涉嫌向银行提交虚假的证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缐:25 266 366。廉署一直积极向银行推广防贪服务及加犟从业员对防贪法例的认识,早前更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协助银行管理主要营运范畴,包括开立银行户口的贪污风险,并推出「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协助前缐银行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与业界共建廉洁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属索贿罪成判囚五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卫员下属索贿逾10,000元,以协助对方擢升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陆蓓雪,54岁,香港警卫主管,早前被裁定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斥责陆蓓雪毫无悔意,又指她作为直属上司向下属索取利益,藉此影响下属的晋升机会,罪行性质严重。裁判官以监禁六个月为量刑起点,惟考虑到多项求情因素,故将刑期扣减一个月。案情透露,陆蓓雪于案发时任职香港警卫助理主管,派驻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陆蓓雪是该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协助管理约40名警卫员。其中一名警卫员邓金牛于2020年11月向陆蓓雪查询晋升机会,他相信时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后,陆蓓雪会接任主管一职,令邨内出现一个助理主管的空缺职位。陆蓓雪其后两次向邓金牛表示自己将接任主管一职,并向对方索取两笔贿款以协助对方晋升为助理主管,其中一笔金额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笔则最少5,000元。邓金牛向陆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现金的利是,但陆蓓雪因利是金额未达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卫不容许员工就处理职务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卫员邓金牛,他承认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订于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罗心怡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诉两前保险代理人诈骗佣金及赔偿70万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前保险代理人,控告他们虚报九名投保人的职业及收入,并于对方成功投保后讹称他们受伤,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及赔偿共约70万元。两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区域法院分别判监18个月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梁景麒,36岁,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人,被判入狱18个月。他早前承认五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四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胜贤,36岁,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人,与梁景麒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早前认罪,今被判处须履行160小时社会服务。法官林嘉欣斥责被告违反诚信,并在向梁景麒判刑时称,决定以监禁30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他认罪及已向前雇主归还涉案款项,故将刑期扣减至18个月。法官又考虑余胜贤在案中扮演较轻角色,故向他判处社会服务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险为客户提供不同保险产品,在处理投保申请时,会考虑客户的职业、年薪及病历等。本案于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发生。梁景麒当时任职友邦保险的保险代理人,他于2017年12月获晋升为小组经理后可获取上线佣金。余胜贤是梁景麒的下线保险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独自或串谋余胜贤、另一名下线保险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诈骗友邦保险,在九份保单申请中虚报投保人职业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险批准该九份保单申请,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线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约95,000元。廉署调查发现,有关人士在相关保险索偿中虚报该等投保人受伤,导致友邦保险向投保人支付保险赔偿共约600,000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梁景麒及余胜贤。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线保险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并承认控罪,案件将于8月中判刑。友邦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马健文协助。廉署将继续与业界合作,向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员推广诚信及防贪信息,并编制指南以协助保险公司加强防贪能力,内容涵盖主要营运范畴例如核实代理人佣金及理赔。廉署为保险业特设的网站专页《保险公司防贪指南》
2024年7月四亿日圆投资诈骗案遭廉署起诉财务顾问认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调查一宗银行职员贪污案中,揭发四人串谋讹称数间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370亿港元,并以虚假银行文件,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诉的自僱财务顾问今日(7月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罗文辉,50岁,自僱财务顾问,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项相类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再提讯,罗文辉获准保释候讯。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胡文浩,36岁;及陈德政,37岁,均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二人均获准保释,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发时罗文辉是一名自僱财务顾问,胡文浩及陈德政均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分別任职中小企业理财部及优先私人理财部。虽然该银行会应客户要求发出文件,以确认其银行户口的结存,但胡文浩及陈德政并无权限签署及发出有关文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发期间,罗文辉、胡文浩及陈德政串谋另一名渣打银行时任客户经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虚假资金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以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间公司投资。有关虚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陈德政签署,并看来是由渣打银行发出。该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为两名ADF男股东暨董事,分別贊比亚籍及韩国籍;陈德政一名泰国籍男客户;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总裁。罗文辉承认串谋胡文浩、陈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签发八份虚假的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ADF作担保人,并会向相关投资者支付款项。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涉及承兑款项共720万美元(逾5,600万港元),而该等虚假陈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资者受骗,向ADF及多间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过其余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向某公司讹称就各承兑票据,渣打银行担保ADF承兑5,000万美元(约3.9亿港元)。