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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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涉嫌提交虚假储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
2024年5月廉署起诉水务署前分判商涉嫌提交虚假储水库巡查报告诈骗服务费460万元
廉政公署昨日(5月29日)落案起诉一名水务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欺诈,向署方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储水库巡查报告,诱使署方两年间向分判商发放服务费共约460万元。
刘浩基,43岁,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东;李颖图,32岁,竣才文员;及郭家禧,39岁,竣才杂工;同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郭家祺,39岁,即郭家禧胞兄及竣才杂工,另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
四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5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于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案发期间,水务署把两份水务工程定期合约判授予明兴水务渠务工程有限公司(明兴),为新界东的水务设施提供各类水务工程服务。竣才获分判巡查区内约40个储水库,以维持储水库的安全及设施状况。
水务署规定分判商须指派特定数量的三人巡查队伍每日巡查储水库,并须制备每日的巡查报告,及附上巡查时储水库设施的实时照片。
刘浩基、李颖图及郭家禧涉嫌串谋其他竣才僱员欺诈水务署及明兴,伪称巡查工作已根据水务署规定妥为进行,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40万元。
郭家祺亦涉嫌串谋刘浩基作出相类虚假陈述,欺诈水务署及明兴并诱使水务署向竣才发放服务费用约22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有关巡查报告中储水库设施照片的拍摄日期或时间曾经修改,以伪称巡查小队曾在不同日子巡查有关设施,亦伪称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进行。
水务署及明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