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2025年7月廉署起诉钮扣生产商高层涉收贿60万元发出夸大金额纸箱订单
廉政公署今日(7月15日)落案起诉一名钮扣生产商高层,控告他涉嫌收贿逾60万元,向供应商发出纸箱订单并夸大其金额,涉款逾100万元。涉案供应商一名董事早前被控行贿,并向法院表明会认罪。
于义仁,59岁,Tiger Button (Hong Kong) Limited (Tiger Button)董事总经理,被控五项罪名,即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星期四(7月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去年九月已落案起诉聂锦铭,现71岁,宏兴印务有限公司(宏兴)及新宏兴柯式印刷有限公司(新宏兴)的董事兼股东。他早前在区域法院表明会承认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廉署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今日控告另一名涉案人士于义仁。
Tiger Button是一间钮扣生产及销售商,该公司禁止僱员就其事务或业务接受利益。于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案发期间,于义仁负责Tiger Button日常营运,包括拣选供应商及批出订单。宏兴及新宏兴为纸品供应商,向Tiger Button供应包装货品付运的纸箱。
四项贪污控罪指,于义仁涉嫌从聂锦铭接受四笔共逾60万元的贿款,以向宏兴及新宏兴发出Tiger Button的订单。
余下控罪指于义仁涉嫌与聂锦铭串谋诈骗Tiger Button,讹称向宏兴及新宏兴订购的纸箱总金额为逾100万元,诱使Tiger Button支付该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于义仁与聂锦铭涉嫌私下达成协议,夸大每个纸箱的单价并把差额支付予于义仁,以换取Tiger Button向宏兴及新宏兴发出供应逾五万个纸箱的订单。
Tiger Button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