胡文浩及陈德政早前承认涉及上述诈骗,并签发虚假资金证明书,讹称上述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亿美元资金(约116亿港元)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以及该泰国籍男子在渣打银行的户口持有33亿欧元价值资产(约255亿港元)。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而该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亦从未持有任何渣打银行户口。同案被告梁浩贤,38岁,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洁贞,55岁,ADF经理,则否认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贝苑协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诉殡仪经纪行贿离世长者教友争取代办身后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殡仪经纪,控告他以3,000元行贿一名离世长者的教友,以获取为该名长者办理身后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国雄,43岁,念亲恩有限公司(念亲恩)销售代理,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暂委裁判官黎匡晋在裁决时表示,被告的意图昭然若揭,将非法行为视为「行规」。他下令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押后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报告和求情后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于安老院的长者于2023年3月6日离世,他生前已将数万元交予两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后事。二人其后发现,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于对方离世当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由念亲恩跟进。其中一人遂到念亲恩了解事件。于接待该名到念亲恩查询的教友时,被告提出如该教友愿意委託念亲恩办理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被告会提供3,000元作回佣。该名教友拒绝接受,并离开现场。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方钰麟协助。 07
2024年5月廉署起诉贸易公司二人涉逾百万港元行贿银行副总裁助收取资金廉政公署今日(5月6日)落案起诉一间贸易公司的董事及代表,以合共102万港元行贿一名银行副总裁,以协助其公司透过该公司在银行持有的帐户收取一笔声称达2,000亿欧元的投资资金。颜宏丽及Jiang Jiaxin,分別为香港中联储国际有限公司(中联储) 唯一董事兼股东及代表,均55岁,同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5月8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案发时中联储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设有一个银行帐户。星展香港规定,客户须就其帐户内的巨额交易向银行提供证明文件,供银行进行尽职审查要求。两名被告涉嫌于2023年7月至8月期间,一同串谋向星展香港一名副总裁提供一笔100万港元及一笔二万港元的贿款,要求对方协助把中联储在星展香港因长时间不活动而遭暂停的帐户重启,以便收取一笔投资资金。该名副总裁拒绝两名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银行匯报有关事件。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并展开调查,发现颜宏丽向星展香港声称须透过中联储帐户收取一笔2,000亿欧元的投资资金,期间涉嫌向银行提交虚假的证明文件。廉署提醒市民,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缐:25 266 366。廉署一直积极向银行推广防贪服务及加犟从业员对防贪法例的认识,早前更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协助银行管理主要营运范畴,包括开立银行户口的贪污风险,并推出「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协助前缐银行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与业界共建廉洁文化。星展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9
2023年2月保安主管向下属索贿罪成判囚五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安主管,向一名警卫员下属索贿逾10,000元,以协助对方擢升为助理保安主管。被告今日(2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陆蓓雪,54岁,香港警卫主管,早前被裁定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斥责陆蓓雪毫无悔意,又指她作为直属上司向下属索取利益,藉此影响下属的晋升机会,罪行性质严重。裁判官以监禁六个月为量刑起点,惟考虑到多项求情因素,故将刑期扣减一个月。案情透露,陆蓓雪于案发时任职香港警卫助理主管,派驻沙田公共屋邨水泉澳邨。陆蓓雪是该邨三名助理主管之一,协助管理约40名警卫员。其中一名警卫员邓金牛于2020年11月向陆蓓雪查询晋升机会,他相信时任主管同年12月中退休后,陆蓓雪会接任主管一职,令邨内出现一个助理主管的空缺职位。陆蓓雪其后两次向邓金牛表示自己将接任主管一职,并向对方索取两笔贿款以协助对方晋升为助理主管,其中一笔金额为介乎5,000元至8,000元,另一笔则最少5,000元。邓金牛向陆蓓雪提供一封2,000元现金的利是,但陆蓓雪因利是金额未达5,000元而沒有接受。香港警卫不容许员工就处理职务事宜索取及接受利益,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早前分案控告上述警卫员邓金牛,他承认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订于星期五(2月10日)判刑。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罗心怡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卓谦协助。 08
2022年8月遭廉署起诉两前保险代理人诈骗佣金及赔偿70万元判刑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前保险代理人,控告他们虚报九名投保人的职业及收入,并于对方成功投保后讹称他们受伤,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及赔偿共约70万元。两名被告今日(8月5日)在区域法院分别判监18个月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梁景麒,36岁,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人,被判入狱18个月。他早前承认五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四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同案被告余胜贤,36岁,友邦保险前保险代理人,与梁景麒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他早前认罪,今被判处须履行160小时社会服务。法官林嘉欣斥责被告违反诚信,并在向梁景麒判刑时称,决定以监禁30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他认罪及已向前雇主归还涉案款项,故将刑期扣减至18个月。法官又考虑余胜贤在案中扮演较轻角色,故向他判处社会服务令。案情透露,友邦保险为客户提供不同保险产品,在处理投保申请时,会考虑客户的职业、年薪及病历等。本案于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发生。梁景麒当时任职友邦保险的保险代理人,他于2017年12月获晋升为小组经理后可获取上线佣金。余胜贤是梁景麒的下线保险代理人。案情透露,梁景麒曾独自或串谋余胜贤、另一名下线保险代理人及四名投保人诈骗友邦保险,在九份保单申请中虚报投保人职业及每月收入。友邦保险批准该九份保单申请,以及向梁景麒及其下线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共约95,000元。廉署调查发现,有关人士在相关保险索偿中虚报该等投保人受伤,导致友邦保险向投保人支付保险赔偿共约600,000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梁景麒及余胜贤。上述部份投保人及下线保险代理人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诉并承认控罪,案件将于8月中判刑。友邦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毛倩倩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马健文协助。廉署将继续与业界合作,向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员推广诚信及防贪信息,并编制指南以协助保险公司加强防贪能力,内容涵盖主要营运范畴例如核实代理人佣金及理赔。廉署为保险业特设的网站专页《保险公司防贪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