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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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前银行职员及中介人贪污助客加快开户遭廉署起诉判囚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前银行职员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们受贿和行贿,涉及贿款共13,000元,为六名客户加快开立个人银行户口的流程。二人今日(5月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狱六星期及三星期。

罗子轩,31岁,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亚洲))前销售主任,被判囚六星期;胡艺,39岁,港辰国际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港辰)唯一董事,则被判监三星期。

罗子轩早前承认四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而胡艺则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称,上述刑期已考虑两名被告认罪、有悔意及各项求情因素。

案发时罗子轩是建行(亚洲)中环分行的销售主任,负责处理个人户口开立及客户查询。港辰是一间中介公司,为客户提供商业秘书及安排银行开户等服务。

案情透露,罗子轩于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户索取贿款5,000元,及从另外两名客户收取贿款共5,000元,以协助三人加快开户流程。

罗子轩又于上述期间向胡艺索取贿款共3,000元,为对方转介的三名客户加快开户流程,其后从胡艺收取了贿款共2,000元。

建行(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嘉炜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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