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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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遭廉署起诉物业代理承认贿赂上司包庇缺勤诈骗薪金候判
2025年9月遭廉署起诉物业代理承认贿赂上司包庇缺勤诈骗薪金候判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物业代理,今日(9月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贿赂其上缐分行经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并虚报值勤记录以诈骗公司薪金逾58,000元。
黄民斌,31岁,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美联物业) 前物业代理,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以及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裁判官刘淑娴将黄民斌还押惩教署看管至9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发时,黄民斌是美联物业将军澳一间分行的物业代理,其上司为一名分行经理。美联物业规定所有物业代理须以电子方式在工作地点记录值勤,分行经理须向上司匯报下属的异常缺勤情况。
案情透露,黄民斌于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间与涉案分行经理向美联物业虚报值勤记录,诈骗薪金共逾58,000元。他获发薪金后,每月向该名分行经理提供数千元,以求对方包庇他缺勤,前后支付贿款合共38,000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黄民斌于案发期间在一间餐厅任职全职侍应,实际上仅在美联物业工作数天。
黄民斌又向法庭承认于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间,与该名分行经理向美联物业讹称一宗沙田私人住宅物业买卖由他经办,从而诈骗美联物业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惟廉署调查发现,黄民斌并沒有参与该宗物业买卖。
同案被告梁杰,32岁,美联物业分行经理,今日否认一项欺诈罪名,案件订于10月14日进行审前覆核。
美联物业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周宛琪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