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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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廉署贪污调查揭三人诈骗社署交通意外援助及保险赔偿90万元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对夫妇及其亲友涉嫌伪称在交通意外中受伤,诈骗社会福利署(社署)向他们发放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共约60万元,并诈骗五间保险公司向涉案妻子批出医疗赔偿逾31万元。廉署今日(11月22日)落案起诉三人欺诈及串谋诈骗。被告为庄小方,40岁,美容顾问;其丈夫杨炳威,41岁,兼职厨师;及其胞姊的伴侣陈学仁,44岁,无业。三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分两宗案件于星期五(11月2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三人被控共四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庄小方及陈学仁另被控六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有关罪行于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发生。第一宗案件涉及诈骗社署交通意外伤亡援助,有关计划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即时经济援助,申请人须向社署提交申请表及病假证明书等文件。三名被告涉嫌报称在三宗交通意外中受伤,向社署伪称其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申请表上所有资料均属实,以及在交通意外后获发相关病假证明书,意图诈骗而诱使社署向他们批出四笔交通意外伤亡援助共约60万元。第二宗案件涉及诈骗保险公司医疗赔偿。案发时庄小方的僱主为员工投购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的团体医疗保险。庄小方又私人向友邦保险及另外四间保险公司投购多份医疗及意外保单,有关保险公司为信諾环球保险有限公司、保诚保险有限公司、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庄小方及陈学仁涉嫌串谋诈骗该五间保险公司,伪称庄小方在上述其中一宗交通意外中受伤,诱使该等保险公司批准其索偿申请,向她发放四笔医疗赔偿共逾31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三名被告在向社署及该五间保险公司提出有关申请时,涉嫌提交虚假病假证明书,又讹称自己沒有工作收入及沒有就该等交通意提出其他申索。调查又发现,上述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属虚构。社署及该五间保险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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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公屋前保安主管涉嫌收下属「利是」调岗位二人同遭廉署起诉一名公共屋邨前保安主任涉嫌收受4,000元「利是」,为下属保安员编配心仪工作岗位,二人昨日(11月20日)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陈秀云,70岁,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怡)前保安主管,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其下属梁金兰,48岁,嘉怡前保安员,则被控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b)条。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明日(11月2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案发时嘉怡获房屋署委聘为乐富邨提供保安服务。陈秀云为该邨早更保安主管,负责拟备保安员的每日工作更表,梁金兰则是她其中一名属下保安员。嘉怡禁止员工就其职务提供或接受任何利益。于2022年11月中至2023年1月底期间,陈秀云涉嫌接受梁金兰两封「利是」共4,000元,以在编配保安员工作时优待梁金兰。廉署接获房屋署转介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陈秀云涉嫌在她生日后及农历新年期间接受梁金兰的「利是」,以安排对方在乐富邨「座头」工作。房屋署及嘉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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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承办商董事及经理行贿获3,400万港元澳门酒店冷气维修合约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及一年半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间冷气工程维修承办商的时任董事及时任高级销售经理,向一名酒店集团时任总监提供贿款逾100万港元,以获取集团在澳门一间酒店的冷气维修合约,总值3,400万港元。两名被告今日(11月21日)在区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狱两年及一年半。胡德海,56岁,伟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伟联)前董事,被判入狱两年。他早前被裁定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李健宏,60岁,澳联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澳联) 前高级销售经理,则判囚一年半。他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另外三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是严重罪行,法庭不能容忍贿赂行为,加上案件涉及贿款逾100万港元,犯案时间为期两年半,判监无可避免。案发时,澳联及伟联分別在澳门及香港成立。该两间公司为客户提供冷气安装和维修服务,由同一名东主营运。李健宏负责澳联日常运作,包括向其他公司提交报价单以招揽生意。李健宏须向胡德海匯报有关澳联的业务运作。自2013年起,澳联成为永利度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永利)的认可供应商。永利在澳门经营酒店和赌场,该公司禁止员工在执行职务期间向承办商索取或接受利益。