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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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廉署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黑社會滲透樓宇維修貪污拘42人廉政公署自去年中起陸續接獲市民貪污投訴,劍指一間工程顧問公司涉嫌透過貪污賄賂,於不同屋苑協助工程承辦商取得樓宇維修工程合約。廉署進行詳細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工程顧問公司涉嫌先以不合理低價進場,獲取不同屋苑的樓宇維修工程顧問合約,其後懷疑透過與其有關聯的黑社會人士充當中間人,以貪污手段意圖操控工程招標程序,協助承辦商在個別屋苑獲取大額工程合約。有見及此,廉署及警方策劃部署聯合行動,上星期一連兩日(3月26日及27日)採取代號為「劍鞘」的執法行動,聯手打擊黑社會以貪污不法手段滲透樓宇維修工程,並掃蕩由相關黑社會操控的非法場所。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工程顧問公司涉嫌於2025年中獲得新界區一個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大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工程合約估算逾1.6億元,而工程顧問公司以遠低於合理水平的價格(即合約金額0.5%),取得該工程的顧問合約。廉署懷疑工程顧問公司其後透過黑社會成員,暗中聯繫有意投標的工程承辦商,以行賄受賄方式,意圖操控工程招標程序。由於相關招標工作仍在籌備,廉署相信是次執法行動已及早阻止有關貪污勾當,成功堵截黑社會染指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圖1)另外,該工程顧問公司於2022年獲得港島區一座單幢住宅大廈的大維修工程的顧問合約。一間工程承辦商後來以2,000萬元獲取該項大維修工程。廉署調查發現,該工程承辦商有多筆總額達數百萬元的不尋常支出。該工程顧問公司的註冊檢驗人員則涉嫌沒有履行檢驗職責而簽署建築物檢驗報告。由於該工程已經展開,基於安全考慮,廉署已將事件轉介屋宇署跟進檢視。(圖2)該工程顧問公司又涉嫌與九龍區一座單幢住宅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董事,從一名工程公司東主收賄,於2026年初游說各業主以高於市價約一倍價格,即約140萬元,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合約判授予該工程公司。由於合約尚未批出,廉署相信行動已阻截相關不法勾當。(圖3)廉署在行動中拘捕10名男子,年齡介乎28歲至61歲,包括該間工程顧問公司的東主及註冊檢驗人員、多名有黑社會背景的中間人、兩間工程承辦商的東主及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的董事。廉署人員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22個地點,包括涉案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等,並檢走大量證物,包括與樓宇維修工程相關文件,以及銀行和會計紀錄等。廉署連日檢視有關文件,初步發現涉案公司懷疑有不少帳目造假的情況,用以掩飾不尋常收入及支出。在廉署進行拘捕後,警方隨即迅速搜查新界區多個相信由上述有黑社會背景人士操控的不法場所,並成功搗破兩個非法麻雀檔及一個百家樂賭檔,並拘捕32人,分別為14男18女,年齡介乎30歲至75歲,罪名包括「營辦賭博場所」及「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劍鞘」行動後,廉署已主動聯絡涉案屋苑及大廈的相關持分者,提醒他們在跟進涉案工程時需留意的貪污風險。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一直密切關注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情況,並會繼續與警方及其他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因應合適個案及早介入,全力打擊及堵截樓宇維修工程中潛在及可能涉及的貪污及其他不法行為。『劍鞘』行動中兩項總值逾1.6億元的工程尚未批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高度重視有不法份子涉嫌利用非法手段干預樓宇維修工程,並會嚴正追究任何違法行為。警方重申,打擊三合會活動為警方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絕不容許任何非法、暴力或三合會的活動在社會上發生,並會聯同廉署和其他相關執法部門繼續大力打擊相關的犯罪行為及其收入來源。」廉署呼籲公眾以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業內人士,如懷疑任何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警方亦呼籲市民尤其是業主,應該積極參與樓宇管理事務並向執法部門主動舉報任何違法行為。 25
2026年3月租客行賄地產代理圖免付「撻訂」賠償遭廉署起訴判囚四個半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住宅單位租客,控告他以1,000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地產代理公司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撻訂」賠償16,000元。被告今日(3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半月。杜渡,48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賄賂是嚴重罪行,加上被告未能顯示真誠悔意,最終判囚四個半月。案情透露,被告經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於2022年11月6日早上參觀大圍一個「放租」住宅單位。被告與業主即場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臨約),以每月16,000元租住該單位。被告其後經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覓得另一個單位,於是同日下午聯絡涉案地產代理,表示想取消該份已簽訂的臨約。根據臨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項作賠償,即16,000元。被告遂向該地產代理提供賄款1,000元,要求對方協助向美聯物業隱瞞他與業主已簽訂臨約,以及他違約的事實。該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賄賂,並向美聯物業匯報事件。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靄琳代表出庭。 25
2026年3月廉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起訴五人涉三個屋苑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星期一(3月23日)分三宗案件落案起訴五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就三個屋苑的大維修工程,行賄有關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三個涉案屋苑的工程總值約9,000萬元。案件今早(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廉署一直密切關注涉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情況,採取結合執法、預防及教育的「三管齊下」的全方位策略,並持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緊密合作,全力打擊樓宇維修工程中可能出現的貪污及其他不法行為。廉署早前與競爭事務委員會採取代號為「獵槍」的聯合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涉嫌透過貪污和圍標手段,以操控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程序的犯罪集團。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廉署落案起訴四男一女。