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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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廉署起诉服装制造公司前僱员涉以虚假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48万元廉政公署今日(7月11日)落案起诉一名服装制造公司前行政助理,控告她涉嫌就处理其僱主物业维修工程时伪造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共约48万元。庄萃君,32岁,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 的前行政助理,被控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7月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起诉被告。被告出任SGL行政助理期间,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外,亦需要处理其僱主名下两个住宅单位的租赁事宜,及单位的装修及维修事宜。进行每项维修工程前,被告需事先获僱主批准,并提供报价单供僱主确认。工程完结后被告亦需向公司提供由装修公司发出的报价单或收据以安排支付工程费用。被告涉嫌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先后九次向公司提交虚假维修工程报价单及收据,误导公司该批报价单及收据由一间装修公司发出,并已完成相关工程,令公司向该装修公司支付约48万元工程费用。廉署调查发现,该装修公司并沒有发出有关工程的报价单及收据,而上述大部份款项最终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口。SG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8
2024年7月四亿日圆投资诈骗案遭廉署起诉财务顾问认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调查一宗银行职员贪污案中,揭发四人串谋讹称数间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370亿港元,并以虚假银行文件,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诉的自僱财务顾问今日(7月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罗文辉,50岁,自僱财务顾问,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项相类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再提讯,罗文辉获准保释候讯。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胡文浩,36岁;及陈德政,37岁,均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二人均获准保释,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发时罗文辉是一名自僱财务顾问,胡文浩及陈德政均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分別任职中小企业理财部及优先私人理财部。虽然该银行会应客户要求发出文件,以确认其银行户口的结存,但胡文浩及陈德政并无权限签署及发出有关文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发期间,罗文辉、胡文浩及陈德政串谋另一名渣打银行时任客户经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虚假资金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以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间公司投资。有关虚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陈德政签署,并看来是由渣打银行发出。该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为两名ADF男股东暨董事,分別贊比亚籍及韩国籍;陈德政一名泰国籍男客户;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总裁。罗文辉承认串谋胡文浩、陈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签发八份虚假的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ADF作担保人,并会向相关投资者支付款项。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涉及承兑款项共720万美元(逾5,600万港元),而该等虚假陈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资者受骗,向ADF及多间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过其余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向某公司讹称就各承兑票据,渣打银行担保ADF承兑5,000万美元(约3.9亿港元)。胡文浩及陈德政早前承认涉及上述诈骗,并签发虚假资金证明书,讹称上述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亿美元资金(约116亿港元)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以及该泰国籍男子在渣打银行的户口持有33亿欧元价值资产(约255亿港元)。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而该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亦从未持有任何渣打银行户口。同案被告梁浩贤,38岁,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洁贞,55岁,ADF经理,则否认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贝苑协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诉殡仪经纪行贿离世长者教友争取代办身后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殡仪经纪,控告他以3,000元行贿一名离世长者的教友,以获取为该名长者办理身后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国雄,43岁,念亲恩有限公司(念亲恩)销售代理,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暂委裁判官黎匡晋在裁决时表示,被告的意图昭然若揭,将非法行为视为「行规」。