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30
2023年11月
香港設計中心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判授合約予丈夫營運供應商遭廉署起訴判囚53個星期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香港設計中心一名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中心委聘其丈夫營運的兩間服務供應商,為五個政府資助項目進行市場推廣,合約總值約40萬元。被告今日(11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3個星期。趙嘉慧,43歲,香港設計中心前伙伴拓展及市務傳訊經理,早前被裁定共五項罪名成立,即四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表示,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犯案時間長,其行為除影響香港設計中心的申報機制,亦打擊公眾對有關機構的信心。廉署提醒私營機構僱員應避免利益衝突,及適時向僱主作出相關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廉署建議商業機構為僱員制定清晰的處理利益衝突指引及申報機制,僱員亦應遵從相關指引。案情透露,香港設計中心是公帑資助機構,負責推廣香港的創意及設計思維。該中心要求所有員工,如自身或家屬在與該中心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機構擁有財務利益,則必須作出申報。被告於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案發期間負責「設計智識周」及「設計營商周」的市場推廣及宣傳,兩個計劃均由公帑資助。她向香港設計中心推薦由服務供應商Party in Haze (PIH)及三頭六臂有限公司(三頭六臂)為該兩個計劃提供服務,涉及四個市場推廣及一個網頁更新項目,合約總值約4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PIH由被告兄長註冊,被告丈夫則為三頭六臂主要股東兼董事,而該兩間服務供應商實際上均由被告丈夫營運。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向香港設計中心提交了兩份利益衝突年度申報及五份採購申請表,當中均隱瞞了丈夫在PIH及三頭六臂的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廉署調查又發現,PIH及三頭六臂分別為上述五個項目的唯一報價者或報價最低的公司。它們獲判授其中四個項目,而餘下一個項目則因相關計劃取消而不獲判授。若香港設計中心知悉被告丈夫在該兩間供應商擁有財務利益,便不會委聘該兩間公司提供服務。香港設計中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柏愛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黎智業協助。
29
2023年11月
遭廉署起訴渠務署分判商前管工承認向工人收賄判囚八個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渠務署工程分判商前管工,控告他向受其監督的工人收賄共逾45,000元。被告今日(11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囚八個月。肖奇生,57歲,港隆工程有限公司(港隆工程)前管工,承認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另外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勒索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表示,被告犯案時間超過一年,欺壓屬下多名工人,案情嚴重,須判處監禁式刑罰。裁判官又頒令被告須向港隆工程歸還涉案賄款逾45,000元。案發時港隆工程是渠務署一個渠務維修及建造工程項目的分判商,被告為該項目的地盤管工,負責帶領和監督工人,亦會介紹工人到該地盤工作。被告於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間,向三名受其監督的工人收賄共逾45,000元。三人相信若不向被告支付每個工作天50元至100元,可能遭港隆工程終止聘用。被告在三人拒絕支付賄款後為難他們,並以懶惰及態度欠佳為由要求他們停工。港隆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陳育良及何潤翔代表出庭。廉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貪污行為,並推出一系列相關宣傳及教育工作。廉署呼籲建築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獲聘機會,應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切勿啞忍貪污。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29
2023年11月
兩母子收購商場詐騙代理佣金75萬元遭廉署起訴罪成候判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物業投資者及其母親在一項1.68億元的商場收購項目中,詐騙一名投資夥伴支付代理佣金逾75萬元。二人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11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謝耀陞,39歲,恒豐地產有限公司(恒豐)公司董事兼股東;及其母親冼玉翎,68歲,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暫委法官陳炳宙將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醫療報告,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案情透露,謝耀陞於2019年6月邀請一名投資夥伴一同收購荃灣翠濤閣商場,並協議透過買入思成有限公司(思成)以收購該商場。冼玉翎與該投資夥伴分別持有思成55%及45%股份,收購商場的開支及盈利會根據有關比例分配。思成於2019年7月經美聯物業(商舖II)有限公司(美聯)與賣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以1.68億元購入該商場。思成須向美聯支付成交價的百分之一,即168萬元作為代理佣金。根據上述協定,該投資夥伴須支付當中約75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恒豐經冼玉翎與美聯達成另一協議去共同促成上述交易。。按該協議,美聯與恒豐會共同促成有關交易,美聯只收取代理佣金的兩成,而由謝耀陞擁有的恒豐則會收取餘下八成代理佣金。但謝耀陞與冼玉翎並無向該投資夥伴透露這協議,意圖從該投資夥伴需支付的75萬元佣金中經恒豐瓜分得益。該項商場收購計劃最終告吹,而思成沒有完成有關交易。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師梁鴻谷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雅瑜協助。
28
2023年11月
廉署起訴工程公司前僱員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判授70萬元電梯工程訂單廉政公署今日(11月28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僱員,控告他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將逾1,100份升降機及扶手梯保養維修工程訂單,判授予他母親成立的承辦商,涉及工程費用約70萬元。張子聰,38歲,智能安全顧問公正行有限公司(智能)前工程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星期四(11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案發時被告受僱於智能為工程助理,負責管理升降機及扶手梯相關的工程項目,職責包括將工程外判給承辦商。根據智能的要求,被告如果在處理有關外判工程的事宜上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他須向智能提交利益申報。被告涉嫌於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間,向智能隱瞞他及他的母親在勵精顧問公證行有限公司(勵精)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智能判授工程訂單和顧問服務予勵精。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智能案發時按被告的建議將共逾1,100份升降機及扶手梯保養維修工程訂單外判給勵精,涉及工程費用共約70萬元。廉署調查亦揭發被告的母親是勵精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被告及其母親都是勵精銀行戶口的授權簽署人。智能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提醒私營機構僱員,應避免利益衝突及適時向僱主作出相關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若當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賄賂,更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22
2023年11月
廉署貪污調查揭三人詐騙社署交通意外援助及保險賠償90萬元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偽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會福利署(社署)向他們發放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60萬元,並詐騙五間保險公司向涉案妻子批出醫療賠償逾31萬元。廉署今日(11月22日)落案起訴三人欺詐及串謀詐騙。被告為莊小方,40歲,美容顧問;其丈夫楊炳威,41歲,兼職廚師;及其胞姊的伴侶陳學仁,44歲,無業。三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分兩宗案件於星期五(11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三人被控共四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莊小方及陳學仁另被控六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有關罪行於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發生。第一宗案件涉及詐騙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計劃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申請人須向社署提交申請表及病假證明書等文件。三名被告涉嫌報稱在三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向社署偽稱其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申請表上所有資料均屬實,以及在交通意外後獲發相關病假證明書,意圖詐騙而誘使社署向他們批出四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共約60萬元。第二宗案件涉及詐騙保險公司醫療賠償。案發時莊小方的僱主為員工投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的團體醫療保險。莊小方又私人向友邦保險及另外四間保險公司投購多份醫療及意外保單,有關保險公司為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保誠保險有限公司、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莊小方及陳學仁涉嫌串謀詐騙該五間保險公司,偽稱莊小方在上述其中一宗交通意外中受傷,誘使該等保險公司批准其索償申請,向她發放四筆醫療賠償共逾31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三名被告在向社署及該五間保險公司提出有關申請時,涉嫌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又訛稱自己沒有工作收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提出其他申索。調查又發現,上述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屬虛構。社署及該五間保險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