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2024年11月「傀儡保险代理」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谋等13名被廉署起诉人士区院认罪
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多人参与「傀儡保险代理」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勾当,讹称经手处理478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共约5,200万元。案中主谋,即一名保险公司前分行经理,以及12名「傀儡保险代理」,今日(11月23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案中主谋卢彦桦,32岁,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前分行经理,承认共20项罪名,即两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串谋「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1)条。
同案12名被告,年龄介乎24至61岁,分別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七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胡健良、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前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四名下缐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黄莲欣及梁紫颖。他们分別承认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罪名。
法官林伟权将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再讯,以继续听取被告求情。杜伟涛、黄莲欣、陈家裕、林晓东、周玉田及张皓翔还押惩教署看管,其余七名被告则获准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傀儡保险代理」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无须招纳客户。
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
由于香港永明及富卫并不知悉有关勾当,因而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別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元及共逾2,900万元。
廉署调查又发现,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
案情又透露,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
卢彦桦丈夫兼富卫前保险代理郭浩良,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有关控罪则由区域法院法庭存档。
同案另外四名被告,即香港永明前保险代理毛咏娴及罗雅颖;以及富卫前保险代理颜梓定及江梓莹,早前在区域法院否认串谋「洗黑钱」及串谋诈骗罪名。案件订于2025年3月20日作审前覆核,并于5月12日开审。
富卫及香港永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熙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黎智业及黄国豪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