他下令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押后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报告和求情后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于安老院的长者于2023年3月6日离世,他生前已将数万元交予两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后事。二人其后发现,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于对方离世当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由念亲恩跟进。其中一人遂到念亲恩了解事件。于接待该名到念亲恩查询的教友时,被告提出如该教友愿意委託念亲恩办理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被告会提供3,000元作回佣。该名教友拒绝接受,并离开现场。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方钰麟协助。 25
2024年6月廉署起诉移民顾问串谋诈骗涉助客户讹称投资1,000万港元申请来港廉政公署今日(6月25日)落案起诉一名移民顾问公司前东主,控告他涉嫌协助一名客户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虚报该客户已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元,串谋诈骗入境处批准该客户的投资移居申请。谈智鸣,50岁,盈富顾问(大中华)有限公司(盈富顾问)前唯一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6月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香港政府于2003年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让资本投资者来港居留,相关申请由入境处负责处理。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市值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以及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其申请后六个月内,在指定投资资产类別持续投资不少于1,000万港元(持续投资要求),方获准在香港居留两年。申请人在连续通常居于香港或符合持续投资要求达7年后,可分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或无条件在香港逗留。该计划禁止申请人借入款项以持有指定金融资产。为符合持续投资要求,申请人亦不得将相关金融资产的权益转让予他人。该计划于2015年结束。被告于案发时为盈富顾问唯一董事兼股东,该公司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提供移民顾问服务。盈富顾问于2015年受一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委聘,替其处理相关申请事宜。被告涉嫌于2018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与上述申请人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谋诈骗入境处,导致入境处批准该申请人移居香港及其后延长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请。涉案人士涉嫌不诚实地提交虚假申请,使该申请人看来符合该计划的投资规定,及虚假地表示该申请人曾投资共1,000万港元于本港一间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并一直是该项投资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申请人并沒有足够资金以符合相关投资规定。如入境处知悉该申请人作出虚假声明,便不会批准该申请人及其受养人留港以及其后延长逗留本港。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检视各项投资者及人才入境计划,加犟监管,以杜绝不当行为。 20
2024年6月电讯公司前经理隐瞒母亲为供应商诈骗僱主1,600万港元遭廉署起诉判囚40个月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电讯公司前经理,隐瞒利益冲突,诈骗该电讯公司向被告母亲拥有的供应商,批出总值逾3,000万港元的採购订单,并支付服务费共逾1,600万港元。被告今日(6月20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40个月。张倬敏,46岁,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讯盈科)附属公司PCCW Services Limited (PCCW Services)前经理,昨日(6月19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法官杜丽冰判刑时斥责被告违反诚信,而且有预谋地犯案。法官指量刑起点为监禁五至六年,考虑被告认罪及已向前僱主归还所有涉案款项等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40个月。案情透露,被告于2014年11月获PCCW Services聘用,任职PCCW Solutions Limited (PCCW Solutions)网络服务小组的经理。PCCW Solutions是电讯盈科另一间附属公司,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型资讯科技及网络工程方案。电讯盈科政策规定,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僱员须申报潜在利益冲突。高云长安有限公司(高云长安)获被告建议,于2016年1月起被列入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的认可供应商名册。于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致使PCCW Solutions向高云长安发出29张採购订单,总值共逾3,000万港元;高云长安其后获PCCW Solutions支付约870万港元及约99万美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的母亲自2014年8月起成为高云长安独资董事及股东,但他从沒有向僱主披露其母亲于高云长安的利益。被告负责为PCCW Solutions就该29张採购订单索取报价,并在公司付款前确认相关服务已完成。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曾使用看来是其他公司发出的虚假报价单,令高云长安成为报价最低的投标公司从而取得相关订单。此外,被告更多次以书面向PCCW Solutions确认自己在相关採购中沒有任何利益冲突。调查亦发现,高云长安从沒有就该29张订单向PCCW Solutions提供任何服务,而该等服务本身已由其他服务供应商提供,或由PCCW Solutions运用内部资源进行。