五名被告為張烱權、周淑霞及三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歲至70歲,共被控八項罪名,即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以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涉案三個屋苑分別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它們案發時正展開大維修工程。首宗案件控罪指張烱權及茵翠苑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屋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一筆金額不詳的賄款,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亦沒有協助相關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相關大維修工程合約判給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推翻有關決定。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另一宗案件涉及海都樓的大維修工程,最初居民通過決議,將有關工程以約3,100萬元判給祥利建築公司(祥利),但部分海都樓業主其後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推翻該決議。相關三項控罪指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先後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一封未有指明金額的利是及兩筆分別為數萬元及50萬元的賄款,以協助游說其他業主停止反對祥利獲批該工程合約,及協助該宗土地審裁處案件達致庭外和解。該名業主代表拒絕受賄,亦沒有向二人提供協助。向土地審裁處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獲勝訴。第三宗案件四項控罪指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四次向怡勝花園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未有指明金額的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0,000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黃湘豫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怡勝花園大維修顧問及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並沒有接受黃湘豫提供的利益,亦沒有協助相關工程顧問或承辦商取得合約。怡勝花園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合約,最終由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獲得,而有關工程合約則由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廉署提醒公眾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業內人士,如懷疑任何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24
2026年3月廉署起訴運輸署前驗車中心四職員涉嫌詐騙於年檢造假廉政公署今日(3月24日)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的四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周年檢驗(年檢)。在廉署採取執法行動後,運輸署已將該中心從指定驗車中心名單中剔除。黃立仁,48歲,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幫得手)前負責人,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同案三名幫得手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即劉志強和譚堅光,同67歲;及何家華,4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四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四(3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均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認可車輛測試員在中心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年檢,並會向通過年檢的車輛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供車主作牌照續期。案發時幫得手是其中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其中一項控罪指,幫得手三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六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涉嫌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涉嫌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調查顯示,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在廉署揭發本案後即時將幫得手從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名單中剔除,四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因應個案揭示的情況,運輸署已即時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相關不當行為。廉署亦就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車輛檢驗程序及運輸署的監管程序已完成防貪審查研究,包括建議全面檢討車輛檢驗程序及對車輛檢驗程序提供詳細程序指引等。運輸署目前正積極落實有關建議以減低相關程序的貪污風險。 19
2026年3月遭廉署起訴三名時任銀行職員先後承認向中介收賄助客開戶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五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今日(3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盧穎衡,31歲,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勞焯儉,40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同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同案被告万卉,32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判刑,其中盧穎衡及万卉將押後至4月14日判刑,而勞焯儉則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批准三人保釋。三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万卉則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協助該兩名中介轉介的12名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案發期間,該三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涉案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今日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5月4日再訊。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蔡俊彬代表出庭。廉署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的誠信操守,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於2024年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以不斷提升業內誠信文化。廉署會繼續在《約章》框架下,加強與業界交流以提升他們對貪污風險的敏感度,並持續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
