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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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廉署起诉两女子涉贿银行职员协助开户

廉政公署上星期五(5月10日)落案起诉两名女子,控告她们涉嫌以一叠钞票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开立个人银行户口。

于慧,26岁,行政人员;及王金玉,37岁,直播间导播,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二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于慧及王金玉于2024年4月19日来港,并到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银行)湾仔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户口,希望即日办妥相关手续。

两名被告涉嫌于当日向一名滙丰银行职员提供一笔不明金额的贿款,以协助于慧开立滙丰银行帐户。

该名滙丰银行职员当场拒绝接受二人的贿款,并即时向上级匯报事件。廉署其后接获贪污投诉,随即到现场拘捕两名被告。

廉署调查发现,两名被告涉嫌向该银行职员提供一个信封,内里载有一叠港币100元及500元钞票。

滙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公众,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缐: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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