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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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廉署起訴工程公司前僱員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判授70萬元電梯工程訂單

廉政公署今日(11月28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僱員,控告他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將逾1,100份升降機及扶手梯保養維修工程訂單,判授予他母親成立的承辦商,涉及工程費用約70萬元。

張子聰,38歲,智能安全顧問公正行有限公司(智能)前工程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星期四(11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時被告受僱於智能為工程助理,負責管理升降機及扶手梯相關的工程項目,職責包括將工程外判給承辦商。根據智能的要求,被告如果在處理有關外判工程的事宜上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他須向智能提交利益申報。

被告涉嫌於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間,向智能隱瞞他及他的母親在勵精顧問公證行有限公司(勵精)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智能判授工程訂單和顧問服務予勵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智能案發時按被告的建議將共逾1,100份升降機及扶手梯保養維修工程訂單外判給勵精,涉及工程費用共約70萬元。

廉署調查亦揭發被告的母親是勵精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被告及其母親都是勵精銀行戶口的授權簽署人。

智能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提醒私營機構僱員,應避免利益衝突及適時向僱主作出相關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若當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賄賂,更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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