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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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电讯商时任助理经理隐瞒利益冲突骗取光纤安装订单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八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电讯商时任助理经理,控告他隐瞒自己在一间承办商的利益,以取得该电讯商数份总值约18万元的光纤安装服务订单。被告其后在廉署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向电讯商讹称曾作利益申报。被告今日(6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八个月。

陈俊健,44岁,有缐宽频通讯有限公司(有缐宽频)前技术支援服务部助理经理,今日被裁定三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1)条;以及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或一连串作为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裁判官温绍明判刑时,斥责被告有预谋地重复犯案,破坏本港商业社会的公平竞争环境,令其他竞争对手失去取得合约的机会,由于案情严重,须判处被告监禁。

案发时被告为有缐宽频技术支援服务部助理经理,负责监督及评估为客户进行网络安装及维修工程的承办商的服务质素,以及向公司建议委聘承办商。

有缐宽频的政策订明,所有僱员需避免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亦需填写及递交声明表格,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层申报利益冲突。

案情透露,有缐宽频于2022年5月按被告建议,委聘诺建工程有限公司(诺建工程)为其光纤安装工程承办商。诺建工程其后于同年5月至8月期间获判授三个住宅屋苑的三份光纤安装服务订单,总值约18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于2021年指示一名友人成立诺建工程,以承接有缐宽频的网络工程,并开设公司银行户口。

不过,由被告填写的有缐宽频供应商登记表格显示,上述友人申报为诺建工程唯一董事兼股东,并隐瞒被告为该公司的实益拥有人及经营者。

案情亦透露,被告于2022年9月中至10月初期间,即他被廉署拘捕后,向有缐宽频讹称自己已于2021年底向有缐宽频呈交声明表格,交代他于诺建工程的角色,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有缐宽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韦浩棠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赖捷及王胜协助。

廉署发言人提醒市民,妨碍司法公正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以任何监禁刑期及任何罚款金额。如发现在廉署案件中有该等违法行为,廉署定必严肃跟进,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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