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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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前餐厅主厨向下属索贿收贿兼妨碍司法公正遭廉署起诉判囚12个月廉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中菜餐厅时任主厨向下属索贿收贿,以协助下属夫妇二人继续获餐厅僱用及晋升,并在廉署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煽惑该下属作出虚假陈述。被告今日(10月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12个月。钟声,41岁,映水芙蓉餐饮有限公司(映水芙蓉)前主厨,被裁定七项罪名成立,即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违反普通法。裁判官温绍明判刑时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质严重,而向怀孕下属索贿以继续其聘用尤其差劣,须判处监禁式刑罚。案发时涉案夫妇获映水芙蓉僱用。被告为该公司主厨,负责监督厨房运作,及向公司建议员工调职及晋升,该对夫妇同为被告下属。案情透露,被告约于2019年10月得悉涉案妻子怀孕,遂向其丈夫索取贿款20,000至40,000元,令涉案妻子继续获映水芙蓉僱用。被告最终以该原故从涉案丈夫收取一笔10,000元贿款。被告2021年5月又两度向涉案丈夫索取每月1,000元及另外一笔2,000元的贿款,以协助对方在映水芙蓉转换岗位、加薪2,000元并获得晋升。涉案丈夫担心如拒绝被告的要求,对方会在工作上找他麻烦,遂向被告支付2,000元。被告2022年3月被廉署拘捕后,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两次煽惑涉案丈夫向廉署作虚假陈述,讹称部分涉案款项是贷款,而被告亦已还款。映水芙蓉绝不容许其僱员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取利益,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连祖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卫国协助。廉署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哑忍贪污,如被索贿以换取获聘机会或工作上的优待,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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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廉署起诉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地时任电工涉向工人收贿勒索廉政公署昨日(10月12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分判商前电工,控告他于疫情期间在元朗一个社区隔离设施建筑工地工作时涉嫌向五名工人索贿及收贿,以介绍他们入职,并向其中一名拒绝支付贿款的工人勒索。冯瑞端,37岁,善美工程有限公司(善美)前电工,被控共六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三项代理人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勒索,违反《盗窃罪条例》第23(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下星期一(10月16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答辩。案件于2022年3月至4月期间发生,被告当时获工程分判商善美僱用为电工,在元朗一个社区隔离设施的建筑工地进行一项紧急消防装置工程。被告于案发时介绍另一名工人到该工地担任夜更工作,其后有另外四名工人直接或间接经该工人介绍入职。被告及该五名工人每人每个夜更工资为2,700元。被告涉嫌从上述其中两名工人收取贿款共600元,以协助他们获善美聘用。他又涉嫌以相同目的向上述余下三名工人索取贿款最少共800元。不过廉署调查发现,其索贿的要求均被该等工人拒绝。此外,被告又涉嫌以恫吓方式,要求上述其中一名拒绝支付贿款的工人交出400元。善美不容许其僱用的工人从任何人索取或接受利益,以介绍对方入职,该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近年採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向建筑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贪污行为,并推出一系列相关宣传及教育工作。廉署发言人呼吁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建筑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获聘机会,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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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遭廉署起诉公园建筑项目两名前「工头」承认向工人收贿助获聘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公园建筑项目分判商时任「工头」,向四名工人收贿共逾64,000元,以协助他们获该分判商聘用。两名被告今日(10月1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邝志杰,39岁,及陈卫国,35岁,均为香港煌商佑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煌商佑)前「工头」,承认两项同被控的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陈卫国亦承认另外两项相类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邝志杰及陈卫国的背景报告。两名被告须还押惩教署看管。煌商佑于案发时是启德一个公园建筑项目的金属设施安装工程分判商。邝志杰及陈卫国于2021年3月加入煌商佑。邝志杰被指派为煌商佑招募工人为该项目工作,工人由陈卫国监督,日薪均为1,400元。案件于2021年4月至8月期间发生。邝志杰及陈卫国串谋向两名工人收取贿款共逾31,000元,而陈卫国又从另外两名工人接受贿款共逾32,000元,两名被告均藉收贿以协助该等工人获得或继续获煌商佑聘用。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两名被告串谋向该四名工人索取贿款,金额由每日300元至500元不等。二人其后从每名工人分別收取贿款10,000元至逾21,000元。煌商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苏振雄代表出庭。廉署近年採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向建筑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贪污行为,并推出一系列相关宣传及教育工作。