被告的母亲李宝美,67岁,则于早前获控方撤销一项「洗黑钱」罪名。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柏爱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德雄协助。廉署鼓励公、私营机构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职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根据机构指引作出申报。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行贿或受贿,便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2024年7月廉署起诉服装制造公司前僱员涉以虚假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48万元廉政公署今日(7月11日)落案起诉一名服装制造公司前行政助理,控告她涉嫌就处理其僱主物业维修工程时伪造报价单及收据,诈骗公司共约48万元。庄萃君,32岁,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 的前行政助理,被控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7月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起诉被告。被告出任SGL行政助理期间,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工作外,亦需要处理其僱主名下两个住宅单位的租赁事宜,及单位的装修及维修事宜。进行每项维修工程前,被告需事先获僱主批准,并提供报价单供僱主确认。工程完结后被告亦需向公司提供由装修公司发出的报价单或收据以安排支付工程费用。被告涉嫌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先后九次向公司提交虚假维修工程报价单及收据,误导公司该批报价单及收据由一间装修公司发出,并已完成相关工程,令公司向该装修公司支付约48万元工程费用。廉署调查发现,该装修公司并沒有发出有关工程的报价单及收据,而上述大部份款项最终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口。SGL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08
2024年7月四亿日圆投资诈骗案遭廉署起诉财务顾问认罪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调查一宗银行职员贪污案中,揭发四人串谋讹称数间参与非洲投资项目的公司,其银行户口持有资产共逾370亿港元,并以虚假银行文件,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其中一名被起诉的自僱财务顾问今日(7月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罗文辉,50岁,自僱财务顾问,承认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涉及的另一项相类罪名则由法庭存档。暂委法官锺明新将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再提讯,罗文辉获准保释候讯。同案另外两名被告胡文浩,36岁;及陈德政,37岁,均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早前承认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二人均获准保释,以待8月22日判刑。案情透露,案发时罗文辉是一名自僱财务顾问,胡文浩及陈德政均为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分別任职中小企业理财部及优先私人理财部。虽然该银行会应客户要求发出文件,以确认其银行户口的结存,但胡文浩及陈德政并无权限签署及发出有关文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案发期间,罗文辉、胡文浩及陈德政串谋另一名渣打银行时任客户经理及四名外籍人士,藉使用虚假资金证明书及公司退款承兑票据,以诈骗多名日本投资者向ADF Capital Limited (ADF)及多间公司投资。有关虚假文件由胡文浩及陈德政签署,并看来是由渣打银行发出。该四名涉案的外籍人士为两名ADF男股东暨董事,分別贊比亚籍及韩国籍;陈德政一名泰国籍男客户;以及一名日本籍公司女行政总裁。罗文辉承认串谋胡文浩、陈德政及上述其中三名外籍人士,藉签发八份虚假的公司退款承兑票据,讹称渣打银行为ADF作担保人,并会向相关投资者支付款项。其中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涉及承兑款项共720万美元(逾5,600万港元),而该等虚假陈述致使多名日本投资者受骗,向ADF及多间涉案公司投资逾四亿日圆(约2,840万港元)。另外,涉案人士透过其余四份公司退款承兑票据,向某公司讹称就各承兑票据,渣打银行担保ADF承兑5,000万美元(约3.9亿港元)。胡文浩及陈德政早前承认涉及上述诈骗,并签发虚假资金证明书,讹称上述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持有15亿美元资金(约116亿港元)可用于非洲的投资项目,以及该泰国籍男子在渣打银行的户口持有33亿欧元价值资产(约255亿港元)。廉署调查发现,渣打银行从未代表该泰国籍男子持有所声称的资产,而该贊比亚籍男子的公司亦从未持有任何渣打银行户口。同案被告梁浩贤,38岁,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否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另一名被告甘洁贞,55岁,ADF经理,则否认一项串谋「洗黑钱」罪名。二人的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贝苑协助。 04
2024年7月遭廉署起诉殡仪经纪行贿离世长者教友争取代办身后事罪成候判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殡仪经纪,控告他以3,000元行贿一名离世长者的教友,以获取为该名长者办理身后事的生意。被告今日(7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翟国雄,43岁,念亲恩有限公司(念亲恩)销售代理,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暂委裁判官黎匡晋在裁决时表示,被告的意图昭然若揭,将非法行为视为「行规」。他下令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押后至7月18日,等候被告的背景报告和求情后判刑。案情透露,一名居于安老院的长者于2023年3月6日离世,他生前已将数万元交予两名教友,委託二人安排其身后事。二人其后发现,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于对方离世当日,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由念亲恩跟进。其中一人遂到念亲恩了解事件。于接待该名到念亲恩查询的教友时,被告提出如该教友愿意委託念亲恩办理该名长者的殓葬事宜,被告会提供3,000元作回佣。该名教友拒绝接受,并离开现场。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方钰麟协助。 25