2026年3月廉署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黑社會滲透樓宇維修貪污拘42人廉政公署自去年中起陸續接獲市民貪污投訴,劍指一間工程顧問公司涉嫌透過貪污賄賂,於不同屋苑協助工程承辦商取得樓宇維修工程合約。廉署進行詳細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工程顧問公司涉嫌先以不合理低價進場,獲取不同屋苑的樓宇維修工程顧問合約,其後懷疑透過與其有關聯的黑社會人士充當中間人,以貪污手段意圖操控工程招標程序,協助承辦商在個別屋苑獲取大額工程合約。有見及此,廉署及警方策劃部署聯合行動,上星期一連兩日(3月26日及27日)採取代號為「劍鞘」的執法行動,聯手打擊黑社會以貪污不法手段滲透樓宇維修工程,並掃蕩由相關黑社會操控的非法場所。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工程顧問公司涉嫌於2025年中獲得新界區一個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的大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工程合約估算逾1.6億元,而工程顧問公司以遠低於合理水平的價格(即合約金額0.5%),取得該工程的顧問合約。廉署懷疑工程顧問公司其後透過黑社會成員,暗中聯繫有意投標的工程承辦商,以行賄受賄方式,意圖操控工程招標程序。由於相關招標工作仍在籌備,廉署相信是次執法行動已及早阻止有關貪污勾當,成功堵截黑社會染指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圖1)另外,該工程顧問公司於2022年獲得港島區一座單幢住宅大廈的大維修工程的顧問合約。一間工程承辦商後來以2,000萬元獲取該項大維修工程。廉署調查發現,該工程承辦商有多筆總額達數百萬元的不尋常支出。該工程顧問公司的註冊檢驗人員則涉嫌沒有履行檢驗職責而簽署建築物檢驗報告。由於該工程已經展開,基於安全考慮,廉署已將事件轉介屋宇署跟進檢視。(圖2)該工程顧問公司又涉嫌與九龍區一座單幢住宅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董事,從一名工程公司東主收賄,於2026年初游說各業主以高於市價約一倍價格,即約140萬元,將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合約判授予該工程公司。由於合約尚未批出,廉署相信行動已阻截相關不法勾當。(圖3)廉署在行動中拘捕10名男子,年齡介乎28歲至61歲,包括該間工程顧問公司的東主及註冊檢驗人員、多名有黑社會背景的中間人、兩間工程承辦商的東主及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的董事。廉署人員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22個地點,包括涉案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承辦商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等,並檢走大量證物,包括與樓宇維修工程相關文件,以及銀行和會計紀錄等。廉署連日檢視有關文件,初步發現涉案公司懷疑有不少帳目造假的情況,用以掩飾不尋常收入及支出。在廉署進行拘捕後,警方隨即迅速搜查新界區多個相信由上述有黑社會背景人士操控的不法場所,並成功搗破兩個非法麻雀檔及一個百家樂賭檔,並拘捕32人,分別為14男18女,年齡介乎30歲至75歲,罪名包括「營辦賭博場所」及「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劍鞘」行動後,廉署已主動聯絡涉案屋苑及大廈的相關持分者,提醒他們在跟進涉案工程時需留意的貪污風險。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一直密切關注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情況,並會繼續與警方及其他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因應合適個案及早介入,全力打擊及堵截樓宇維修工程中潛在及可能涉及的貪污及其他不法行為。『劍鞘』行動中兩項總值逾1.6億元的工程尚未批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高度重視有不法份子涉嫌利用非法手段干預樓宇維修工程,並會嚴正追究任何違法行為。警方重申,打擊三合會活動為警方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絕不容許任何非法、暴力或三合會的活動在社會上發生,並會聯同廉署和其他相關執法部門繼續大力打擊相關的犯罪行為及其收入來源。」廉署呼籲公眾以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業內人士,如懷疑任何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警方亦呼籲市民尤其是業主,應該積極參與樓宇管理事務並向執法部門主動舉報任何違法行為。 25
2026年3月租客行賄地產代理圖免付「撻訂」賠償遭廉署起訴判囚四個半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住宅單位租客,控告他以1,000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向地產代理公司隱瞞他違約,以免卻支付「撻訂」賠償16,000元。被告今日(3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半月。杜渡,48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賄賂是嚴重罪行,加上被告未能顯示真誠悔意,最終判囚四個半月。案情透露,被告經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於2022年11月6日早上參觀大圍一個「放租」住宅單位。被告與業主即場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臨約),以每月16,000元租住該單位。被告其後經其他渠道在同一屋苑覓得另一個單位,於是同日下午聯絡涉案地產代理,表示想取消該份已簽訂的臨約。根據臨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款項作賠償,即16,000元。被告遂向該地產代理提供賄款1,000元,要求對方協助向美聯物業隱瞞他與業主已簽訂臨約,以及他違約的事實。該地產代理沒有接受賄賂,並向美聯物業匯報事件。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靄琳代表出庭。 25
2026年3月廉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起訴五人涉三個屋苑廉政公署持續打擊樓宇大維修工程貪污,星期一(3月23日)分三宗案件落案起訴五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就三個屋苑的大維修工程,行賄有關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成員及業主代表。三個涉案屋苑的工程總值約9,000萬元。案件今早(3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廉署一直密切關注涉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情況,採取結合執法、預防及教育的「三管齊下」的全方位策略,並持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緊密合作,全力打擊樓宇維修工程中可能出現的貪污及其他不法行為。廉署早前與競爭事務委員會採取代號為「獵槍」的聯合行動,成功搗破一個涉嫌透過貪污和圍標手段,以操控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程序的犯罪集團。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廉署落案起訴四男一女。五名被告為張烱權、周淑霞及三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年齡介乎42歲至70歲,共被控八項罪名,即七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以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涉案三個屋苑分別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它們案發時正展開大維修工程。