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30
2024年5月
廉署起訴水務署前分判商涉嫌提交虛假儲水庫巡查報告詐騙服務費460萬元

廉政公署昨日(5月29日)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三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向署方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儲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兩年間向分判商發放服務費共約460萬元。

劉浩基,43歲,竣才工程有限公司(竣才)唯一董事兼股東;李穎圖,32歲,竣才文員;及郭家禧,39歲,竣才雜工;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郭家祺,39歲,即郭家禧胞兄及竣才雜工,另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

四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5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於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案發期間,水務署把兩份水務工程定期合約判授予明興水務渠務工程有限公司(明興),為新界東的水務設施提供各類水務工程服務。竣才獲分判巡查區內約40個儲水庫,以維持儲水庫的安全及設施狀況。

水務署規定分判商須指派特定數量的三人巡查隊伍每日巡查儲水庫,並須製備每日的巡查報告,及附上巡查時儲水庫設施的實時照片。

劉浩基、李穎圖及郭家禧涉嫌串謀其他竣才僱員欺詐水務署及明興,偽稱巡查工作已根據水務署規定妥為進行,並誘使水務署向竣才發放服務費用約240萬元。

郭家祺亦涉嫌串謀劉浩基作出相類虛假陳述,欺詐水務署及明興並誘使水務署向竣才發放服務費用約2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有關巡查報告中儲水庫設施照片的拍攝日期或時間曾經修改,以偽稱巡查小隊曾在不同日子巡查有關設施,亦偽稱每次巡查均由三人一同進行。

水務署及明興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