2024年6月廉署起诉移民顾问串谋诈骗涉助客户讹称投资1,000万港元申请来港廉政公署今日(6月25日)落案起诉一名移民顾问公司前东主,控告他涉嫌协助一名客户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虚报该客户已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元,串谋诈骗入境处批准该客户的投资移居申请。谈智鸣,50岁,盈富顾问(大中华)有限公司(盈富顾问)前唯一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6月2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香港政府于2003年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让资本投资者来港居留,相关申请由入境处负责处理。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市值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以及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其申请后六个月内,在指定投资资产类別持续投资不少于1,000万港元(持续投资要求),方获准在香港居留两年。申请人在连续通常居于香港或符合持续投资要求达7年后,可分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或无条件在香港逗留。该计划禁止申请人借入款项以持有指定金融资产。为符合持续投资要求,申请人亦不得将相关金融资产的权益转让予他人。该计划于2015年结束。被告于案发时为盈富顾问唯一董事兼股东,该公司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提供移民顾问服务。盈富顾问于2015年受一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委聘,替其处理相关申请事宜。被告涉嫌于2018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与上述申请人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谋诈骗入境处,导致入境处批准该申请人移居香港及其后延长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请。涉案人士涉嫌不诚实地提交虚假申请,使该申请人看来符合该计划的投资规定,及虚假地表示该申请人曾投资共1,000万港元于本港一间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并一直是该项投资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申请人并沒有足够资金以符合相关投资规定。如入境处知悉该申请人作出虚假声明,便不会批准该申请人及其受养人留港以及其后延长逗留本港。相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廉署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检视各项投资者及人才入境计划,加犟监管,以杜绝不当行为。 20
2024年6月电讯公司前经理隐瞒母亲为供应商诈骗僱主1,600万港元遭廉署起诉判囚40个月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电讯公司前经理,隐瞒利益冲突,诈骗该电讯公司向被告母亲拥有的供应商,批出总值逾3,000万港元的採购订单,并支付服务费共逾1,600万港元。被告今日(6月20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40个月。张倬敏,46岁,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讯盈科)附属公司PCCW Services Limited (PCCW Services)前经理,昨日(6月19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法官杜丽冰判刑时斥责被告违反诚信,而且有预谋地犯案。法官指量刑起点为监禁五至六年,考虑被告认罪及已向前僱主归还所有涉案款项等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40个月。案情透露,被告于2014年11月获PCCW Services聘用,任职PCCW Solutions Limited (PCCW Solutions)网络服务小组的经理。PCCW Solutions是电讯盈科另一间附属公司,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型资讯科技及网络工程方案。电讯盈科政策规定,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僱员须申报潜在利益冲突。高云长安有限公司(高云长安)获被告建议,于2016年1月起被列入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的认可供应商名册。于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致使PCCW Solutions向高云长安发出29张採购订单,总值共逾3,000万港元;高云长安其后获PCCW Solutions支付约870万港元及约99万美元。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的母亲自2014年8月起成为高云长安独资董事及股东,但他从沒有向僱主披露其母亲于高云长安的利益。被告负责为PCCW Solutions就该29张採购订单索取报价,并在公司付款前确认相关服务已完成。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曾使用看来是其他公司发出的虚假报价单,令高云长安成为报价最低的投标公司从而取得相关订单。此外,被告更多次以书面向PCCW Solutions确认自己在相关採购中沒有任何利益冲突。调查亦发现,高云长安从沒有就该29张订单向PCCW Solutions提供任何服务,而该等服务本身已由其他服务供应商提供,或由PCCW Solutions运用内部资源进行。被告的母亲李宝美,67岁,则于早前获控方撤销一项「洗黑钱」罪名。电讯盈科及其附属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柏爱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德雄协助。廉署鼓励公、私营机构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职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根据机构指引作出申报。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行贿或受贿,便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