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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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廉署起訴商人涉嫌「洗黑錢」四億元人民幣
2024年6月廉署起訴商人涉嫌「洗黑錢」四億元人民幣
廉政公署昨日(6月17日)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透過香港一個銀行戶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四億元人民幣。
陳金水,60歲,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俗稱「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6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個本港銀行戶口內兩筆共逾四億元人民幣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款項。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參與非法勾當,於2013年至2020年期間協助另一名男子代為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並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以被告的本港銀行戶口收取出售有關股份所得的款項共逾四億元人民幣。
相關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再向被告加控罪名。
上述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