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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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廉署通緝二人涉警長招攬傀儡保險代理詐騙300萬元佣金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警長等六人,涉嫌招攬家人、友人及警隊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詐騙保險公司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合共約300萬元,案件今日(11月6日)轉介至區域法院11月底答辯。廉署早前向法庭申請並獲簽發手令,通緝另外兩名涉案人士。

兩名被通緝人士為吳浩麟,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區域總監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壽香港)前高級分行經理,及戚善惇(前稱戚加彤),永明金融前保險代理,同為35歲,二人面對共21項罪名,即20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及第159A條。

廉署早前就涉及警務人員的貪污指控展開調查,其後揭發上述保險佣金詐騙勾當,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獲法律意見向八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因吳浩麟及戚善惇當時已離開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二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六名早前被落案起訴的被告分別為警長林顯豪,其兄長林振邦、大嫂余曉丹及友人劉臻頤(前稱劉敏儀),以及事務律師許懿及警員施匡澤,在案中分別充當傀儡保險下線代理及投保人。

六人分別涉及案中21項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名。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並轉介至區域法院11月27日進行答辯,六人獲准繼續保釋。

案發時,林顯豪是一名警長,他並非保險代理,亦沒有資格銷售任何保險產品。吳浩麟當時先後任職永明金融區域總監及太壽香港高級分行經理。

廉署調查發現,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招攬多名人士,包括林顯豪的家人、友人及警隊同袍等充當傀儡下線保險代理及傀儡投保人,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出20項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

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承保有關保單後,向涉案保險代理發放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總值分別約100萬元及約200萬元。另外,林顯豪與吳浩麟涉嫌以虛假學歷文件,安排劉臻頤入職太壽香港以參與勾當。

該20項欺詐控罪指,林顯豪及吳浩麟涉嫌於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間,分別與該六名涉案人士以及其他傀儡下線代理和投保人,先後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承保涉案的20份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相關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

他們涉嫌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訛稱,涉案保單申請均為真確;相關保費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曾親身會見投保人。有關保費由被告及其同黨支付。

餘下控罪指林顯豪、吳浩麟及劉臻頤涉嫌於2021年1月至5月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學歷證明,意圖誘使太壽香港接受它們為真文書。

警方、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雷彥霖代表出庭。

被通緝人士:
吳浩麟: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8.html
戚善惇:www.icac.org.hk/tc/rc/wanted/index_id_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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