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究
醫療專業與商業活動的矛盾

Y 醫生是一所公立醫院的老人科醫生。最近他與友人合資經營安老院,由於政府將會增加對老人護理的資助,他預期入住人數將會大幅上升,是一門有利可圖的生意。然而,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行內競爭甚為劇烈,安老院除了要降低住宿收費及改善設施外,還要利用每個可行途徑招攬顧客。Y 醫生更乘診症之便,向病人家屬推介他的安老院,並答應如果病人出院後入住可給予特高的折扣優惠。
個案分析
本個案涉及真實的利益衝突情況。Y 醫生可能違反了香港醫務委員會制定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修訂)第 14.1.3 條。該項守則規定,醫生倘將病人轉介往某醫療機構,必須肯定該項安排最能符合病人的醫療利益。若果醫生與某機構之間存在金錢利益關係的話,他在轉介病人前,必須披露有關利益。
Y 醫生亦可能違反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制定的《行為守則》(一九九七)。守則訂明醫管局的醫生不應作出可能引致利益衝突的任何投資,倘若有關醫生知悉其工作會影響自己或近親的投資,他必須向醫院申報。
在本個案中,為親人尋求治療的人士會完全信賴醫生的專業意見。倘若 Y醫生在推介他的安老院時只考慮自己的個人利益,便會損害病人及家屬對他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