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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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保险中介涉保险索偿诈骗案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保险中介涉嫌讹称两名投保人受伤,串谋二人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向他们支付意外保险赔偿。该保险中介今日(10月27日)被廉署落案起诉。刘承恩,34岁,宏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亚)前中介人,被控八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下星期三(11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本案于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间发生,当时保险经纪公司宏亚受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委託,向客户销售友邦的保险产品。案发时两名投保人分別经被告向友邦保险购入一份连意外保障附加契约的人寿保险。该两份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发还因意外招致的医疗费用及意外赔款。投保人须直接向友邦保险或经宏亚提出意外索偿申请,并须附以证明文件,包括求诊或接受治疗的收据,以及由医生或物理治疗师签发的病假证明书。被告涉嫌与该两名投保人串谋诈骗友邦保险,即不诚实地讹称二人分別背部、膝部或脚踝受伤,以及由两名医生及两间物理治疗中心发出的证明文件为真确,诱使或致使友邦保险向二人支付意外保险赔偿总额最少逾12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两名投保人并沒有报称的伤患,亦沒有接受任何治疗或放取有关病假。涉案的两名投保人谭启俊,36岁,及林妍君,32岁,亦被廉署分案起诉,二人早前已承认控罪,案件均押后至2024年2月2日再提讯。友邦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会继续与保险业界合作,为保险中介人提供诚信培训。廉署近日为28间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举办「保险业管理人员反贪专业课程」,提高业界诚信管理水平。有关廉署为保险业而设的防贪及诚信教育详情,可浏览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制作的「保险业道德资源网站」,以及防止贪污处的「防贪谘询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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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遭廉署起诉公园建筑项目两名前「工头」向工人收贿助获聘判囚五个月及六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公园建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向四名工人收贿共逾64,000元,以协助他们获该分判商聘用。两名被告今日(10月2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五个月及六个月。两名被告为邝志杰,39岁,及陈卫国,35岁,均为香港煌商佑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煌商佑)前「工头」。邝志杰被判入狱五个月,陈卫国则被判监六个月。二人又被裁判官余俊翔颁令须向时任僱主归还涉案贿款。邝志杰及陈卫国早前承认两项同被控的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陈卫国亦承认另外两项相类罪名。裁判官判刑时称,两名被告多次向工人收受利益,涉案贿款金额亦佔去工人日薪不小比例,因此须向两名被告判处具阻吓性刑罚。煌商佑于案发时是启德一个公园建筑项目的金属设施安装工程分判商。邝志杰及陈卫国于2021年3月加入煌商佑。邝志杰被指派为煌商佑招募工人为该项目工作,工人由陈卫国监督,日薪均为1,400元。案件于2021年4月至8月期间发生。邝志杰及陈卫国串谋向两名工人收取贿款共逾31,000元,而陈卫国又从另外两名工人接受贿款共逾32,000元,两名被告均藉收贿以协助该等工人获得或继续获煌商佑聘用。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两名被告串谋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金额由每日300元至500元不等。二人其后从每名工人分別收取贿款10,000元至逾21,000元。煌商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苏振雄代表出庭。廉署近年採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向建筑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贪污行为,并推出一系列相关宣传及教育工作。廉署发言人呼吁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建筑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获聘机会,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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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承办商前董事行贿换澳门酒店3,400万港元冷气维修合约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间冷气工程维修承办商的时任高级销售经理及时任董事,涉嫌向一名酒店集团时任总监提供贿款逾100万港元,以获取集团在澳门一间酒店的冷气维修合约,总值3,400万港元。继该时任高级销售经理上月承认行贿罪名后,涉案时任董事今日(10月25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胡德海,56岁,伟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伟联)前董事,被裁定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法官姚勋智将案件押后至11月21日听取求情及判刑,期间将索取胡德海的背景报告。胡德海被还押惩教署看管。案发时,伟联及澳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澳联)分別在香港及澳门成立。该两间公司为客户提供冷气安装及维修服务,由同一名东主营运。澳联时任高级销售经理李健宏负责澳联日常运作,包括向其他公司提交报价单以招揽生意。李健宏须向胡德海匯报有关澳联的业务运作。自2013年起,澳联成为永利度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永利)的认可供应商。永利在澳门经营酒店及赌场,该公司禁止员工在执行职务期间向承办商/供应商索取或接受利益。案情透露,李健宏2014年认识一名永利时任总监,对方向李健宏索贿,以确保澳联有机会向永利提交冷气工程维修服务报价单或投标书。为了替澳联招揽更多生意,胡德海及李健宏均同意贿赂该总监。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间,李健宏在香港透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三笔贿款合共逾45万港元予该总监。