案情透露,李健宏2014年认识一名永利时任总监,对方向李健宏索贿,以确保澳联有机会向永利提交冷气工程维修服务报价单或投标书。为了替澳联招揽更多生意,胡德海及李健宏均同意贿赂该总监。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间,李健宏在香港透过支票或银行转帐支付三笔贿款合共逾45万港元予该总监。期间,澳联与永利的生意额上升。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胡德海与李健宏串谋在香港向该总监支付两笔贿款共56万港元。香港廉署调查显示,永利于2014至2017年间将多份冷气维修合约判授予澳联,总金额约为3,400万港元。永利在案件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香港廉署亦感谢澳门廉政公署提供宝贵协助,包括安排香港廉署人员在澳门会见证人。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保山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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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政府工程顾问员工使用虚假斜坡证书遭廉署起诉判囚两年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政府工程顾问公司前首席工程师就三个防治山泥倾泻项目,串谋使用数份虚假独立审核证书及一份虚假生态评估报告,以诈骗三个政府部门。该前首席工程师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诉,今日(11月1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黄嘉进,48岁,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嘉科)前首席工程师,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及159A条。法官叶佐文判刑时斥责被告无悔意,指他身为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有责任保障公众安全及环境生态,却指示下属使用虚假证书及报告,遂判处被告即时监禁两年。嘉科自2010年起,获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委聘为三个长远防治山泥倾泻项目担任顾问。嘉科需为每个项目进行勘察,以评估约100至300个人造斜坡及约20个天然山坡的状况,并拟备相关的巩固及风险缓减工程设计,以及监察各合约承建商的建造工程。嘉科须就上述项目的巩固及风险缓减工程设计向该两个政府部门提交附有独立审核证书的报告。由独立审核工程师批核的独立审核证书须核证嘉科的设计是符合公众安全及沒有潜在山泥倾泻危险。嘉科亦须就其中一个土木工程拓展署项目,向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提交一份生态评估报告,以确认拟进行土地勘察工程的范围内对任何具重要保育价值物种的影响。本案于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发生,被告当时是嘉科的首席工程师,负责处理上述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项目的日常执行及管理工作,包括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案情透露,被告与三名下属串谋使用八张看来是由一名独立审核工程师签署的虚假独立审核证书,诱使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职员接受它们为真文书。被告又与上述其中一名下属串谋使用一份看来是由一间生态顾问公司发出的虚假生态评估报告,诱使渔护署职员接受它为真文书。廉署早前接获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上述独立审核工程师及生态顾问公司从未签署或发出上述文件。调查又发现,相关政府部门在揭发事件后已重新检视涉案的防治山泥倾泻项目,并未有发现涉及安全问题。土木工程拓展署、路政署、渔护署及其他相关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及叶家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兆慧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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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遭廉署起诉出版社前僱员承认诈骗服务费38万元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出版社前僱员伪造发票,诈骗出版社向多间承办商支付再版书籍及搬迁工程服务费共约38万元。该名出版社前僱员今日(11月14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多项欺诈及《防止贿赂条例》下的罪名。孔祥威,49岁,浸信会出版社(国际)有限公司(浸信会出版社)前僱员,承认八项罪名,即四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王兴伟将案件押后至12月1日判刑,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获浸信会出版社聘用,负责书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办商发出影印及设计订单。案发期间,浸信会出版社记录显示四间承办商就再版78本书籍向浸信会出版社发出61张发票。被告向浸信会出版社讹称该四间承办商已完成相关的书籍设计、编辑、排版及校对工作,浸信会出版社遂向它们支付服务费共约34万元。案情又透露,被告串谋另一间承办商使用两套虚假的发票及支付款项申请表,误导浸信会出版社该承办商已完成另外三本书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可获服务费共27,000元。被告案发时亦负责监督浸信会出版社的搬迁工程。他利用两套虚假的发票,误导浸信会出版社上述其中一间承办商曾为出版社进行两项搬迁工程,可获服务费共11,000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五间承办商并沒有为浸信会出版社提供再版书籍的工作或进行搬迁工程,其中四间承办商的负责人其实是被告一名亲戚及三名朋友。浸信会出版社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连祖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佩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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