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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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
遭廉署起诉连锁免税店时任总监串谋诈骗罪成 涉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採购红酒抬价1,200万元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连锁免税店时任高层人员,控告二人串谋诈骗,隐瞒利益冲突以自组公司向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抬高价格逾1,200万元再转售予该连锁免税店图利。涉案时任总经理早前认罪,时任营销採购总监经审讯后今日(2月2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欧子琪,70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时任营销採购总监,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法官李庆年裁定欧子琪罪成时指斥被告受贪婪驱使,严重违纪违法。

同案被告刘树贤,78岁,天传时任总经理,早前承认该项罪名。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13日求情及判刑。两名被告均获准保释。控方提出的充公令申请则押后处理。

本案源于廉署于2019年中接获的贪污投诉。案发时,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欧子琪是天传营销採购部主管,该部门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採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舖销售。

案情透露,两名被告于2004年8月起安排天传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由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天传经辉添及万好发出56张瓶装红酒订单,涉及款项共逾2,60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辉添及万好其实以1,400多万元购入该56批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

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欧子琪及刘树贤等人出资成立,并由刘树贤及其女儿分別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虽然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但两名被告从来沒有向天传披露他们与万好及辉添的关係。

另外,欧子琪及刘树贤又协议瓜分勾当所得的部分利润。刘树贤早前承认,他因而获分共200万元。

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吴政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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