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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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男子行贿银行经理图赎回信託基金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男子以1,000元行贿一名银行客户服务经理,图获对方协助赎回其单位信託基金。被告今日(7月3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锺嵩,60岁,今日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裁判官水佳丽将案件押后至8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官报告。被告获准保释。案情透露,被告于2021年1月22日到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位于上水的一间分行,以赎回他在该银行所持有的单位信託基金,获该分行一名客户服务经理接待。该客户服务经理要求被告按照该银行指引,出示其香港身份证或护照以核实身分。被告并沒有带备有关证件,遂向对方提供1,000元,以协助赎回他所持有的单位信託基金。该客户服务经理拒绝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滙丰银行报告事件。滙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永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焯霖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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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四名前银行职员收贿洩露客户资料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四名前银行职员串谋收贿逾20万元,将银行电脑系统内客户的机密资料洩露予他人以兜售个人贷款业务,今日(7月31日)被裁定贪污及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成立。叶辉,43岁,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前丰盛理财客户经理,被裁定37项罪名成立,即七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30项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61(1)(c)条。同案被告黄晓欣,38岁;石彦汭,35岁,同为星展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顾问,及查卓鋐(前称查宇及查力),34岁,星展银行前私人贷款业务经理,分別被控其中五项贪污罪名,亦被裁定罪名成立。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8月18日进行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发生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当时叶辉是星展银行丰盛理财客户经理,派驻到北角分行,负责处理该行资产逾100万元的客户。查卓鋐是星展银行无抵押贷款部的私人贷款业务经理,负责监督一组私人贷款业务顾问,以推广个人贷款业务。星展银行设有一个储存客户机密资料的电脑系统,叶辉获授权取用有关系统,而私人贷款业务职员则不获授权接触客户机密资料。案情透露,叶辉分別与五名星展银行私人贷款业务职员包括同案三名被告达成协议,由叶辉从银行电脑系统取得客户机密资料,提供予其中四人包括黄晓欣及石彦汭兜售个人贷款业务。如四人成功促成客户贷款,须向叶辉提供净贷款额的某百分比作为报酬。叶辉又指示石彦汭,把他从银行电脑系统取得的客户机密资料,洩露给另外两名人士以兜售个人贷款业务。二人分別为一名财务中介及另一间银行的职员,成功兜售贷款后须向叶辉及石彦汭支付净贷款额的某百分比作为回佣。廉署调查显示,叶辉在案发期间在星展银行电脑系统内取得客户的机密资料,洩露予他人以兜售个人贷款业务。叶辉及石彦汭因而收取非法回佣逾20万元。星展银行不容许其职员接受与其事务或业务有关的利益,或为推广贷款服务而向任何未经授权的一方透露银行的机密客户资料。星展银行在廉署调查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犟及严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霭琳协助。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一向重视银行业的诚信水平,提醒银行从业员必须恪守高度诚信,遵守法规。廉署透过「银行业诚信推广计划」,协助银行管理层及各级职员了解常见的贪污陷阱,与业界共建廉洁文化。廉署早前更举办为期两日的「银行管理人员反贪专业课程」,并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协助银行管理其主要营运范畴的贪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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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遭廉署起诉工程承办商承认以虚假报价单诈骗大厦法团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工程承办商,该承办商今日(7月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串谋诈骗土瓜湾一幢私人住宅大厦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以虚假报价单获取大厦的水管更换工程。廉署早前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事件。陈锦华,57岁,兴发屋宇维修有限公司(兴发)董事兼股东,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以及三项管有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5(2)条。他另外两项管有虚假文书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9月7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陈锦华的背景报告,并批准他保释。案情透露,港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匯)于案发时为土瓜湾私人住宅大厦顺丽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员工必须向公司认可工程承办商取得最少三份报价,方可进行价格介乎一万元至20万元的维修保养工程。港匯于2021年为顺丽阁邀请报价,以挑选工程承办商进行水管更换工程。顺丽阁法团其后经港匯接获三份报价单,当中兴发的报价最低,为七万元,法团遂于2021年5月将该项工程判授予兴发。陈锦华承认于2021年3月至5月期间串谋一名港匯时任物业主任诈骗顺丽阁法团,讹称兴发以外两张报价单是真实,以及分別由两间工程公司发出。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两间工程公司并非港匯的认可工程承办商,亦沒有提交该等报价单。陈锦华又承认管有另外三份虚假报价单,该等报价单看来是由上述其中一间工程公司向另外一幢住宅大厦、一幢商业大厦及一个商场发出。同案被告刘灼恩,41岁,港匯时任物业主任,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她今日并无答辩,并获准以现金保释至9月7日再应讯。港匯及顺丽阁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古雅姬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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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欺诈按揭贷款380万元 申请人判囚八个月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按揭贷款申请人虚报职业及薪金,诈骗一间财务公司向她批出按揭贷款约380万元,被告今日(7月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杨佩红,54岁,地产代理,早前被裁定一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裁判官屈丽雯判刑时认为被告毫无悔意,本案量刑起点为监禁九个月,考虑到被告已全数清还有关按揭贷款,遂将刑期扣减一个月。案情透露,被告于2018年8月透过一间财务中介公司向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永亨财务)申请按揭贷款约380万元。她向永亨财务讹称在一间物流公司任职全职物流经理超过一年,月薪12万元,并随表附上相关工作证明及银行结单。永亨财务最终批准被告的贷款申请,约38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被提取。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物流公司从来沒有向被告发出上述工作证明。被告曾在该物流公司工作,但月薪只有约两万元。调查又发现被告曾把数笔12万元现金存入其银行户口,以假装每月收取薪金。如永亨财务知悉被告的按揭贷款申请及证明文件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批准其申请。永亨财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毛国萍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仲犟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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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遭廉署起诉水喉工程分判商承认诈骗工资66万元判囚27个月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两名参与兴建香港儿童医院及马鞍山一个私人住宅项目的「三判」承建商(「三判」)夸大水喉匠的日薪,诈骗该两个项目的「二判」承建商(「二判」)。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被定罪判囚,另一名被告今日(7月27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判入狱27个月。施健忠,50岁,承认三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另外四项相类罪名则留区域法院法庭档案。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斥责施健忠的欺诈行为,剥削了工人努力的成果,加上他有系统地持续长时间犯案,法庭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期,四项罪名合共监禁50个月,但考虑到施健忠认罪及其求情因素,例如其脚伤,将刑期减至27个月。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8月30日进行。案件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发生,当时建荣水喉渠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荣)及安柏水喉工程有限公司(安柏)以「二判」身分参与两个建筑项目,分別涉及香港儿童医院及马鞍山一个私人住宅。建荣及安柏将该两个项目的水喉工程分判予两名「三判」,即施健忠及朱焯华。根据分判协议,施健忠及朱焯华须为该两个项目提供水喉匠,并匯报水喉匠的确实日薪以计算工资。案情透露,施健忠独自或与朱焯华一同聘请了四名水喉匠,合约列明他们的日薪分別为1,400元及1,500元。不过,两名被告与水喉匠协议的实际日薪只是介乎750元至1,100元。两名被告并要求水喉匠收到建荣及安柏发放的月薪后,需向他们归还差额。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四名水喉匠的工资被夸大逾66万元。同案被告朱焯华,59岁,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于本年1月18日在区域法院判囚15个月。医院管理局、建荣及安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晓彤及锺永骏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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