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2024年4月联合新闻稿:保监局与廉署首次採取联合行动打击怀疑向内地旅客无牌销售保单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与廉政公署(廉署)首次採取联合行动,打击向内地客户无牌销售保单的贪污及违规行为。联合行动根据双方于2023年10月26日签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而进行。
保监局及廉署人员一连两日(4月10日及11日)先后到四个处所执行搜查令,包括搜查一间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及一间转介人公司的办公室。廉署在联合行动中亦拘捕了一名经纪及一名转介人。
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安排或串谋他人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违反《保险业条例》(备註1),以及涉嫌干犯《防止贿赂条例》的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行,并怀疑多次违反《持牌保险经纪操守守则》。
调查针对有保险经纪公司怀疑安排及鼓励多名转介人代表该公司进行受规管活动,即向客户就保单提供意见并销售保单,但该等转介人并不持有所需牌照。涉案保险经纪公司就转介人售出的保单,支付异常大额转介费,藉此鼓励转介人诱使内地客户向本港获授权保险公司购买长期保单。涉案保险经纪公司收取佣金后,怀疑将部分保单的逾九成佣金支付予相关转介人。虽然投保申请由涉案保险经纪公司提交予保险公司,但相关转介人早在客户尚未委聘保险经纪公司协助投保前,已进行该等主要的受规管活动。
调查又发现涉案经纪及转介人又涉嫌串谋贪污,在向本港多间保险公司投保时,在相关申请表虚报该等内地客户的年薪及资产金额等资料。
保监局市场行为部主管及法律总监郭家华表示:「我们与廉署合作採取这次联合行动,彰显双方共同维护保险业界採用正当销售手法及确保市场以信任和诚信为基础的决心,从而提升所有希望透过本港保险市场以满足保险需要的人士的信心。我们不但会继续在联合执法行动方面紧密合作,亦会透过香港国际廉政学院进行行业培训,以改善企业管治水平和加犟对消费者的公众教育。」
副廉政专员兼廉署执行处首长丘树春表示:「廉署去年与保监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加犟个案转介、联合调查行动、培训及资讯交流等领域合作。廉署上月又为多个本港监管机构举办为期三天的联合执法课程,以提升执法人员打击金融犯罪及反贪能力,保监局人员亦有参与课程。是项联合行动正好展示双方以维护廉洁保险业为共同目标,廉署会继续与保监局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合力打击金融市场的贪污、不法及违规行为。我们矢志维护香港的公平营商环境及本港作为廉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以确保持分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保监局及廉署现阶段不会作进一步评论。保监局提醒所有获授权保险公司及持牌保险中介人须遵守《保险业条例》,保监局定必继续迅速果断执法以遏止上述违法活动及/或任何其他不当行为。
备註:
1. 《保险业条例》第64G条订明「任何人不得在其业务或受僱工作的过程中,进行受规管活动;或为报酬而进行受规管活动」。该条例又订明「任何人不得显示自己在本身业务或受僱工作的过程中,进行受规管活动;或为报酬而进行受规管活动」。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条例内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