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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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
银行前职员欺诈客户保费82万港元遭廉署起诉判囚20个月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银行前职员,控告他诈骗两名客户保费共逾82万港元。被告今日(2月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0个月。陈嘉谦,34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保险策划经理,早前被裁定三项欺诈罪名及一项企图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犟判刑时斥责被告处心积累犯案,行为违反诚信,影响银行声誉。案情透露,案发时被告派驻渣打银行湾仔一间分行,职责包括根据该银行与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保诚)的商业协议,推介客户透过银行购买保诚的保险产品。他于2019年1月及3月协助两名客户透过渣打银行购买两份保诚的保单。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伪称协助该两名客户向保诚缴付保费,于2019年8月及9月分別诱使他们将52,300美元(约408,000港元)及逾420,000港元转帐至被告一名亲信的银行户口。被告其后向保诚伪称该两名客户申请取消保单,企图诱使保诚取消该两份保单。渣打银行及保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检控官李颖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霭琳及朱冠桥协助。廉署早前推出全新《银行防贪指南》,协助银行管理主要营运范畴包括销售保险产品及转介业务的贪污风险,提升银行防贪能力。廉署将继续与银行界合作,为其僱员提供诚信培训。
02
2024年2月
「三跑」工人聘用贪污案:再有两名被廉署起诉「工头」判囚廉署近年採取连串执法行动,打击向建筑工人收受非法回佣的贪污行为,并推出一系列相关宣传及教育工作。今日(2月2日)再有两名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项目(「三跑」项目)分判商前「工头」,向四名扎铁工人收贿以协助他们获聘,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各判入狱五个月。徐二高,48岁,及郭天保,43岁,同为德铸工程有限公司(德铸)前扎铁工「工头」,早前共承认四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裁判官温绍明判刑时指,两名被告剥削工人,而持续干犯罪行一段时间,须判处监禁式刑期。裁判官亦颁令二人须向德铸归还涉案贿款共逾九万元。廉署就向「三跑」项目工人收贿的违法行为,累计落案起诉26人,被告主要为分判商「工头」,包括本案两名被告在内共21人认罪或经审讯被定罪,判囚最高16个月,另有三人尚待答辩或审讯。廉署发言人呼吁建筑工人切勿哑忍贪污,建筑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获聘机会,应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案情透露,案发时德铸是「三跑」项目分判商,负责招聘建筑工人进行各类工程。徐二高及郭天保任职「工头」,带领一组扎铁工人在项目工地工作。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期间,徐二高与郭天保串谋从四名扎铁工收受贿款共逾九万元,以协助他们继续受僱于德铸。该四名扎铁工相信,如他们不支付3,900元至约33,000元不等的贿款,便会被辞退。香港机场管理局、有关总承建商中国水电–中国电建–保华–建信联营及德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晓彤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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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医疗仪器公司前营运总监涉嫌诈骗项目费用310万元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医疗仪器公司时任营运总监涉嫌讹称一间国际公司为一个研发生产项目的买家,诈骗医疗仪器公司逾310万元项目费用。廉署昨日(1月25日)落案起诉该名前营运总监欺诈罪。冯宗熊,73岁,富识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富识)前营运总监,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案件下星期二(1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及转介区域法院答辩。被告于2018年底邀请一名投资者投资一个医疗仪器研发生产项目,投资者其后成立富识以营运该项目,并聘请被告为其营运总监。由于该项目发展进度缓慢,被告遂建议投资者投资另一项咖啡机研发生产项目,以其盈利为医疗仪器项目提供资金。该投资者同意透过富识投资该咖啡机项目,并同意被告的建议,聘用BM Technology Design Limited (BM Tech)及韦奇工业有限公司(韦奇)为项目进行软件开发、制造塑胶零件及供应原型机。被告涉嫌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期间,向富识讹称一间国际饮料公司会向富识购买该咖啡机项目,意图诈骗而诱使富识向BM Tech及韦奇支付共逾310万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国际饮料公司从来沒有与富识洽谈任何生意或达成任何协议。富识及该国际饮料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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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廉署调查贪污揭粮油杂货供应商前营业员涉诈骗1,200万元货品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粮油杂货供应商时任高级营业代表涉嫌讹称多个客户曾向供应商订购货品,诱使供应商九个月内发放总值逾1,200万元的货品。该名时任高级营业代表今日(1月23日)被廉署落案起诉。麦家荣,45岁,大昌贸易行有限公司(大昌行)前高级营业代表,被控32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案件星期四(1月2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及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大昌行的业务包括粮油杂货供应。案发时被告是大昌行高级营业代表,负责处理客户所下的粮油杂货订货单。大昌行接获客户订货要求后,会开出发票以安排发放或交付货品予客户。被告涉嫌于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九个月期间,向大昌行讹称32个客户向公司订购了货品,意图诈骗而诱使大昌行安排发放或交付总值逾1,200万元的货品。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在上述期间输入虚假订货单,致使大昌行发放有关货品。其后,被告涉嫌私自将该些货品转售予其他公司,但只缴付约27.8万元货款予大昌行。大昌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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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隐瞒利益冲突骗取光纤安装订单案:廉署加控电讯商助理经理妨碍司法公正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电讯商时任助理经理及另外三人,控告他们涉嫌隐瞒助理经理在一间承办商的利益,以取得电讯商数份光纤安装服务订单,总值约18万元。该助理经理涉嫌在廉署调查期间,向电讯商讹称曾申报他于承办商的角色,今日(1月19日)被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四名被告为陈俊健,43岁,有缐宽频通讯有限公司(有缐宽频)前技术支援服务部助理经理;其女友人霍琬其,44岁;其友人卢乐熙,43岁,诺建工程有限公司(诺建工程)唯一董事兼股东;及陈孝樑,36岁,有缐宽频一间承办商的技术员。四人早前否认三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1)条。廉署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于各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席审前覆核时,加控陈俊健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或一连串作为罪名,违反普通法。陈俊健否认新增控罪,裁判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4月2日进行审讯,并准许四名被告继续保释。案发时陈俊健为有缐宽频技术支援服务部助理经理,负责监督及评估为客户进行网络安装及维修工程的承办商的服务质素,以及向公司建议委聘承办商。有缐宽频的政策订明,所有僱员需避免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亦需填写及递交声明表格,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层申报利益冲突。四名被告早前被控涉嫌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间,向有缐宽频隐瞒陈俊健为诺建工程的实益拥有人及经营者,不诚实地为诺建工程取得赚取报酬的机会,涉及三个住宅屋苑的三份光纤安装服务订单。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有缐宽频按陈俊健建议,委聘诺建工程为其光纤安装工程承办商。诺建工程其后获判该三个住宅屋苑三份光纤安装服务订单,总值约18万元。新增控罪指陈俊健涉嫌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于2022年9月中至10月初期间,即他被廉署拘捕后,虚假地向有缐宽频表示他已于2021年底向有缐宽频呈交声明表格,交代他于诺建工程的角色。廉署发言人提醒市民,妨碍司法公正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以任何监禁刑期及任何罚款金额。如发现在廉署案件中有该等违法行为,廉署定必严肃跟进,绝不姑息。有缐宽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吴卓桦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赖捷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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