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05
2025年2月
廉署起訴渠務署承辦商兩名時任職員涉630萬元污水處理設施維修訂單欺詐案

廉政公署昨日(2月4日)落案起訴渠務署一個承辦商兩名時任項目經理,控告二人涉嫌多次虛報取得所需數量報價單,欺詐承辦商向三間分判商批出逾30張污水處理設施維修訂單,總值逾630萬元。

葉慶輝,45歲;及王震東,43歲,同為安樂工程有限公司(安樂工程)時任項目經理,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兩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安樂工程於案發時為渠務署承辦商,負責全港多區污水處理設及兩間污水處理廠的運作及維修。兩名被告負責監督相關維修工程,須於招標時向分判商取得最少兩份報價單,並以報價單分析報告記錄有關報價,連同評估及建議交予由公司審批。

葉慶輝涉嫌於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間,向安樂工程虛假地表示18份報價單分析報告屬真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樂工程向兩間分判商批出相關維修訂單,涉款共逾470萬元。

王震東則涉嫌於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以相類欺詐手段誘使安樂工程向另一間分判商批出13張維修訂單,涉款逾16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報價單分析報告內列出的多間分判商,並沒有提交相關報價。

渠務署及安樂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