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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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廉署起訴移民顧問串謀詐騙涉助客戶訛稱投資1,000萬港元申請來港

廉政公署今日(6月25日)落案起訴一名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控告他涉嫌協助一名客戶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虛報該客戶已在香港投資1,000萬港元,串謀詐騙入境處批准該客戶的投資移居申請。

談智鳴,50歲,盈富顧問(大中華)有限公司(盈富顧問)前唯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6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政府於2003年推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讓資本投資者來港居留,相關申請由入境處負責處理。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市值1,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以及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其申請後六個月內,在指定投資資產類別持續投資不少於1,000萬港元(持續投資要求),方獲准在香港居留兩年。申請人在連續通常居於香港或符合持續投資要求達7年後,可分別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或無條件在香港逗留。

該計劃禁止申請人借入款項以持有指定金融資產。為符合持續投資要求,申請人亦不得將相關金融資產的權益轉讓予他人。該計劃於2015年結束。

被告於案發時為盈富顧問唯一董事兼股東,該公司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提供移民顧問服務。盈富顧問於2015年受一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委聘,替其處理相關申請事宜。

被告涉嫌於2018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間,與上述申請人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入境處,導致入境處批准該申請人移居香港及其後延長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請。

涉案人士涉嫌不誠實地提交虛假申請,使該申請人看來符合該計劃的投資規定,及虛假地表示該申請人曾投資共1,000萬港元於本港一間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並一直是該項投資的絕對實益擁有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申請人並沒有足夠資金以符合相關投資規定。

如入境處知悉該申請人作出虛假聲明,便不會批准該申請人及其受養人留港以及其後延長逗留本港。

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

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檢視各項投資者及人才入境計劃,加強監管,以杜絕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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