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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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
廉署加控移民顾问10控罪涉串谋客户虚报投资金额申请移港 四申请人一职员同被控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移民顾问公司前东主,控告他涉嫌协助一名客户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虚报已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元,串谋诈骗入境处批准其投资移居申请。廉署调查又揭发被告涉及多项相类勾当,昨日(11月27日)加控该移民顾问公司前东主10项串谋诈骗罪名。四名投资移居申请人及该移民顾问公司一名职员同被控。

谈智鸣,50岁,盈富顾问(大中华)有限公司(盈富顾问)前唯一董事兼股东,今年6月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廉署获律政司进一步法律意见后,昨日加控谈智鸣10项相类罪行。

四名年龄介乎44岁至51岁的投资移居申请人,即李菊、魏新文、卢俊楷及曹洪光,以及盈富顾问一名移民顾问苏大杰,38岁,则各被控一项或两项串谋诈骗罪名。

六名被告均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将于明日(11月2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香港政府于2003年推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让资本投资者来港居留,相关申请由入境处负责处理。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市值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以及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其申请后六个月内,在指定投资资产类別持续投资不少于1,000万港元(持续投资要求),方获准在香港居留两年。申请人在连续通常居于香港或符合持续投资要求达七年后,可分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或无条件在香港逗留。

该计划禁止申请人借入款项以持有指定金融资产。为符合持续投资要求,申请人亦不得将相关金融资产的权益转让予他人。该计划于2015年结束。

谈智鸣于案发时为盈富顾问唯一董事兼股东,该公司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提供移民顾问服务,苏大杰为该公司移民顾问。盈富顾问当时受多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人委聘,替他们处理相关申请事宜。

其中八项新增控罪指于2016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间,谈智鸣涉嫌与八名申请人,包括四名同案被告李菊、魏新文、卢俊楷及曹洪光,串谋诈骗入境处,导致入境处批准他们移居香港,以及他们其后延长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请。

涉案人士涉嫌提交虚假申请,使该八名申请人看来符合该计划的投资规定,及虚假地表示该等申请人曾分別投资1,000万港元于本港一间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并一直是有关投资的绝对实益拥有人。

另外两项新增控罪指,谈智鸣与其公司职员苏大杰涉嫌以相类手法,串谋另外两名申请人诈骗入境处,导致入境处批准两人移居香港,以及他们其后延长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请。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等申请人并沒有足够资金以符合相关投资规定。

谈智鸣早前已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该案件押后至2025年2月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

廉署发言人指,廉署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检视各项投资者及人才入境计划,加犟监管,以杜绝贪污或其他不当行为。入境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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