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廉署案例 (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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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廉署起訴汽車代理商前員工涉45萬元汽車零件銷售詐騙案
2024年5月廉署起訴汽車代理商前員工涉45萬元汽車零件銷售詐騙案
廉政公署昨日(5月13日)落案起訴一名汽車代理商前員工,控告他涉嫌以欺詐手段將兩個歐洲品牌的汽車零件,售予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貨款總值共約45萬元。
朱國華,54歲,錦龍有限公司(錦龍)前高級零件專員,被控三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5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錦龍是汽車品牌褔士(Volkswagen)及奧迪(Audi)的香港授權代理商。錦龍除提供售後服務外,亦會在其油塘車廠向車房及車主出售汽車零件。錦龍的銷售政策禁止員工向任何汽車零件經銷商出售汽車零件,以免汽車零件經銷商再轉售其原廠汽車零件圖利。
被告於案發時被錦龍派駐油塘車廠,職責包括處理銷售汽車零件。他涉嫌於2021年1月至8月期間,向錦龍訛稱多份涉及三間車房的銷售交易報告及銷售發票均為真實,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錦龍向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出售價值共約45萬的汽車零件,導致錦龍蒙受不利。
廉署接獲有關汽車零件銷售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案中涉及近60張看來是由上述三間車房發出的訂單並非屬實,即該等車房從沒有向錦龍購買相關汽車零件,而是被告把貨品售予三間汽車零件經銷商。若錦龍知悉實際情況,便不會容許進行有關銷售。
錦龍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