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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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保险公司前职员向经纪公司董事索贿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涉600架新的士车保
2025年7月保险公司前职员向经纪公司董事索贿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涉600架新的士车保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保险公司前职员,控告他向一名经纪公司董事索贿,为对方客户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涉及保费逾2,400万元。被告今日(7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黄嘉荣,39岁,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前团队主管,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押后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案发期间,被告是中银集团保险的经纪代理拓展部团队主管,该部门就销售汽车保险等保险产品联络保险经纪公司,包括万和保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和保险)。
万和保险会就新的士的汽车保险,安排客户向中银集团保险购买保单后,会向中银集团保险收取保费金额的5%作为佣金。
2022年中,万和保险一个客户计划为逾600架新的士购买汽车保险。万和保险一名董事与中银集团保险协商期间,提出把每架的士的每年保费,由45,500元下调至40,000元,或提升万和保险的佣金至7.5%。
案情透露,被告其后向该名万和保险董事表示,会协助万和保险在该项投保协议取得中银集团保险批准,并多次向对方索贿,索贿金额为投保协议的年度保费总额的1%至3%。
该名万和保险董事拒绝同流合污,沒有答应被告的索贿要求。若有关贪污勾当如被告计划进行,逾600架新的士以年度保费40,000元投保,上述投保协议的年度保费共逾2,400万元,涉案贿款可达逾24万元。
中银集团保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马咏璋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慧敏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