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讨论重点,让使用者了解法例重点,并提供适切的建议预防贪污、欺诈及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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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助理服务经理收受一家电脑硬件供应商的销售经理提供的扫瞄器、打印机、投影机、光碟书写机等多件总值十一万元的电脑器材,作为向该名供应商订购货品的报酬。他又伪造公司文件购买硬碟、显示器、奔腾II(Pentium II)处理器,然后带回家中作为己用。

最后该名销售经理和助理服务经理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狱二十个月及十二个月。

空调装置供应商企图诱使一名工程师,将合约分判予该供应商的分判商,并承诺以现金回报工程师

三名年青工程师及多名建筑人员,串谋在机场铁路香港站北面地盘工程中偷工减料,兴建不合规格的钻孔灌注桩柱,并隐瞒有关诈骗行为。

 

这骗案源于分判商认为只有建造不合规格桩柱才可以节省工人成本而从中取利 ;此外,他们亦担心如未能依期履行合约,便须缴付罚款,蒙受严重的损失。因此,涉案人士决定建造短桩,并以「神仙尺」及虚假的钻孔灌注桩柱报告,欺骗驻地盘工程师派出的工程监督人员。为掩饰犯罪勾当并使违规工程顺利进行,涉案人士更不惜伪造「石屎飞」及桩柱样本,并擅自删改声波测试报告的内容。

 

这个偷工减料勾当维持了至少五个月,最终被一名工程监督揭发。他们曾试图以 $200,000元贿賂工程监督,希望对方能对事件视若无睹,但遭对方拒绝,该名监督其后更向上司举报。调查发现,地盘八十七支桩柱当中,除四支外全部不合规格, 造成整个地基严重不稳,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补救工程,涉及费用數以千万元计。

 

多名涉案人士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区域法院法官重判入狱一年至三年零八个月不等。

一名政府总工程师濫用职权,向某地产发展商项目经理索取40万元,以协助他获准进行其公司的停車场发展计划。

 

地产发展商的计划申请书首次便遭有关政府部门拒绝,该名政府总工程师便立即向该公司索取利益。项目经理对于要行贿才获批准进行工程心有不甘,遂向廉署举报。总工程师最终被裁定非法索取及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被判监四年零六个月。

某公司软件工程师在接获指示须设计數码电话錄音机的电脑软件后,便託词工作繁忙而提议将该项工作外判予由旧同事全资拥有的软件公司处理。

 

软件公司东主最初无意接受该项工作,但经不起软件工程师不断游說,终于答应先把工作接下來,再将它分判给该软件工程师。在这件事上,软件工程师利用该软件公司欺骗僱主,从中取得 90% 的工程款项,即 95,000元,而余款则归该软件公司东主所有。

 

不久,东窗事发,软件工程师被控两项接受非法利益及提供假资料的罪名,最后被判入狱九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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