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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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廉署起诉保险公司时任职员向经纪公司董事索贿涉600架新的士车保

廉政公署昨日(12月4日)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时任职员,控告他涉嫌向一名经纪公司董事索贿,为对方客户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涉及保费逾2,400万元。经纪公司董事拒绝同流合污,沒有答应被告的要求。

黄嘉荣,39岁,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 时任团队主管,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12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被告案发时是中银集团保险的经纪代理拓展部团队主管,该部门就销售汽车保险等保险产品联络保险经纪公司,包括万和保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和保险)。

万和保险会就新的士的汽车保险,安排客户向中银集团保险购买保单,并向中银集团保险收取保费金额的5%作为佣金。

万和保险一个客户于2022年中计划为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万和保险一名董事与中银集团保险协商期间,提出把每架的士每年保费由45,500元调低至40,000元,或提升万和保险的佣金至7.5%。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向该名万和保险董事索贿,以协助万和保险就上述投保协议取得中银集团保险批准,而索贿金额为投保协议的年度保费总额的1%至3%。

该名万和保险董事并沒有答允被告的索贿要求。若有关贪污勾当如被告计划进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费40,000元投保,上涉投保协议涉及年度保费共逾2,400万元,涉案贿款可达逾24万元。

中银集团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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