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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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
遭廉署起诉时任物管经理承认盗窃三屋苑工程费用1,100万元判囚56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一名物业管理公司时任物管经理,盗取一个公共屋邨(公屋)及两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屋苑多笔小型工程款项共逾1,100万元,并落案起诉该名物管经理盗窃罪名。被告今日(3月2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56个月。

李诰涎,46岁,宜居顾问服务有限公司(宜居)时任区域物业经理,今日承认四项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

暂委法官温绍明判刑时指出李诰涎先后逾300次盗取工程款项,严重违反诚信。法官指因应案情的严重性,应须判处李诰涎监禁七年以上,惟考虑到他认罪及其他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56个月。

案情透露,宜居于案发时为公屋黄大仙下邨(二区)及油塘两个居屋屋苑高翔苑及油美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案发初期,李诰涎为宜居高级物业经理,驻守黄大仙下邨(二区)。他于2021年中晋升为区域物业经理后,亦主管宜居在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务,其职责包括向各工程承办商结清款项。

宜居分別以多个银行户口支付该三个屋苑的维修工程款项及经常开支。如需从该等户口提取60,000元以下的款项,至少要取得公司两名授权签署人的联名签署,而李诰涎是其中一名授权签署人。

廉署早前接获涉及该三个屋苑工程费用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李诰涎于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从该等银行户口盗取多笔款项共逾1,100万元。

调查发现,李诰涎以不诚实手法促使宜居于上述期间发出319张支票以支付该三个屋苑多项小型维修工程费用。该等支票涉及款项由约1,900元至逾58,000元不等,全部均报称受款人为各相关承办商,惟有关支票最终却被存入李诰涎及其妻子的个人银行户口。

房屋署及宜居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德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家豪协助。

廉署一向重视物业管理业的廉洁水平。因应本案所发现的情况,廉署已检视有关的款项批核及项目监察运作等流程,并向房屋署提出相应建议,以减低贪污舞弊风险。此外,廉署早前亦推出《物业管理公司防贪指南》,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加犟内部监控,以应对贪污舞弊风险,内容涵盖财务和帐户管理。廉署亦定期为从业员举办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及推出自学培训教材,并透过「共建物管诚信网络行动」向物业管理公司传递防贪资讯,以多元策略协助业界提升诚信文化及专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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