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包含分析和討論重點,讓使用者了解法例重點,並提供適切的建議預防貪污、欺詐及舞弊行為。
二零零一年一月,李黃控股公司(簡稱「李黃」)向一總承建商批出一份價值 10 億元的合約,包括興建四座 40 層高的住宅樓宇、一幢商廈及一個停車場。總承建商將其中的打樁工程外判予另一家公司。該公司則再將工程以原來標價85%的造價,外判給錫亞打樁工程公司(簡稱「錫亞」)。李黃亦委任祖亞公司(簡稱「祖亞」)監督整個工程項目。整項工程預計於 20 個月內完成,其中的打樁工程則需時五個月。 祖亞委派了一名工程師擔任項目經理,監管整項工程。工程師不用駐守地盤,只須偶爾到地盤開會,亦不會親自進行實地視察。日常的巡...
藥廠的行政總裁向A醫生提供其公司股份,作為協助為新藥撰寫有利報告的報酬…
C 醫生的診所剛開業不久,一間化驗所的負責人王小姐便主動接觸他,要求他將病人轉介到其化驗所進行醫療化驗,並提出給予 C 醫生回佣作為轉介病人的報酬。王小姐強調這樣做不會對病人不公平,反正他們也要到其他化驗所進行化驗,她更透露很多在同一幢大廈執業的醫生已跟她有同樣的安排。 C 醫生還未將病人轉介給王小姐前,他們私底下達成的協議卻被 C 醫生診所的護士發現,她隨即向廉政公署舉報。
E 醫生是公立醫院的眼科顧問醫生,經常協助部門採購價格高昂的醫療器材。醫院的採購部門在草擬器材規格以至在採購期間,均會徵詢 E 醫生的意見,因此,他就器材性能所作的評估,對醫院揀選供應商的決定具相當的影響力。 在一次醫院採購眼部整型手術的器材時,其中一間供應商的營業董事比利想請求E 醫生對其公司生產的器材給予優良的評價,並邀請E 醫生前往其公司位於紐約的廠房作實地視察,有關的旅費及食宿一概由比利的公司支付,而 E 醫生亦可順道參加一個於當地舉行的重要醫學研討會。E 醫生回港後向醫院大力推薦將購買合約判予比...
M 醫生是一名公立醫院兒科的部門主管,有權批核不超過十萬元的採購。他的女朋友菲比在一間大規模的醫療器材公司任職營業經理。 最近,部門運作經理大衛提議更換一部器材,正著手找尋合適的供應商。M 醫生知道菲比正遭上司施壓,要她為公司爭取更多生意,因此便打算助菲比一臂之力。當他發覺大衛收到的報價書當中,菲比公司的報價並非最低時,遂建議大衛將其他報價書的價格抬高,以協助菲比的公司取得訂購醫療器材的合約。大衛為了取悅 M 醫生而答允依計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