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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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廉署起诉商人涉嫌「洗黑钱」四亿元人民币
2024年6月廉署起诉商人涉嫌「洗黑钱」四亿元人民币
廉政公署昨日(6月17日)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透过香港一个银行户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四亿元人民币。
陈金水,60岁,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6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2月至9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个本港银行户口内两笔共逾四亿元人民币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参与非法勾当,于2013年至2020年期间协助另一名男子代为持有一间公司的股份,并于2020年2月至9月期间,以被告的本港银行户口收取出售有关股份所得的款项共逾四亿元人民币。
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会再向被告加控罪名。
上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