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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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机场扩建工程外劳「工头」向工人收贿遭廉署起诉判囚四个半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外劳「工头」,控告他向八名输入劳工收贿以协助工人受僱。被告今日(5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四个半月。

王振中,36岁,案发时为金门建筑有限公司(金门)聘用的输入外劳「工头」。他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并遭颁令须向金门归还涉案的贿款35,100元。

裁判官朱文瀚今日判刑时指,他以入狱九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已向金门归还款项,遂将刑期扣减至四个半月。

案情透露,金门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于建筑业人手短缺,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合约订明工人月薪为31,200元。

被告案发时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八名输入劳工工作,其工作受一间分判商监督。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于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中间人串谋向该八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以协助他们继续受僱于金门。

廉署调查发现,该名中间人向工人表示,他们只可享有月薪20,000元,而被告则代表该中间人收取工资差额。该八名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哑忍被告的不法行为。被告于案发期间,曾向其中一位工人收贿逾35,000元。

廉署发言人表示,为加犟输入劳工对香港反贪法例的认识,均于工人抵港八个星期内为他们安排防贪教育讲座,并会透过不同渠道持续发放相关信息。

廉署对贪污採取零容忍态度,会继续与发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类似本案的罪行发生。建造业工人如被索贿以换取聘用,应即时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贪污热缐:25 266 366。

金门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炜翔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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