首宗案件控罪指張烱權及茵翠苑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屋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一筆金額不詳的賄款,以協助與張烱權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亦沒有協助相關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相關大維修工程合約判給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在另一業主大會推翻有關決定。周淑霞當時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而她出任茵翠苑法團秘書時,並非屋苑的業主或居民。另一宗案件涉及海都樓的大維修工程,最初居民通過決議,將有關工程以約3,100萬元判給祥利建築公司(祥利),但部分海都樓業主其後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推翻該決議。相關三項控罪指鄭國歡及江寶材涉嫌於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先後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一封未有指明金額的利是及兩筆分別為數萬元及50萬元的賄款,以協助游說其他業主停止反對祥利獲批該工程合約,及協助該宗土地審裁處案件達致庭外和解。該名業主代表拒絕受賄,亦沒有向二人提供協助。向土地審裁處入稟要求推翻決議的居民最終獲勝訴。第三宗案件四項控罪指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四次向怡勝花園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未有指明金額的賭場籌碼及價值約50,000元的裝修服務,以協助黃湘豫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怡勝花園大維修顧問及工程合約。該法團成員並沒有接受黃湘豫提供的利益,亦沒有協助相關工程顧問或承辦商取得合約。怡勝花園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合約,最終由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獲得,而有關工程合約則由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士被檢控。廉署提醒公眾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業內人士,如懷疑任何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24
2026年3月廉署起訴運輸署前驗車中心四職員涉嫌詐騙於年檢造假廉政公署今日(3月24日)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的四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周年檢驗(年檢)。在廉署採取執法行動後,運輸署已將該中心從指定驗車中心名單中剔除。黃立仁,48歲,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幫得手)前負責人,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同案三名幫得手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即劉志強和譚堅光,同67歲;及何家華,4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四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星期四(3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均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認可車輛測試員在中心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年檢,並會向通過年檢的車輛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供車主作牌照續期。案發時幫得手是其中一間運輸署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其中一項控罪指,幫得手三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六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涉嫌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涉嫌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調查顯示,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運輸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在廉署揭發本案後即時將幫得手從指定車輛測試中心名單中剔除,四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因應個案揭示的情況,運輸署已即時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杜絕相關不當行為。廉署亦就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的車輛檢驗程序及運輸署的監管程序已完成防貪審查研究,包括建議全面檢討車輛檢驗程序及對車輛檢驗程序提供詳細程序指引等。運輸署目前正積極落實有關建議以減低相關程序的貪污風險。 19
2026年3月遭廉署起訴三名時任銀行職員先後承認向中介收賄助客開戶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五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今日(3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盧穎衡,31歲,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勞焯儉,40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同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同案被告万卉,32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判刑,其中盧穎衡及万卉將押後至4月14日判刑,而勞焯儉則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批准三人保釋。三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万卉則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協助該兩名中介轉介的12名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案發期間,該三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涉案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今日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5月4日再訊。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蔡俊彬代表出庭。廉署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的誠信操守,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於2024年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以不斷提升業內誠信文化。廉署會繼續在《約章》框架下,加強與業界交流以提升他們對貪污風險的敏感度,並持續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