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唐德在經紀行任職客戶經理,已取得證監會牌照,可替客戶進行股票買賣。由於公司銳意拓展期貨業務,急需增聘人手,唐德便受命申領期貨經紀牌照,但公司從無考慮他是否擁有註冊所需的資格。
唐德為應付牌照申請,便向期貨交易部門的同事借閱大量參考資料,對期貨買賣略知一二。一日,唐德的熟客哥頓向他查詢買賣指數期權的情況,他雖然還未取得有關牌照,卻滿懷自信地向哥頓提供買賣指數期權的意見,其後甚至接受哥頓的買盤。
馬田是一間證券公司的研究部主管。在一次酒會上,他認識了一間上市公司的行政總裁莊尼,該公司是在亞洲從事基建業務的。莊尼向馬田透露,公司現正在東南亞競投一條高速公路的建造工程,中標機會極高。由於當地政府開出優厚條件,莊尼預計這項工程可為公司賺取龐大利潤。馬田得悉後,隨即撰寫研究報告,指莊尼的公司快將獲得一份利潤可觀的工程合約,建議買入該公司股票。
桃麗絲是一間經紀行的客戶經理。白領職員啟文到她的公司開立戶口買賣股票,並向桃麗絲表示,希望手頭上10萬元的投資能有理想回報,以便明年有足夠金錢負笈海外,他問桃麗絲應投資於那類產品才切合他的目標。桃麗絲游說啟文開立一個「孖展」戶口買賣二線股。不過,她沒有向啟文解釋「孖展」戶口與現金戶口的分別和「孖展」客戶所承擔的風險。
當啟文聽到恒生指數在開市後不久急劇下跌,便立即致電桃麗絲,落盤賣掉他戶口內所有股票。由於當天桃麗絲亦接獲多名大客的沽盤,忙於處理這些交易,把啟文的買賣指示置於一旁。待她有空處理啟文的沽盤時,股價已一跌再跌,啟文損失慘重。
威廉是一名基金經理,專責管理多隻屬低風險投資的單位信託基金。由於公司內各基金經理之間的競爭激烈,威廉銳意於短期內令他旗下的單位信託基金成為公司的「皇牌」。
雖然基金的投資組合已訂明是低風險,但威廉卻將頗大部分資金投放於亞洲多個新興市場,忽略區內經濟已呈現倒退的警號,他甚至向基金信託人解釋某些國家的經濟困境很快便會過去。未幾,金融風暴席捲亞洲,令多個股票市場大幅下挫,威廉所管理的單位信託基金因而遭受嚴重虧損。
高原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一項房屋發展計劃的總承建商,並僱用了五名天秤手,於地盤替分判商吊運建築物料。高原的員工手冊清晰訂明,職員不得向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人士,包括分判商索取或接受利益。公司的人力資源經理在最初聘用天秤手時,亦已向他們講解有關政策。
工程開展不久,天秤手以行規為理由,決定每月向分判商收取 9,000 元「茶錢」,以加快吊運他們的建築材料。倘若個別分判商拒絕付款,天秤手便聯手拖延吊運相關物料。
陳先生是分判商成記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負責進行地盤上蓋的喉管工程。陳與天秤手交情深厚,經常一同吃喝玩樂,工餘亦偶有相約進行賭博。當天秤手遇到財務困難時,陳亦會主動伸出援手,借錢給他們。
駐地盤工程師余先生發現天秤手經常優先吊運陳的喉管物料,而其他分判商的吊運工作則每被押後。余早已得知天秤手與陳之間過從甚密。但即使箇中關係惹人懷疑,余亦因缺乏貪污證據而沒有向廉署舉報。
在短短七個月內,天秤手共收取陳 35,000 元,作為替他加快吊運建築物料的報酬。最後事件被揭發,廉署將所有涉案人士拘捕,其後各人被裁定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 條,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陳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在他服刑期間,兒子因家人再無力負擔他於海外升學的費用而須輟學並提前返港。
問題
- 陳及一班天秤手為何被控賄賂罪名成立?
- 習慣或行規能否成為天秤手收取分判商利益的抗辯理由?
- 貪污的代價有多大?
- 倘若該名駐工地工程師只是懷疑地盤存在貪污問題但沒有真憑實據,他應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