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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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遭廉署起诉机场扩建项目分判商时任管工承认向扎铁工索贿收贿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时任管工,向三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16,000元,以协助对方继续获聘,并获安排超时工作以赚取「加班工资」。被告今日(5月2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高俊彦,31岁,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浩洲工程)时任管工,承认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另外三项相类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裁判官朱文瀚将案件押后至6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浩洲工程案发时为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分判商,被告为浩洲工程管工,负责带领及指派一班扎铁工人工作。工人如须超时工作,时薪会较平常高出1.5倍至两倍。浩洲工程禁止员工就其事务或业务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被告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案发期间,分別向三名扎铁工索取每个工作天100元的贿款或不定金额的茶钱,以协助三人继续受僱于浩洲工程。被告期间最终从三人收取贿款共6,800元。

此外,被告又向上述其中一名扎铁工收取每个工作天200元的贿款,以安排对方超时工作,从而赚取「加班工资」。该名扎铁工不情愿地就30个工作天的超时工作向被告支付贿款共约6,000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权辞退他们,担心失业而不情愿地向被告支付贿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后因拒绝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贿款而遭当场解僱。

浩洲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敏悦代表出庭。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对贪污採取零容忍态度,会继续与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业界组织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类似本案的罪行发生。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或留任,应即时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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