廉署发言人呼吁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建筑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获聘机会,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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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遭廉署起诉科大前供应商隐瞒利益冲突骗取320万元採购订单判囚28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香港科技大学(科大)两个前供应商的经营者,控告他们串谋一名时任科大兼任副教授,逾七年间于多项採购中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有关供应商的权益,涉款共数百万元。其中一名被告今日(10月1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多项控罪,被判入狱28个月。杨兆安,41岁,时任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高准)独资董事及股东,承认11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0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他另外三项相类罪名则由区域法院法庭存档。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判刑时表示,被告不分是非对错,以虚假申报骗取採购订单。他以监禁48个月为总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将刑期扣减至28个月。高准于案发时提供环境测试服务,杨兆安于2011年底成为其独资董事及股东。医疗用品供应商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骏科)则于2012年中成立,杨兆安当时是其独资董事及股东。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时任科大化学系兼任副教授杨霖龙透过进行招标及採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高准及骏科採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根据科大规例,杨霖龙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他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而供应商亦须申报它们是否与科大职员有任何利益关係。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杨霖龙虽然在高准及骏科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但杨兆安却与杨霖龙串谋诈骗科大,隐瞒杨霖龙在该两间供应商的权益,诱使科大在上述其中一项招标及採购活动中委聘骏科。案情透露,杨兆安又以相同诈骗手段,与杨霖龙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0项招标及採购活动中委聘高准。该11项招标及採购活动涉款共逾320万元。因杨霖龙已离开香港,廉署已于2022年10月初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同案被告欧阳兆㷨于案发期间取代杨兆安出任骏科独资董事及股东,他早前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及一项欺诈罪名,审讯排期于2024年2月21日进行。科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诗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民乐协助。廉署提醒公、私营机构人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根据机构指引作出申报。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行贿或受贿,便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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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遭廉署起诉物业买家讹称单位自住欺诈按揭贷款780万元判囚10个月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物业买家讹称购买一个单位自住,以欺诈一间银行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向其批出八成按揭贷款,涉款约780万元。该名被落案起诉的物业买家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10月10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0个月。许智丰,39岁,消防处高级消防队长,早前被裁定两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暂委法官陈炳宙判刑时称,政府将银行为自住物业提供按揭贷款的上限订于八成,属一项压抑楼市措施,被告的行为破坏有关机制,损害公众利益,法庭必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以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暂委法官以监禁12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多项求情因素遂将刑期扣减两个月。暂委法官已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11月27日进行。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指引,银行须遵守物业按揭贷款的按揭成数上限规定。银行参与按证保险公司的按揭保险计划,可为6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自住物业提供最高八成按揭贷款。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亦有参与该项计划。被告于2020年4月以965万元购入一个新蒲岗私人住宅物业,并按上述计划向工银亚洲申请八成按揭贷款。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4月至7月期间,向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讹称,在完成购买上述物业后,他会把该物业用作自住用途。按证保险公司其后批准该按揭贷款的保险申请。工银亚洲于2020年7月6日向被告批出一笔共约780万元贷款,被告于同日完成该物业的买卖。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工银亚洲批出该笔按揭贷款当日,被告委託一间地产代理公司出租该物业,并于两日后成功以月租逾21,000元租出。而被告及其家人从未在该物业居住。如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知悉该物业并非由被告自住,便不会批核其按揭贷款及按揭保险申请。工银亚洲及按证保险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顾佩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赵佩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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