期间,澳联与永利的生意额上升。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胡德海与李健宏串谋在香港向该总监支付两笔贿款共56万港元。香港廉署调查显示,永利于2014至2017年间将多份冷气维修合约判授予澳联,总金额约为3,400万港元。同案被告李健宏于9月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五项行贿罪名,法官将判刑押后至11月21日。永利在案件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香港廉署亦感谢澳门廉政公署提供宝贵协助,包括安排香港廉署人员在澳门会见证人。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保山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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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联合新闻稿:证监会、廉署与会财局首次採取三方联合行动打击怀疑企业欺诈及失当行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廉政公署(廉署)与会计及财务匯报局(会财局)首次採取三方联合行动,涉及两家香港上市公司,涉嫌虚构企业交易总值1.93亿港元(约1.7756亿元人民币)(註1)。三家机构联合搜查了共16个处所。廉署在联合行动中拘捕三名人士,包括一名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下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的罪行。证监会与廉署早前在一项打击涉嫌「唱高散货」集团的联合行动中,发现该等怀疑虚构交易(註2)。调查发现,两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其管理层涉嫌于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与「唱高散货」集团成员串谋虚构该两家公司曾与多间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公司进行多项企业交易,导致该两家公司的收益被夸大8,390万港元(约7,720万元人民币),以及虚报资产总值1.092亿港元(约1.005亿元人民币)。上述夸大收益及虚报资产的行为可能引致该两家上市公司的中期业绩及╱或年报披露了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证监会、廉署与会财局採取这次联合行动,分別针对涉嫌企业欺诈和失当行为、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的贪污罪行,以及与上述怀疑虚构交易相关的核数师失当行为。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上市公司董事受託就真实准确的财务披露作出规管,这是本港资本市场的基石。这次三方联合行动,也是本会与会财局的首次联合行动,凸显了我们向滥用信任、欺诈投资者的人士追究责任的共同决心。与廉署及会财局的合作使我们能够匯集资源、专业知识和情报,迅速採取执法行动,打击损害市场廉洁稳健和削弱投资者信心的个人和腐败的公司行为。」魏弘福先生补充指:「我们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表示感谢。」副廉政专员兼廉署执行处首长丘树春先生表示:「是次三方联合行动正好展现我们维护廉洁金融市场的共同目标。廉署会继续与证监会及会财局等金融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打击涉及上市公司的贪污罪行、非法活动及失当行为,并以行之有效的执法、预防及教育的「三管齐下」策略,继续与各监管机构致力提昇公司诚信管治及专业水平,维护本港公平营商环境及廉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巩固各持份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会财局署任行政总裁赖翠碧女士表示:「联合行动充分显示会财局竭尽所能,以确保香港财务匯报及审计质素和公信力的决心。在中国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市场唇齿相依下,两地监管机构透过加犟跨境合作,以达致更有效监管。此举对金融市场产生积极效果,加犟金融市场的坚韧性、保障投资者利益、巩固公众对财务匯报质素的信心,及维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由于调查仍在进行,证监会、廉署与会财局现阶段均不会作进一步评论。备註:1. 是次联合行动乃根据证监会与廉署及会财局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安排而作出的。请参阅证监会、廉署及会财局的网站。2. 请参阅证监会及廉署2022年11月10日及2023年3月15日的联合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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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廉署起诉物流公司前经理涉隐瞒利益冲突诈骗910万元空运舱位订单廉政公署昨日(10月18日)落案起诉一名物流公司时任经理,控告他在处理客户的空运舱位订单时,涉嫌经两间公司发出订单,并隐瞒他与该两间公司的关係或协议从而诈骗其僱主,涉案订单总值逾910万元。黄永浩,40岁,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慕佰仕)时任空运及业务发展经理,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明日(10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慕佰仕是国际物流公司MBS Logistics Group的香港子公司,该公司透过不同承运代理商为客户提供预订空运舱位等物流服务。案发时被告是慕佰仕空运及业务发展经理,负责为客户向承运代理商索取报价、安排将客户货物送往承运代理商,以及将承运代理商的发票交予慕佰仕审批付款。本案于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发生,涉及逾430张空运舱位订单。该些订单由慕佰仕分別透过另外两间公司,即JTC Development Limited(JTC)及飞华物流有限公司(飞华),向其中一间承运代理商发出,总值逾910万元。被告涉嫌向慕佰仕隐瞒他在JTC的权益,以及他与飞华订立的协议,意图诈骗而诱使慕佰仕透过JTC及飞华向上述承运代理商发出空运舱位订单。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于案发期间先后建议慕佰仕透过JTC及飞华发出上述订单并向该两间公司支付款项,但他被指从来沒有向慕佰仕披露自己在JTC拥有权益及他与飞华就订单所作的协议。调查发现,被告从涉案订单中共获利逾128万元。慕佰仕如知悉被告与JTC及飞华之间的关係或协议,便不会经JTC及飞华向该承运代理商预订任何空运舱位及支付款项。慕佰仕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提醒私营机构僱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僱主作出相关申报。僱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贿赂,更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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